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排课、调课、停课规则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加强课程安排和课表的执行效力,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排课
(一)排课原则
1、应以本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
2、新教师准入原则:专业相关,试讲合格才能上岗。
3、课时分配合理化原则。每学期编制课表,应考虑教师、学生每天的课时负担不宜过重。
(二)排课程序
第一步,教学秘书负责整理教学任务,做成表格,交给教研室主任; 第二步,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分合班,安排教师,做好后交给教学秘书;
第三步,教学秘书审核所有课程分合班与教师安排情况,并向主任汇报,主任同意后交教务员排课;
第四步,教务员负责在教务系统中排课,教学秘书协助排课。排好后,将所有课表分别发给教学秘书和系主任以备查。
第五步,教务员向所有老师发课表,发送方式是将思政部所有教师课表打包放在思政部公共邮箱,大家自行下载。上传后会有飞信通知每位教师,各位教师登录信箱看到自己的课表后务必回复教务员,确认收到课表。思政部不再给每位老师提供纸制课表。
第六步,教师课表调整程序,先向教研室主任提出调整要求,对确须调整的,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出新的教师安排,教研室主任向教学秘书说明相关情况,教学秘书请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调整。
二、调课、停课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安排教学,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2、凡教学计划中明确须在期初、期中或期末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等,应在制订学期执行计划时明确安排时间,开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或停课,应填写调课单。
4、调课和停课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补课,在调课单上注明补课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本人通知所在班级学生。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排课、调课、停课规则(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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