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优办发〔2012〕3号
永德县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首问首办责任制
痕迹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永德单位:
根据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的要求,为切实抓好2012年度软环
境建设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永德县委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等13个相关办法规定的通知》(永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软环境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真抓好首问首办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好痕迹管理工作,做好办理过程和成果等台帐登记,每月5号前向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1—
报上月的首问首办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总表。以便接受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及上级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永德县贯彻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工作登记表;
2.永德县贯彻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工作汇总表;
永德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
抄报:市软环境办,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永德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2012年7月26日印发—2—
—3—
《首问首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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