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支付监管加码
按照该《指导意见》,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大额支付、大额投资理财将明确不是互联网支付的发展方向,央行此举意在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央行对互联网支付的态度在今年3月份始见端倪。今年3月,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
对于网络支付的定位和基本宗旨,央行当时的阐述为:互联网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被视为顶层设计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目前已明确思路,有望很快出台,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首先,央行将互联网金融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但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其次,央行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
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央行明确几个原则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明确重点监管的领域是互联网支付、P2P和网络借贷、众筹以及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向,除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满足资本金要求外,开始对互联网支付有所收紧,据了解,央行明确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不允许做大额投资理财等支付。
互联网支付直属央行监管。此前不久,央行曾紧急叫停二维码支付,四大行下调支付宝快捷支付限额。而第三方支付自正式发牌照以来,也多有洗钱业务的嫌疑和争议。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P2P平台号称2000多家,相对活跃的大约有800多家。银监会负责制定有关P2P的管理办法,至今各类座谈会开过了几轮,目前还停留在内部调研报告的阶段,尚未就P2P管理办法出台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