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拱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村于10年7月1日正式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工作,依照实际制定了《兴胜村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三资清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金拱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金拱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村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清理工作小组、以书记为组长的核查工作小组组长,同时两个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符合成员要求。(清理小组成员非村两委人数不少于50%) ,并依据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清理小组认真对村集体资金资产等进行登记估价,较好地完成了清理工作。
2、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委托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面代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
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
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制定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全面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重点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结合民主管理实践,进一步健全村级事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分配、工程建设项目等村级事项管理流程,全面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
三、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
根据《金拱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村于10年12月初启动该项工作。通过村民组长、代表会议推荐候选人,经12月28日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最终产生三名成员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里为村监委置办专门的办公场所、挂上牌子、印制印章,同时每月1日的两委例会村监委也列席参加,使其职能有很好的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