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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3 09:31: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权威解读政策意见 不断提升防治水平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呈现出许多新的政策变化和亮点,为了便于广大读者深入了解《意见》,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负责人专门选择《意见》中的重点部分、突出亮点进行了解读。

防治重要性——三个安全 一个保障

《意见》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三个安全、一个保障”,即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维护经济贸易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使命,维护森林食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保障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出了新任务。

“三个安全”中除第一个安全一直以来都加以强调外,其余新增的两个安全和一个保障,是《意见》根据当前特殊形势和特殊任务新提出的,由此看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越来越重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方针新调整——突出责任 落实监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方针已由过去的“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调整为当前的“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

新方针进一步突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和森防检疫机构监管职能的重要性。前8个字主要针对防治思路、方法和理念提出要求,后8个字主要针对法律制度和监管责任落实方面提出要求。

“预防为主”的主要含义是:加强检疫,严防疫情传播,切断传播途径;加强监测预报,做到疫情早发现、早除治;加强营林措施,提升森林健康水平。

“科学治理”的主要含义是:遵循有害生物发生的自然规律和防治工作的客观规律,强化防治理念的转变,突出生态调控;提高药剂使用的科学性,确保用药安全,特别是要提高天敌、信息素和病毒等生物制剂的使用比例;提高药械使用的科学性,确保科学施药。

“依法监管”的主要含义是:森防检疫机构要依法行政,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依法监督公民和法人遵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依法处理。

“强化责任”的主要含义是: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的职责,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落实林权所有者依法履行防治的义务。

增添新内涵——防治有力 措施全面

强化责任落实。《意见》提出,实行“双线”责任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落实这一做法,从今年起,国家林业局与省(区、市)政府签订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防)责任书,已由2008年的20个省扩大到全国;责任书的内容也有扩充,由松材线虫病一种有害生物的防治扩大到国家重点关注的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林业鼠(兔)害、钻蛀性害虫以及薇甘菊等多种有害生物。

扩展防治内容。重点防治的有害生物种类增加,在森林病、虫害两大类基础上增加了有害植物,第一次将有害植物纳入防治范围;更加关注新的外来入侵物种,重点防范潜在有害生物的入侵。

突出加强生物防治。推进无公害防治,鼓励生物防治,开展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试点示范,“十二五”期间每省至少建成1个生物防治示范区。大力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药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药剂,倡导科学用药、适时施药、规范用药,确保环境、水源、食品和人畜安全,同时要特别注意对蜂、蚕、鱼虾等非标靶生物的保护。

实行分级管理。对林业有害生物实行分级管理,当前主要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林业鼠(兔)害、钻蛀性害虫、薇甘菊等有害生物和新入侵的高风险有害生物作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实行重点治理。为做到分类施策,根据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发生危害程度和除治难度等因素,计划将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一类林业有害生物是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也是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治理对象。二类和三类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纳入各级地方规划和重点治理范围。

建立检疫追溯制度。要彻底解决出现问题查不清来源的现状,建立健全检疫追溯体系,加强疫情源头管理。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国外引种苗木、新疆健康果园果品和云南苗木调运等检疫追溯试点工作。对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实行标识管理,并与检疫证结合,逐步实现从生产到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和有效监管,进一步严格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和引种审批工作,杜绝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现象。加强与进出境、农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疫情信息的共享,建立和完善检疫联动机制。

推进社会化防治。地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民面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问题突显。特别是一家一户买不起大型喷药设备,对高大树林的林业有害生物无法防治。《意见》鼓励和引导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人成立防治专业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多元化的防治格局。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防治组织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规

范防治生产作业。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林农的培训力度。

强化机构职能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建设,在全国建成500个县级森防检疫示范局(站)。强化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责。

树立新目标——任务艰巨 治理提速

《意见》对“十二五”期间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新的“四率”指标,到2015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

同时要求“十二五”期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要控制在70万亩以下,根除县级疫区40个以上,基本根除县级疫区30个以上,力争根除现有疫区的50%左右。这一目标表明今后的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过去治理松材线虫病的30年间,全国总计根除县级疫区57个,但新目标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根除县级疫区任务40个,表明治理全面提速。

另外,还首次对美国白蛾发生区林木叶片保存率提出要求,要求到2015年,叶片保存率达80%以上,其中主要风景区、风景区、交通要道两侧及重大活动场所周边等关键部位叶片保存率95%以上。

中国迎战林业有害生物

一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产生的危害远甚于冒烟的火灾。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1000多万公顷,年致死树木4000万株,年均成灾面积占乔木林受自然灾害总面积的50.69%,占据半壁江山,是全国森林火灾面积的3倍。

林业有害生物,正演变成中国林业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建设的“大敌”。迎战林业有害生物,正成为中国林业各方共同面对、努力克制的重大问题之一。

危害形势异常严峻

步步紧逼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林业生物灾害最严重的国家。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近295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进入高发期,并扩散迅猛,形势异常严峻。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加剧、扩散迅猛。据普查,目前入侵我国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已达35种,且入侵速度明显加快,1980年以前,国(境)外传入的只有16种,从1980年至目前,从国(境)外传入19种。高度危险的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国以来,已扩散至16个省(区、市)的200个县,累计致死松树5亿多株,毁灭松林30多万公顷,目前呈跳跃式传播,严重威胁南方3000多万公顷松林。美国白蛾首先在我国辽宁省丹东市发现,逐步扩散至山东,并沿两省渤海湾地区向天津、河北扩散,2004年传入北京,对北京的城市园林景观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杨树天牛曾在“三北”防护林中猖獗危害,累计伐除虫害木达2亿多株。椰心叶甲在海南省发生后,迅速扩散蔓延,直接影响到海南省50万椰农的生产生活。薇甘菊、紫茎泽兰在华南、西南扩散危害,形成单一植物群落,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

常发病虫种类的发生面积居高不下。据2009年统计,杨树烂皮病、杨树食叶害虫、杨树蛀干害虫的发生面积占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的20.6%。随着气候变化和林分状况的改变,一些次要有害生物上升为主要危害种类,如栗山天牛、云杉八齿小蠹、金龟子、竹节虫、四点象天牛等本土有害生物,近两年相继暴发,危害日趋加重。

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生物灾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频繁受到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侵袭。大兴安岭林区的天幕毛虫,吉林、辽宁东部的栗山天牛,青海的小蠹虫均出现暴发成灾;东北、西北的灌木林和荒漠植被中沙棘木蠹蛾、灰斑古毒蛾等多点成灾。2008年春季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为松褐天牛、萧氏松茎象和小蠹虫等次期钻蛀性害虫的暴发和杨树烂皮病、溃疡病的加重提供了条件。

林业鼠(兔)危害进一步加剧。鼠(兔)危害除东南之外的所有地区普遍发生,尤以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在西部退耕还林工程区年均发生130多万公顷。且鼠(兔)占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面积,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10%上升到2009年的17%。森林鼠(兔)使一些地方的新造林当年被害株率达80%以上,严重发生的死亡率达20%以上,形成了“边栽边吃,常补常缺”的局面。

林业有害生物的高发,对我国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造成了较大影响。“十一五”期间,我国年均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164万公顷。造成的年经济损失高达1100亿元;产生的碳排放更不容忽视,据统计,仅松材线虫病一项每年造成的木材损失就达2551万立方米,形成了直接的碳排放;同时,还造成了国际贸易摩擦,欧美一些国家以舞毒蛾、星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为由,设置贸易壁垒,限制我国有关产品出口,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有关人士称,林业有害生物还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带来不利影响。由于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有着丰富森林文化价值的黄山、张家界、庐山等著名风景名胜区正面临着生态安全的严重威胁。

构建体系全力应对

施策遏制

多年来,中国积极应对、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前全国已构建了林业有害生物治理体系,探索了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不断强化预防措施。近年来,全国森防检疫机构职能得到不断强化,已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3081个,森防行业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加强检疫监管,“十一五”期间共检疫林木种子150万吨、苗木560亿株,木材6亿立方米;开展检疫执法,组织开展了“绿盾护林”、“蓝剑”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检疫违法案件5000多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抓好监测预报,科学布局国家、省、市、县四级测报站点28122个,确保灾害化解于萌芽状态;实施风险评估,依托中国林科院成立了风险评估中心,完善了境外引种风险评估机制,评估植物829种。

逐步完善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机制。逐步健全了应急救灾机制,全国、各省以及93%的市、82%的县都制订了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全国2801支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专业队伍。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功扑灭奥体中心周边突发有害生物草地螟,受到奥组委的高度赞扬和表彰。建立了联防联治机制,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特点,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等新情况,通过各种协作方式,推进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初步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联防机制,提高了整体防治成效。京、津、冀、辽、鲁美国白蛾联防联治,有效遏制了美国白蛾反弹的趋势。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防治社会化进程,福建、江西等省以林农“三防”协会为重点,建立了万余个“三防”组织;辽宁省以配套改革为重点,探索出森林植物医院等社会化防治新模式;山东省在近年美国白蛾防治项目中,普遍实施以招投标为主的办法,吸引了20多家飞防公司开展防治工作。目前,全国已成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专业队)近万家,为防治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批复林业有害生物投资17.0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倍,全面加强了监测预报、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有力地武装了基层森防检疫队伍。同时,不断强化森防检疫机构职能,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参公管理进程加快。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级森防局(站)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2006年4月,浙江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在全国率先更名为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之后,已有江西、辽宁、山西、安徽、云南和新疆先后完成了站改局。通过参公管理和站改局,极大地强化了防治检疫机构的管理和执法职能,有力地提升了防治检疫工作的地位。

防治手段更加科学。把科技支撑贯穿于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广泛应用了一大批高效、无公害防治药剂。松材线虫分子图谱建设已全面完成,PCR荧光快速检测等新方法试点效果良好,为做好松材线虫源头追溯工作打下基础。环境友好型新药剂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取得新成果,全国建立了46处天敌繁育场和生物制剂厂。白僵菌、苏云金杆菌、病毒等生物制剂,以及信息素、毒饵保护、GPS低空导航等新型防治技术,在防治作业中得到普遍推广。特别是信息素在防治红脂大小蠹、苹果蠹蛾等有害生物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利用天敌防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引进两种专食性天敌,实施综合措施开展椰心叶甲防治,有效地保护了海南椰树资源。2009年,国家林业局在安徽九华山、张家界利用天敌防治松褐天牛,

寄生率达到80%以上,效果十分明显。施药手段更加先进,近年来,灭虫药包施药、高射程车载喷药、飞机喷洒等先进施药手段的运用,形成了空中、地面立体交叉施药体系,显著提高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和成效。

生物治理取得实效。松材线虫病30年来首次呈现疫区数量下降的好势头。2008年责任书签订以来,根除了1个省级疫点(云南省)、28个县级疫点,圆满实现了全国松材线虫病第一阶段防治目标;美国白蛾基本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控制目标。美国白蛾核心防治区基本拔除50%以上的疫点、重点防治区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显著下降,陕西省根除了疫情;红脂大小蠹、椰心叶甲、枣实蝇等外来入侵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红脂大小蠹发生面积由“十一五”初的52.7万公顷下降至现在的6.5万公顷,危害程度也显著减轻。海南椰心叶甲、新疆枣实蝇等重要经济林病虫害得到进一步控制,确保了林农保产增收,维护了林农切身利益;松毛虫等暴发性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松毛虫发生面积由高峰时期的307万公顷下降到目前的91万公顷、一些地方基本实现有虫不成灾的可喜效果。

保障林业建设成果

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国造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国年均造林666万公顷,人工林面积增加到53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36%。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保护好建设成果提出挑战。

胡锦涛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实现这一目标,两个重要途径,一方面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另一方面加强森林保护和经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森林保护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实现双增目标的重要措施。

但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仍然存在着认识不足、机构队伍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防治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低、应对突发和大面积灾害能力不强等困难和问题,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着林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

机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防治检疫机构仍未设立,一些地方原有的防治检疫机构被合并或撤销,致使防治工作很难开展。

基础设施落后。应急防治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基本处于空白。全国90%的防治器械为人工背负式设备,大部分地、县没有配备专门的检疫执法和防治作业交

通工具,65%的县没有配置必备的检疫检验器具;飞机防治等现代化防治技术手段应用比例不高。防治能力相当薄弱。

科技支撑不足。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森保专业技术人员不足50%。科研成果推广率仅为30%-35%。一些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因缺乏防治技术支撑,防治效果不佳,效率不高。

防治经费缺口大。虽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不断增加,但缺口依然很大。以目前每年全国每亩防治经费1.15元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每年约需40多亿元,而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十分之一。基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严重不足,据统计,全国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年均工作经费平均不足1万元,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专项经费仅是实际需要的30%。

体制机制不完善。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原有的防治体制与之不相适应。区域间的联防联治联检机制、社会化防治机制、防治资金投入机制等也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问题种种,需要有关方面重视、关注,并逐步加以解决。

为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更好地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国家林业局新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实施,必将对整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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