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督查通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9月10日—9月19日,区“阳光村务”领导小组采取事先制查提纲、召开镇(办)和村干部汇报会、下村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督查全区40个村(“三资”代理服务、村级制度建设、村级民主监督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各镇(办)“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了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清理登记资料较齐全。尤其是朔里镇、高岳办事处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组织村两委干部培训学习,印发了1000余份《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营造了很好的舆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
1、个别镇(办)宣传氛围不够浓。
2、任务落实不到位。有的镇(办)清理登记工作至今没有结束。少数镇(办)与村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清理台帐没有录入电脑并装订成档,图片资料极少,财务清理没有形项报告,档案资料不够规范。
3、办公条件不完备。农经和财政力量没有较好整合起来,人员力量不足,仅财政系统人兼职负责。
4、合同管理有疏漏。个别村(居)资源帐表上有合同内容,无合同文本,部分合同内是口头协议。
5、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整合到位,未建组织、未挂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对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而的意义,各镇(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志亲自抓,亲自过问。
2、要补缺补差。一是抓好“三资”清理方面的资料完善工作。二是健全“四议两分开”制是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三资”代理长效机制。四是尽快整合村级监督组织,成立村务监督会,加强业务,促进村监委健康运行。五是抓紧铺开流程化管理工作。
3、要注意总结。各镇(办)在工作中要注重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阳光村务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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