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99年度建築物室內設計暨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
報考資訊公告【99.4.12電子檔轉發】
* 99年度報名一律採取通信報名報名人數未達20名不可團報,一概完成報名繳費手續者行政院勞委會恕不退費。 * 99年度建築物室內設計暨工程管理僅有一個梯次考試,請所屬會員注意,切勿錯過報名日期。
一、建築物室內設計
簡章及報名表發售日期:5月4日至5月20日止(全國7-11超商或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台北市、高雄市勞工職業訓練中心均有販售)
團體.個報報名日期:5月11日至5月20日止 繳費明細:免試學科1,350元 免試術科270元。
學、術科1,470元。
建築物室內設計序號:38 職類代號:12500 學科考試日期:7月25日星期日 術科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簡章及報名表發售日期:8月31日至9月16日止(全國7-11超商或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台北市、高雄市勞工職業訓練中心均有販售)。
團體.個報報名日期:9月7日至9月16日。 繳費明細:免試學科1,350元 免試術科270元。
學、術科1,470元。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序號:63職類代號:12600 學科考試日期:11月14日星期日 術科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三、報考學術科者需附資料
身份證正反面2份、畢業證書影本乙份(附件影本請簽名蓋章)、彩色一吋半身相片三張、英文姓名。有在職證明者請在簡章背後在職證明欄詳填,在職證明如有修改時請出據證明之公司負責人蓋章修正,簡章正面如有修改者請報考者蓋章修正,以上任何資料如有缺失恕無法收件。
※99年度起男性報考者須在報名表上填寫服役期間日期。 * 如有96.97.98年度已考過學科或術科任何一科者報名時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彩色一吋半身相片三張、英文姓名、已考過之成績單影本乙份。『以上附件請簽名蓋章』
*報考者資格: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9.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12.大專院校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13.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 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系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 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
*報考者認定相關科系請詳閱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