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方支付监管趋势。
1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律身份
《办法》提出第三方网络支付结算书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这样的定位符合我国现有国情。
2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包括设置最低资本限制,加强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建立保险和保证金问题。
3加强对直流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对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内部的客户资金,通过法规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属于客户,严格区分客户的资金和第三方支付的公司自身的资金,采取类似证券交易保护金账户的监管要求,要求实行银行专户存放和定向流动。
4明确商业银行的代位监管
通过立法明确商业银行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代为监管义务,即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在银行的资金结算账户,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相关监管规定,监控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法应用。
5加强消费者的利益保护
通过立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避免非银行机构利用信息和技术、业务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维护交易公平,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
6完善担保与税控体系
由于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上处于初级阶段,为了增强信用及风险防控体系,可以通过尝试建立金融担保制度来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在税收方面,加强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的财税政策。
《我国第三方支付监管趋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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