经管系学生会纪检部干事考核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了完善纪检部内部的管理制度,提高各干事的素质能力,激励各干事积极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对各自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为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打造学习型的学生会,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对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纪检部全体干事。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一条:思想品行考核
(1)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2)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较轻的,扣1—3分并由各部门的部长负责教育,情况较为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将予以劝退。
(6)有不团结现象视情况原因扣3分。做出损害他人形象的言行视情节扣3-5分。
第二条:常规工作考核
(1)值班、例会或团体活动要按时参加,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的扣2分,缺勤的扣3分。
(2)有事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如遇紧急事情的要事后请假,否则算缺勤。
(3)值班、例会和学生会集体活动,每月请假总共不得多于3次,大于等于3次由部长负责谈话并在部门例会上做合理解释。缺勤2次写出书面检讨,大于等于3次给予停职一周反省。情况较为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将予以开除出部。
(4)认真完成所接受的工作,如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加3分,按时完成的加1分,延时完成或未完成的酌情扣1—3分。
(5)按时完成主席团安排的重要工作或活动的加3分,受到学校表扬的加5分,两项不累计。
(6)工作中积极负责,表现优异的酌情加3—5分,工作拖拉散漫、不积极没有责任心、表现较差酌情扣2—4分。(注:此项考核以每周为一阶段计算)
(7)主动寻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或可行建议者酌情加3—5分。
(8)参加工作时要佩带本人的工作证,未佩带的扣1分。
(9)在工作期间严禁吸烟、喝酒,不穿拖鞋、短裤,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否则酌情扣2—5分。
(10)干事出现打架、辱骂上级领导者视情节扣5-10分,并做出书面或当面检讨。
第三条:活动策划考核
(1)活动策划成文后,先经过部门内部通过,再上交部长,由部长副部讨论。
(2)活动策划根据活动影响(院级以上、系部内部)和活动策划的类别(个人策划,集体策划)酌情加2-5分。未被采纳不加分。
(3)活动中认真努力工作、布置会场、表现突出者加3分。
第四条:批评建议考核
(1)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提交合理化建议或批评的每条酌情加1分;被采用的再加2分。
(2)针对自己工作做出自我批评、自我反省加2分。
第五条:附加考核
(1)其他扣分项目
1.有同学反应行为不检且情况属实者酌情扣3—5分。
2.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如果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扣2分/门,重修的扣5分/门。并取消各种获奖和参加竞选资格。
4.把学生会的内部或保密文件传出去,视情节轻重扣3—5分。
5.徇私舞弊者的酌情扣5—10分,并写出书面检讨。例会上做自我反省。情节严重者开除出部。
(2)其他加分项目
2.获得学生会内部奖励者加3分/次(每月之星、学生会工作例会表扬等)。
5.学院系学生会组织的内部交流活动,部门成员个人、团体荣获一等奖(冠军)、二等奖(亚军)、三等奖(季军),每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6.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加8分,二等奖学金加6分,三等奖学金加5分,获单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加4分,几项可累计加分。
7.获得学院级奖励的加5分,获得市级奖励的加6分,获得省级奖励的加8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10分,几项可累计加分。
第三章考核实施办法
第六条:各项活动的考勤工作主要由纪检部负责签到工作。
第七条:副部长(每天纪检部值班的人担任)负责当天的考勤及记录当天值班情况。
第八条:部门例会由副部长负责签到工作,及例会会议记录将考勤情况放506存档。
第九条:例会和团体活动请假需向纪检部请假。无请假条无效。
第十条:获奖加分需出示有效证明。
第十四条:“每月之星”评比与当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当月考核成绩在部门50%以后的成员不得参与当月的评比。
第十六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总评,考核成绩占总评的60%,部长考评占总评的40%。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系学生会纪检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经管系纪检部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