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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37:19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放弃政策承诺书

2016放弃政策承诺书范文

放弃政策承诺书范文

为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激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到群众切实转变生育观念,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一)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二)在法定期限内免费为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三)对农村符合政策内二孩生育条件且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对象、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办证一周内县兑现奖励800元。

(四)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乡(镇)计生办建立相关档案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后,次年将该户纳入县奖励扶助对象范围,办证满四周年以后未违反计生政策的,县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协议。

(二)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按时参加一年四次的妇检。

(三)外出前自觉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流入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流入地的服务和管理,按时寄回流入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有效的妇检证明。

(四)若违背以上协议,愿意接受《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县计生局一份。。

甲方(签章): 乡(镇)计生办 乙方(签章): 村 组、夫妇 二0一一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诚信承诺书

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诚信承诺书

为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激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到群众切实转变生育观念,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一)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二)在法定期限内免费为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三)对农村符合政策内二孩生育条件且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对象、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办证一周内县兑现奖励800元。

(四)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乡(镇)计生办建立相关档案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后,次年将该户纳入县奖励扶助对象范围,办证满四周年以后未违反计生政策的,县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协议。

(二)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按时参加一年四次的妇检。

(三)外出前自觉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流入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流入地的服务和管理,按时寄回流入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有效的妇检证明。

(四)若违背以上协议,愿意接受《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县计生局一份。。

甲方(签章): 乡(镇)计生办

乙方(签章): 村 组、夫妇

二0一一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政策

2016年河南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群众脱贫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首要任务,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16年河南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优化配置扶贫资源,制订落实精准措施,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每个贫困村都有工作队驻村,每个贫困户都有干部联户,做到精准帮扶工作全覆盖。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村因户制宜,实行滴灌式、差别式精准帮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坚持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当起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抓好落实,实行严格的“限期脱贫”责任制。

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精准帮扶为重点,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贫困村、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三、工作目标

1.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稳定脱贫。到2019年,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目标。即有稳定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养老有保障。

2.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村脱贫全部出列。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贫困村建有标准化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四、工作任务

1.贫困精准识别。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把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扶贫措施搞准搞实。

2.结对精准帮扶。组织帮扶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保持与帮扶对象经常性联系,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计划精准制定。精准制定脱贫目标,明确时限,算好时间账、任务账、进度账,制定好“路线图”“时间表”。

4.资源精准整合。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集中用于到村到户项目和体现贫困群体意愿、带动减贫的重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做好政策项目策划与对接,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以项目为载体,广泛筹措资金,科学整合,集中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项目建设。

5.产业精准连接。把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摆在首位,结合当地资源实际,选准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数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通过基地带动到户、能人带动到户、合作组织带动到户、龙头企业带动到户,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

6.民生精准改善。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障、现代化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等“五个全覆盖”,把实施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市场基础设施“六张网”向贫困村倾斜,把教育、卫生、文体、社保、安居、安全公共服务“六张网”向贫困人口倾斜,大力实施水、电、路、客车、安居、广播电视、电话通信、宽带、市场、环境改善等基础实施“十到农家”工程。

7.政策精准落实。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打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低保、助残“六保障”措施和扶智、扶技能、扶产业“三扶”措施,“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

8.组织精准有效。继续以三个“1+X”、三类新社区、三支人才队伍等“三个三”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舞好龙头,抓住关键,增强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精准扶贫政策解读(一)

1.扶持对象精准。

2.项目安排精准。

3.资金使用精准。

4.措施到户精准。

5.因村派人精准。

6.脱贫到户精准。

二.国家教育扶贫主要内容

(一)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1.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2.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

3.扩大学前教育规模。4.重视特殊教育发展。

5.保障移民安置区学生就近入学。

6.鼓励教师到村级学校和教学点从教。

7.实施县城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村级薄弱学校。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大力发展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现代职业教育。

2.加大对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3.继续实施好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4.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5.传承创新民族文化、民族技艺。

(三)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确保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1.符合申请政府资助条件,政府优先为贫困大学生安排资助基金。

2.为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发放新生路费补助。

(四)提高学生资助水平。

1.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五)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1.加快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2.推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

3.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精准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县精准识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具体抓好推进落实。

(二)强化各级职责。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出台全县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并组织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员参加全区精准识别业务骨干培训会议,对精准识别工作进行督查,按照自治区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贫 困线,结合全县贫困人口规模,进行相关核定工作。

(三)强化工作力量。精准识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要切实增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守操作程序。遵循“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工作方法,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坚持杜绝“富人戴帽、穷人落选”。

(五)严保工作质量。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要成立业务指导组,到各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和全程业务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培养精准识别工作业务骨干,确保参与精准识别工作队伍都接受业务培训,杜绝精准识别工作队员对业务存在一知半解、模棱两可的情况。

(六)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可溯责任追查机制,按照谁调查、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谁填报不全、谁去补充的工作原则,对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确保贫困人口信息来源真实可靠。

推荐第4篇:政策)

甲方(发包方):宁津宝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牛清军 刘尤国 张树华 杩懂浩

宁津宝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包方)与牛清军(承包方)经协商一致,在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情况下,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一)、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不变,按以往正常的财务报表做账。

(二)、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截止到2014年农历腊月28日在外欠款不能高于100万(含)必须是实际情况不能弄虚作假。

第二条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一)、承包经营期间: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共一年。

(二)、承包方所要完成利润指标:年公司净利润达到120万(含)以上超出净利润的50%由牛清军自行分配给公司每个员工与承包者。

(三)、经营风险承担方式:承包期间公司出现一切事务有承包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三条企业形象与资产的维护

通过提升产品、组织、标识、人员、文化、环境、社区等形象,切实改变公司现有形象,逐渐增长公司经济效益。设备完好率达到 90%。

第四条承包方费用及工资

(一)费用

杩懂浩(车)费用3500元/年目标完成后发放

张树华(车)费用10000元/年目标完成后发放

刘尤国个人生活补助5000元/年 目标完成后发放

牛清军(公司车)实报实销、请客户实报实销有特权,客户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所有人员如发现个人出现吃钱财一元(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工资

刘尤国15000元/月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10000元作为质压金) 张树华13500元/月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9500元作为质压金) 杩懂浩9000元/月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6000元作为质压金) 牛清军 13500元/月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10500元作为质压金)

牛清军承诺年底达不到目标,自取30000元来补偿张树华,刘尤国,杩懂浩。 以上工资按12个月计算开资,财务按最终工资做账。

2013年12月30日

甲方:乙方:

此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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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与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比较

最新《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是在2009年通过的,而现行的《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是2003年修订的(最新的义务教育仍在审定中,明年计划出台),二者在时间上相隔较远。且各省条例是按照自己地区的特点而制定的,所以无法通过两省的条列规定比较谁好谁差,谁真正为教育服务。只能从比较中相互吸取教训,取长补短。

在教育目的里,浙江省指出,“教育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福建省条例中“为发展基础教育,提高全省人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长远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培养国家栋梁人才,但是,福建省条例忽略了处在义务教育学生(6—15岁)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根据皮亚杰的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学说,这个阶段的儿童儿童的思维发展从感知运动逐渐发展到形式运动阶段,思维发展还没完全成熟,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才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考量,教育是要为社会服务,但要等儿童成长为一个具备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在说。

浙江省的条例,只有规定教育是要保障受教育权力、促进教育公平。这我觉得应当是是当前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让生而平等的理念,转化到教育中,人人学而平等,平等的有接受教育、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让这些孩子不因地区的贫穷享有的教育资源也贫穷。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创造地区美好未来。

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教育经费终于迈入占GDP比例4%的大关,浙江省条例第四十条中“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福建省条例二十七条规定“地方机动财力每年划出25%以上用于义务教育事业”这里涉及到两个名词:1财政经常性收入:每个财政每年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2机动财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地方财政可自行支配的一部分预算资金,其实就是在地方的年度预算结余中留出25%给教育。教育经费对于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学条件,保障学生教育有着很大的作用。浙江省将教育经费与财政收入相挂钩,使得用于教育的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同步,一方面看到浙江省政府将教育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教育经费的逐年增长。

福建省发展教育的资金,与财政结余的部分相联系,教育投入,教育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如浙江。在教育公平上,单从教育设施的经费来源看,福建省在2003还存在农村城市两级差别待遇,在条例三十一条中,城镇的义务教育列入城镇建设规划,列入主管部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农村的校舍建设投资以乡、村自筹为主,省级和地方人民政府对贫困地区,酌情予以补助。乡村两级政府,本来可支配的资金就相对少,可是农村学校的教育设施去还要自行解决,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2009年的浙江省条例中,在生源均衡、学校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均衡、师资均衡、经费均衡等方面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规定。倡导教育公平,让每个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同等待遇。

在尊师方面,两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长、老师的合理流动。福建省条例中特别关注的是民办教师,民办教师在基层乡村学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条例第二十六条中提到“逐步建立民办教师退养制度、逐步提高代课教师的代课金。逐步做到民办教师的工资水平与公办教师相当。并在师范生招聘时留出名额录取民办教师和长期代课教师。”三个逐步,体现了福建省政府对民办教师的关怀,虽然逐步是个渐进的过程,但最终会有实现的一天。保障民办教师的合法权利,使同样的付出得到同等的回报。

在学生教育方面,两者都遵循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让学生就近入学,不得开除或让学生退学。但浙江省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只要符合条件的,其子女可到居住地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就学。”居住证是之前暂住证的升级,暂住证是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在中国推行的技术移民办法,持有居住证的人享有同本地居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同等的待遇。此举,淡化学生户籍概念,保证外来子女的入学权利,是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

在学生教学方面,浙江省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学校、家长、社会三方相配合,在学生合理科学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的公益活动和社会体验活动。社会也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便利。在实践中使学生身心得到发展。实践者陶行知先生倡导的“生活即教育、教育即学校、教学做相统一的思想”。

福建省在2003年教育条例还未提及实施素质教育,不过在我们高二约2008年时候,学校开展“校园一小时”,每个人都要在课间操时间下到操场参加体育锻炼,相信在新的义务教育条例会对实施方面加大力度。

福建省早在03年就关注幼儿教育,在条例第十一条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和发展幼儿教育,以利于义务教育的实施。”关注幼儿教育是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的教育事业,在“校车事故“、”“寄宿幼儿得了成年才有的性病”的今天,希望福建省能在负面缠身的幼儿教育中,开创先例,积累经验。

在法律责任方面,浙江省加大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惩罚力度,涉及范围更大。例如:学校安排体育锻炼未达一小时的、划分重点班的、召开补习班的。对于这些阻碍素质教育推行的学校追究法律责任,可见浙江省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心。根据皮亚杰的多元智能理论,个人的特长都是不同,不要以单一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充满活力、思维四射的学生。但素质教育的推行,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标准来保证政策的落实,希望通过追究法律责任的惩罚,使学校、老师、领导能够真正的从学生的身心均衡发展出发,不要以单一升学率,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衡量学生标准。也希望福建省的新义务教育条例加大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保证阳光教育真正得到实施,使学生不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能从心里“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

借鉴经验,取长补短,使学生能真正享受素质教育改革的益处,“减负”减到实处。从条例上看,浙江省有破釜沉舟的改革决心,但是在课堂上听老师讲她初中儿子从早学到晚、作业永远做不完的经历,除了深表同情外,也感到遗憾,如果不从根本上——中国的高考制度不改,那其他改革喊得再好也是无济于事。

参考: 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修订

推荐第6篇:政策

目录

一、新办企业注意事项汇总

1、办理申报基本要求

2、延期申报

3、当年退运或补办报关单、核销单

4、海运费、佣金、保费处理说明

5、增值税申报报表的说明

6、生产型企业不得商贸型出口的规定

7、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中的一些问题

二、2005年全年政策汇编

1、出口企业退(免)税开业、变更、注销认定工作流程

2、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三、2006年全年政策汇编

1、关于生产企业以前年度退运补税的相关操作办法

2、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操作指南

3、关于退税帐户

4、关于不正常申报处理办法

5、关于加强新办生产出口企业及小型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

6、出口合同备案采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

三、2007年全年政策汇编

1、关于实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告

四、2008年全年政策汇编

1、甬国税发〔2008〕87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3、怎样处理特殊数据的免抵退税计算

新办企业注意事项汇总

一、办理申报基本要求

一、预申报在5日之后10日之前,正式申报5日之后、15日之前完成。

二、本人办公室的电话号码为:87417053(主楼五楼),电子邮件地址为:yuwenjieyx@mail.nbtax.gov.cn。企业每天要查收一次电邮。

三、企业如有报关单收到,或没收到报关单,但已知确切号码,请速去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递交,递交后如有超过一个月还未到,请对照自己是否递交错误,如一切正确,请马上与海关联系再补递交。

四、C类企业从出口报关单的出口之日起须90天内申报完毕(包括核销单同时要申报),从申报之日起90天内要收齐单证,否则须补税,请切记。但B类企业外汇核销单可以在210天内任何时候收到并装订好,以便检查,如果超过期限,也要补税。

五、办理退税程序为:网上预申报——大厅金瑛老师处读入正式申报数据,再到503办理正式申报审核,同时递交《退税申请审批表》——25日之后到大厅来取资料及读反馈信息。

六、申报时,请大家检查一下,是否带齐资料,否则各位要麻烦多跑几趟:

1、各类明细表3份,以套分开为3套(每类明细表各一张合订成一份)。注意汇总表不要分开。

2、增值税申报表1份。增值税附表二1份

3、汇总表如有退税,打印4份,如没退税,打印3份。

4、已经收齐单证的报关单。

5、C类企业的外汇核销单。(无纸质核销单的可不带)

6、有进料加工的企业其它报表,手册复印件等。

7、退税部门三颗章是否加盖齐全?位置是否正确。

8、汇总表附表3份,与明细表一样装订分类。

9、明细表二份在我处盖章后可取走,但汇总表不能取走。

10、拿来的原始单证(报关单与核销单)可同时盖好\"已退税\"章,如果没有要求留下备查,也可取走.

11、申报时间最好与增值税申报同时进行,每个月都有一些企业在增值税报表比对时产生差错,在网络申报或其它申报时定要仔细比对,特别是\"不得抵扣税额\"

七、企业来申报时,在软盘上建立以下五个子目录,前面的数字也要写,具体为:1预申报,2预反馈,3明细,4汇总,5反馈。

八、如果出口退税申报与纳税申报不一致,但原因是纳税申报错误的,那么纳税申报要重新第二次申报,并请把第二次纳税申报表也一并附上来。

九、如有商品码或申报系统升级,可去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软件及查询文件(www.daodoc.com)

十、如发到本人邮件,在电子邮件的主题中必须写上企业的名称(可以简称)与海关码后5位,如:天阁汽配73010。

十一、台帐内在视同内销栏,不要填写正常内销的数额,所谓视同内销是本来外销,但因为各种原因而补税等如同内销的这部分金额,大家要注意了。如帐的栏目要填写清楚。

二、关于延期申报的说明

1、延期申报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办理:一是报关单改单;二是核销单核销日期因客观原因超过90天但少天180天;三是特殊情况。

2、因报关单改单而延期申报申请,需随带以下资料:一海关(货代公司)改单证明;二原报关单复印件;三企业情况说明;四延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因核销单的原因延期申报申请,需随带以下资料:一合同原件,确实因信用证或其它方式收汇超过90天但少于180天;二原报关单复印件;三企业情况说明;四延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关于当年退运或补办报关单、核销单的说明

1、补办报关单与补办核销单:

一在申报系统的单证申报中,补办报关单或核销单模块中,输入数据,打印出报表,再输出数据到软盘。 二随带原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复印件、情况说明、软盘、报表一份到税务机关。

三在税务分局申报后,到11楼的税源三科开出证明,就可到海关或外管局去补办单证。

2、当年退运:

一、在申报系统中的单证申报中,在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模块中输入输入数据,打印出报表,再输出数据到软盘。

二随带报关单的复印件、情况说明、软盘、报表一份到税务机关。 三在税务分局申报后,到11楼的税源三科开出证明,就可到海关拉货。

四在下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中,把该条出口数据进行红字冲销,并把二条数据同时接单就可。

四、关于海运费、佣金、保费二种处理方法说明

1、海运费(包括佣金、保费)不要接单,其它单证可以接单,到税务机关来预申报。在预申报后,企业读入、处理信息后,再把海运费(佣金、保费)做单证收齐正式申报。

2、可以先做入当期单证收齐,等预申报后,再到设置信息标志内,把信息不齐标志为空,就可正式申报。

五、关于增值税申报报表的说明

1、对于期未留底税额,要注意“上期留底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这几项。电脑内增值税报表的输入数据,进项税款转出与不得抵扣税额有相同与不同之处请注意。

2、销售额一定要对直,也就是说,征管纳税申报时的销售额要与出口退税申报时的销售额一样,因为二者申报的时间有差距,所以有可能造成二者销售额不一致的情况。

3、对于应退未退到的税款,有些企业没有在下个月的期未留底税额中减掉,使留底税额虚增。如果有上月的应退税额,但本月还未退到,那么都要把留底税额减去应退税额。财务上做其他应收款。

六、关于生产型企业不得商贸型出口的规定

各企业注意自己的经营范围,特别是出口退税以生产型企业认定,但进行商贸型活动,没有生产能力而作为生产企业退税,这种行为性质相当严重,以骗税进行查处。

七、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中的一些问题

1、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单证,由于信息未到,不能参与免抵退计算的,不要求企业作撤单处理,以后月份信息到了系统会自动参与免抵退计算;

2、对于企业红字冲的申报数据,企业在正确数据作单证收齐同时,一笔蓝字错误数据和红字数据也及时作好单证收齐工作 ,并同时参与免抵退计算;

3、在上报单证齐全的时候,原始凭证(报关单及核销单)一定要附好,超期并没附原始凭证的,自动去交税,并把该条数据从申报数据中红字冲减。

4、因为报关与退税申报的脱节,造成在单证不齐申报时,申报的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出口时间等都是自编,与实际的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出口时间不符,当单证收齐时,企业往往修改报关单号与核销单号,但出口时间并未修改,请企业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用红字冲销法进行改正,并要记住二票都要做接单收齐。

另:时间不符也有二种情况:一是实际出口时间比自己的申报输入时间早,大家要注意3个月期限的问题,不能因为输入时间没超期,但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却超期的情况发生,这是要补税的。二是出口时间比申报输入时间晚,则只须红字调整一下即可。

5、以后,红字冲减的数据,一律需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如果红字冲减有对应的数据,还需写明冲减的对应数据的报关单号。

6、每年年末在25日后,尽量不要出口,一定要出口的企业,请特别要注意出口日期的归属问题,不要把今年的销售当成明年的,也不要把明年的销售当成今年的,同时要注意开具外销发票的时期。

7、对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所列六种情形需进一步明确。特别是第四款,自2004年6月1日起,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出口企业,除企业改制、改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外,自首次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之日起两年内,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方能办理退(免)税。90天内未能及时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单证不能作收齐(BH)处理。

8、对企业红字冲的申报数据,督促企业在正确数据作单证收齐同时,一笔蓝字错误数据和红字数据作好单证收齐工作,并同时参与免抵退计算。对无正确报关单号、核销单号码的冲红数据,或报关单串户,或原先自编号输入日期同实际报关出口日期相差较大的,当月接单超出申报期限的,而实际又未超期的,一律要求采用红字冲办法,并可加以说明。

9、按财税[2004]116号第二条规定,对出口退税率为零的报关出口货物,企业勿能当作一般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申报,也无需征退税差额进项转出,该批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已参与免抵退计算的,企业一律红字冲回,当期作单证不齐标志为空处理,并计征销项税额。

2005年全年政策汇编

2005-12-30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一、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详见附件1。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二、备案要求

(一)备案可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件2)。

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2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备案单证: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二)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

(三)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三、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在进行退税审核、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同时,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四、对于出口企业有本通知第二条第二种方式中所述六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提供备案单证。对备案单证,税务机关应着重核对以下内容:

(一)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是否存在修改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的问题。

(二)备案单证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是否合理。如,是否存在购销合同签定时间与货物运输、报关时间顺序不一致等。

(三)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是否一致。

凡对备案单证核对有疑问的,可暂停退税,将有关情况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处理。

五、出口企业未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六、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七、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八、备案单证说明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

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在出口交易中,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等凭证审核无误,并准备发货的情况下,为了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在备货和办理其他各种手续时熟悉和了解该笔交易要求,通常都根据信用证的主要内容(或工厂发货单、出库单等)缮制出口货物明细单一式数份,分发各有关单位或部门。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

“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 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货物到达通知单”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

2006年度全年政策汇编

2006-1-23 关于生产企业以前年度退运补税的相关操作办法 根据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结合CTAIS设计,现作如下规定:

一、操作办法

1、企业以前年度的退运都通过退运返纳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2、企业补缴的原免抵退税款,应相应调整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3、企业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应实行上门申报方式,并须提供《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复印件和已补缴的原免抵退税款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4、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人申报时,应根据系统提示,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的差额与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保存,否则退回纳税人。

二、操作步骤:

1, 企业首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在“单证申报”输入明细数据,打印出明细表一式三份,拷出软盘数据,连同报关单,核销单复印件。

2, 到税务机关一楼大厅戴春雷老师处开具税单(一份明细表交戴老师)。 3, 持税单到开户银行缴税。

4, 到分局出口退税组办理退运申报,并随带所有的缴款书,税单及软盘报表。 5, 再到1113室税源三科出具退运税务证明。

6, 企业在下月填制纳税申报时,补税款填列到纳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如此栏有退税额,则冲减应退税税额,如此栏无退税额,则此栏用红字填列)。

如有补税情况,企业必须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对下月增值纳税申报进行申报(一楼大厅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供申报表软盘、退运证明及补税单复印件。

2006-04-17

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操作指南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和注销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登记认定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除填写《认定表》之外,同时报送下列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

6、代理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需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申请资料;

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提供相关规定文件时,一并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一份。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企业,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出口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有关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出口企业必须按规定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办理出口注销认定后方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软件及口岸电子执法系统

目前出口退(免)税管理已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出口企业端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税务机关使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企业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别选择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以及升级程序可以在www.daodoc.com网站免费下载,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也可提供免费下载。出口企业应及时根据业务需要或税务机关通知对申报程序进行升级、更新。

出口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应及时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子系统,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海关结关信息,以便及时向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报关单;核对报关单电子底账和纸质单证数据,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确认、提交,中国电子口岸将把电子数据提交到国家税务总局,由国税总局将数据清分到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以供出口退税审核使用。

三、出口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退(免)税申报有关规定

1、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领购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出口生产企业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按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开票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2、申报

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一般分为三大步骤:出口退税预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出口企业预申报时应提供预申报软盘。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按规定对该笔出口业务作内销补税处理。

出口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纸质凭证:

(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提供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六类企业):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四)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五)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四、出口企业延期申报有关规定 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其他可以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的特殊原因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从2005年5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国税发[2004]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五、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与退税审核。

1、申报受理

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及时受理退税申报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退税部门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退税部门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申报人提出改正、补充资料的要求。

对出口企业提供的退(免)税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在申报期结束前,退税部门不得以没有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

2、退税审核及相关规定

新办出口企业自首次申报月份起两年内在申报时必须提供收汇核销单;其中生产企业在一年内实行免抵不退办法计算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在两年内退税审核必须在将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与认证信息比对通过后,方可办理退税。

对上述“六类企业”,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退税部门必须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该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六、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2006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实行单证备案管理。

1、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2、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以及有涉及刑事犯罪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出口企业,要求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备案单证。

七、不得申报办理退(免)税的七种行为

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自2006年3月1日起,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二)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三)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四)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五)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六)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2006-04-04

关于退税帐户

注意账户问题,已经有几户企业因为帐号或银行名称不对,或者在二楼大厅未定为退税帐户,或者退税期间更改帐户,使退税款未退到,造成工作非常被动:

1、所有有退税的企业,请在本月内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退税帐户及银行(都要全称),一定要与开户许可证相比对,绝对不能错、漏一个字,不能颠倒顺序等。

2、在退税款还未到达账户之前,绝对不得变更帐户。

3、有变更退税帐户的,必须提早通知我,并到二楼大厅去更改好,并要告诉大厅办理人员,该帐户为退税帐户。

4、出口退税审批表内填写的退税帐户及银行名称必须填全称,要与本次清理后的正确银行及帐号相一致。

2006-05-16

关于不正常申报处理办法

1、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备案单证(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在申报时,一齐上报,否则视同内销。

2、根据国税发〔2004〕164号文件精神,“90天内办结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因申报期限每个月为15日至,所以原规定15日后出口且90天到期的单证,还可以顺延至下个月申报。但是,如果因不及时申报,出口日期在每月15日之后申报日期之前且90天已经到期的单证,必须单证收齐申报完毕,不得延期至下月申报,否则视同内销。比如说2月17日出口的,90天到期日为5月17日,企业在15日前申报的,可以把此单证推迟到下个月作单证收齐,但是企业17日来申报,那么必须把该单证在5月份作单证收齐申报。

3、不正常时间申报的企业,因打乱了调库计划,退税款在不能满足指标的情况下,延期退款。

4、正常正式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包括15日)之前,除非税务机关通知可以延期,除此之外,不得延期。 2006-08-15 关于加强新办生产出口企业及小型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及市局转发文件精神,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原审核期期间只免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对尚处于免抵不退计算、管理的新办生产企业及小型企业进行统计、清理,企业对上述应退暂不办理退库的税款,视同按月办理的应退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第15栏)如实填报。

2006-09-30

出口合同备案采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

一、出口企业根据财税〔2006〕139号、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合同备案时,应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出口合同备案相关模块完成备案合同的数据采集、检查工作,将生成的《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见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附件1,下同)等电子数据,以及两份《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见本通知附件1)一并报送税务机关。

二、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出口合同备案时,须将纸质的备案合同、表格等资料与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对比,主要对出口合同备案份数、记录条数及总金额进行核对。对核对不符的,以及受理环节就发现不符合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第

一、二条规定的,应将不符合规定的出口合同退还出口企业,今后也不再受理该出口合同备案。同时将该出口合同相关纪录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中删除。对于受理中发现出口企业录入错误及技术问题导致报送的电子数据有误的,可以要求企业修改后重新上报。受理后,税务机关在《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签字盖章,一份退还出口企业,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税务机关受理后应严格按照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规定退回企业的出口合同,今后一律不再受理该出口合同备案。审核结束后,税务机关须将确认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作为电子底账,以备今后审核出口退税时使用。同时,税务机关打印两份《出口合同备案审核结果回执》(见本通知附件2),一份反馈出口企业、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三、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出口企业已完成出口合同备案的,如果税务机关已给出口企业出具了备案出口合同的受理和审核结果单据的,出口企业不必补办《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和《出口合同备案审核结果回执》;未出具的,出口企业必须应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和《出口合同备案审核结果回执》。同时,税务机关应要求出口企业按审核确定的备案出口合同,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电子数据提供给税务机关。

四、目前有关出口合同备案中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退税相关功能的软件升级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将另行下发。出口企业申报备案出口合同中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需在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该笔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备注栏内填写“HTBA”字样(合同备案的拼音字头,字体大写)。在有关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前,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报后,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出口合同备案出口货物退(免)税进行审核。

2007年度全年政策汇编

2007-06-11 关于实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告

一、本次纳入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点企业的范围为宁波市鄞州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出口企业。

二、出口企业2007年5月1日之后报关出口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在向其主管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后,主管外汇管理机关无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出口收汇已核销”章。上述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无需提供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使用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企业2007年5月1日之前出口的货物,除原20户试点企业外,核销单管理继续沿用现行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办法。

三、外汇管理机关和国家税务局通过新建设的系统实现核销单电子信息的双向加密传输,双向比对,确保出口核销数据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实现出口收汇核销单试点,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减轻了出口企业负担,是优化贸易外汇管理和出口退(免)管理的一项举措。

四、出口企业应按照外汇管理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并对所报核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出口企业故意错报、虚报、重报核销信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所有出口企业在进行申报数据录入时必须确保申报数据“收汇核销单编号”项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批准文号”项目的一致性。

生产企业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录入时,视同核销单已收齐,【单证不齐标志】栏中无须标注“H”(无核销单)。出口企业预审后,必须接收、读入主管税务机关的预审反馈信息,以便更新预审数据的信息不齐情况。

六、对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属于远期收汇的(远期收汇是指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收汇。),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其主管外汇管理机关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以下简称《远期证明》),同时在出口退税申报明细备注栏标注“YQSH”(远期收汇)标志。

七、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对尚未到期结汇的,税务机关审核退(免)税时,可暂不予审核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但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日期为准)起满180天仍没有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按第九条处理;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所列六种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税务机关需将申报退税数据与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比对相符后,方能办理退(免)税,超过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核销期限仍无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按第九条处理。

八、出口企业为其他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满180天仍没有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远期收汇除外),按第九条处理,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核销证明或证明经审核不符规定的,受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将函告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

九、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在规定期限内,无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或税务机关对数据有疑问的,主管税务机关向出口企业出具《无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查询通知书》,出口企业凭查询通知书向核销地主管外汇管理机关查询收汇核销情况。外汇管理机关对确已收汇核销的出口业务,应在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出具《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并及时补传税务部门相关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对经查实属企业未办理收汇核销的,应通知企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出口企业应在查询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核销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核销证明与其电子数据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免)税。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核销证明或证明经审核不符规定的,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已经办理的予以追回,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处理方法:

1、对于外贸企业滞留在申报环节(即因等待货源地函调复函过程中暂不退税的以及“六类企业”因无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而滞留在审核系统申报环节的数据)中的申报退税数据,税务机关作不退税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应的数据从审核系统中删除,并按有关规定告知相应出口企业。

2、对于生产企业,税务机关通知企业在次月增值税申报纳税、冲减调整免抵退税额,并使用红字调整的方法在申报系统中冲减已申报的出口数据。

2008年度全年政策汇编

2008-06-11

一、甬国税发〔2008〕87号

一、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申报退税时,出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计算机二期网络版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国税发〔2003〕96号)第二条所述的情况,应在申报之前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部门填报《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表式见附件1):

(一)《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

(二)出口货物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四)供货企业产品说明书;

主管退税部门对上述资料审核后,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上签署意见,企业按照退税部门认定的扩展码申报。

二、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出具给出口企业的单证,主管退税部门同意出口企业在单证未使用前作废,除《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外,企业凭以下资料申请开具红字单证:

(一)开具相关红字退税证明的申请报告;

(二)红字的《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及其电子数据;

(三)需作废的已开具未使用相关退税证明所有联次。

主管退税部门审核企业上述申请资料后开具红字单证,原开具单证在审核系统中不再作删除处理。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需要作废的,在审核系统中不作处理;主管退税部门应将作废的所有纸质单证全部收回并存档。

三、企业报关出口取得的报关单号码后9位与以前年度的报关单号码后9位重号或生产企业发生改单业务,持新的出口报关单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需附上出口退税传输系统中打印的该报关单电子信息。

四、出口企业发生迁移,迁出地税务机关应在迁移前办结已审核通过的退库、调库手续,并在《出口企业跨区迁移情况表》(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随同有关资料上报市局征管处,市局同意后交出口企业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出口企业在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结跨区迁移操作后,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迁入地退税部门在办理退税认定后,将附件二的其中一份交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五、软件出口企业以“海关通关方式”出口软件产品、转让软件技术和提供软件相关服务,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免税:

(一)出口企业在软件产品出口以后,凭以下资料按月到所在地税务机关主管退税部门申请《软件出口免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

1.《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2.《软件出口合同》(正本);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电子信息;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二)税务机关主管退税部门对出口企业报送的《软件出口免税证明申请表》及规定资料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审核系统审核相关电子信息。退税部门审核无误后开具《软件出口免税证明》(见附件4)。

(三)软件出口企业持退税部门开具的《软件出口免税证明》向征税部门申报退税。征税部门将出口企业的免税申报同退税部门开具的《软件出口免税证明》审核无误后,办理免税。

2008-05-01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申报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首份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应申报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代理出口协议。

二、已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三、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依法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首先注销其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事项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在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免税认定。

四、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报关后,应向海关部门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并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3‟15号)有关规定提交相关电子数据。

五、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时,应对《免税申报表》“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人民币)”合计数与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进行核对。经核对相符后,在《免税申报表》(第一联)签章并交小规模纳税人。如核对不符,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了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而未报送《免税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申报资料退回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补正后重新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应在当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将签章的《免税申报表》(第二联)及电子数据转交同级的负责出口退税业务部门或岗位。

六、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并同时报送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1.出口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申报时出口货物尚未收汇的,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日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在试行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地区,对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比照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出口货物免税时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以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出口货物免税;属于远期收汇的,应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提供远期结汇证明。

3.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包括: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代理出口协议;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提供要求与上述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提供要求相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核销申报后,应当核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纸质单证是否齐全,审核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纸质单证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并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数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等相关电子信息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上签章,经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批准免税核销(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试点地区除外)。

八、小规模纳税人在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以前出口的货物,凡在免税核销申报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审批免税;凡超过免税核销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免税。

九、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申请免税核销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延期3个月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

十、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征收增值税。下列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

(一)国家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二)未进行免税申报的货物;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税核销申报的货物;

(四)虽已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的货物;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批准免税核销的出口货物;

(六)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征税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1.增值税应征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应征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2.消费税应征税额的计算公式

(1)实行从量定额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收率)×消费税适用税率

(3)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

 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收率)×消费税适用税率

上述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及出口数量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或出口数量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出口价格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真实反映离岸价或出口数量,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离岸价或真实出口数量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十一、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凡发现属于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出口货物应征税情况,应生成《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并按规定进行补税处理。

十二、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1月1日后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免税或免税核销申报。

2008-08-10

三、怎样处理特殊数据的免抵退税计算

很大的一部分企业至目前为至,还搞不清楚“设置信息标志”的作用及方法,在此进行详细说明,请企业仔细阅读。

一、信息不齐标志的内容及电脑的处理程序。所谓设置信息标志是指企业已经做了单证收齐,但信息收齐或不齐的数据处理方法,有自动与手工工二种方法。一般来说,正常的单证做了单证收齐,进行预申报之后,税务机关的审核系统会自动打上信息不齐或信息齐全的标志,企业如果把反馈信息读入自己的电脑并处理后,申报系统内的数据就会根据反馈的情况也自动打上信息不齐标志“BH”、“B”、“H”或为空。如是空,则信息已经到齐,叫信息齐全,系统就会把该信息汇总计算出免抵退税额;如果是其它的三种情况,叫信息不齐,则都不会自动进行免抵退税计算,“B”代表无报关单信息,“H”代表无核销单信息,“BH”代表二者信息都不到。

二、信息的自动处理方法。自动信息标志的设置,就必须要预申报。预申报的作用就是做了单证收齐的数据,一是看信息有没有到,二是看收到的信息是不是正确。但预申报的信息要在税务机关出现,必须要经过几个关键的步骤。首先企业在报关出口之后,马上要在“电子口岸”的“出口退税子系统”提交数据。企业提交的数据与海关的数据进行比对之后,会随时提交到国税总局的服务器,然后市局出口退税处会从总局服务器收集最新的数据,而作为区局及分局的预审核和正式审核,就是根据市局的数据进行的。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步骤问题,第一步:假如企业提交的数据错误,或者海关发送的数据错误,那么税务机关就永远也收不到信息,在预申报中审核系统就会把该项数据打上信息不齐标志,这种情况企业可以去“电子口岸”查询,假如无“国税总局已经接收”的信息提示,说明就是这种情况。但假如有“国税总局已经接收”的信息提示,企业也已经做单证收齐,却一直信息不齐,就有可能是第二步骤的问题:市局没有从国税总局接收到信息,或者信息丢失。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告,并向市局反映情况,等市局再次接收后,信息就可到达。在这里要提醒企业,市局从总局接收数据是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一般只接收一次,大概在5日左右,所以企业的预申报都要求在5日之后进行,在特殊的情况下,市局也有可能在不同的时间接收二到三次,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造成企业第一次预申报与第二次预申报的信息齐全数据不一样,或预申报与正式申报的信息齐全数据不一样。会造成企业及审核人员很大的困扰,浪费了企业与审核人员的时间及精力。为此,也呼吁一下市局从总局接收数据要规范化,接收时间要定时化。

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不齐。上述预申报审核之后,一般正常做单证收齐的数据,系统会根据市局的信息自动分成信息齐全和信息不齐二种,信息齐全就是信息不齐标志为空,它们会自动进入免抵退税计算,并会在当期或前期的《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报表打印出单证数据;而信息不齐的数据,系统就会在信息不齐标志上打上“BH”、“B”、“H”,自动剔除免抵退税计算。但是对一些特殊的数据问题没办法自动处理:一是运杂费、保险费、佣金,这些红字数据报关单号码都是自编的,如何进入免抵退计算的问题;二是企业出口销售暂估入帐,正确的报关单数据到达后,做了红字冲销,则自编的一红一蓝的数据如何处理问题;三是原来的报关单号码在录入时错误,后来才发现正确的号码,故而进行了冲销处理,但原来做了错误报关单的一条蓝字和一条红字如何处理的问题。这里要明确:

(一)不是所有的红字数据都要手工处理,除了报关单错误之处,商品代码错误或金额错误或者其他原因错误而冲销的数据,信息到齐后还是会自动进入计算。

(二)假如报关单错误,但是又未接过单,只要接单时改为正确的报关单号码,就不需要另行处理了。所以必须要手工处理的数据满足以下条件:报关单号码是自编或错误的,但又不能改为正确的报关单号码进行单证齐全申报,信息收齐数据永远不可能从预申报中取得,但又要进入免抵退税计算。

四、特殊数据信息的手工处理方法。满足上述条件的数据,要进入计算。就必须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处理:进入申报系统,打开菜单栏的“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在“信息不齐标志”栏设为空。特别要注意的是:一是进行冲销的数据,一红一蓝都要处理,不能只处理一条,否则汇总表数据是错误的,只让红字进入计算,那么企业就代表没有出口过,只让蓝字进入计算,企业就同一笔进行了重复退税。二是假如满足上述条件的数据是当期单证收齐数据,不需要预申报并读入处理的;或在预申报并读入处理之后再输入的,不手工处理,也会进入计算。这是因为没做预申报,所以审核系统不会自动在信息不齐标志上打入“BH”或“H”或“B”,申报系统就会把这些数据自动进入免抵退税计算。但是假如这些数据在预申报之前已经录入,并在此之后进行预申报读入并处理,则要使其进入计算,就必须要按上述方法进行手工处理。例如运保费,有一部分企业是在预申报前就已输入,并把运保费与正常的数据一起预申报,这样的企业,就必须要手工把信息标志设为空;而有一部分企业运保费是在正常数据预申报并读入处理后再输入的,企业就不需要再手工处理而自动进入了计算,就是这个道理。

企业进行了这些处理后,想确认有没有正式计算,只需看打印出来的“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有否包含了这些需要进入计算的数据,有说明是已经进入计算,没有说明手工处理的方法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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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二、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

三、不利用职权、影响力、家族势力进行垄断经营;

四、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六、发现黑恶势力及其苗头及时向扫黑办,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自愿接受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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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 单位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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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单位家属住宅,位于地址,由于生活用水下水管道堵塞,经领导研究决定于XXXX年XX月XX日,实施管道改造工程,重新铺设下水管道。经设计确定,此新管路要穿过本所职工某某所居住的房屋,从房屋的地基下穿过,通过房屋的长度为X米,管道断面周长约为X米,经核某某的房屋于20XX年X月重新装修过,为了确保房屋拥有人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确保涉案房屋和财产的安全和家庭生活的安定,消除房屋拥有人的忧虑,放心踏实的生活,单位特向某某及家人作以下承诺:

1.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一旦发现房屋墙面和墙体出现裂纹、墙体开裂现象;

2.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一旦发现房屋地基有下沉现象;

3.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家中生活用水管路发生开裂跑水;

4.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此房屋在任何位置出现任何问题时

单位承诺:

1.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减到最小;

2.妥善安置好受损房屋的家人;

3.以最快速度安排修缮;

4.维修后的房屋内饰一并负责完成;

5.对业主的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做出相应的补偿;

6.根据房屋的损失情况按受损当时的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的赔偿。

承诺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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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致盛世物业管理公司:

我是楼单元层号业主

因本人在装修中 :

如因改动造成房屋质量受损带来后果,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物业公司代表:

承诺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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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按照局里年中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殡仪馆工作实际,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好火化任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牢固

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从按运、火化到完工,都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做到安全运到,防止发生人员差错,让客户满意,领导满意。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制度落实。要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保证人员在职在位,不脱

岗,不离岗,随时为客户做好服务工作,坚持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电话有人接听,随时做好接运与火化工作,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每只机进行一次,确保用电及设备使用安全以及馆安全,坚持用车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三、加强馆管理,接好争先创优活动。坚持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

做到室内清洁,路面干净,绿化地里无杂草,为我局争先创优工作做出积极努力。

四、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根据目前殡仪馆火化率比较低,经济

效益此较差,职工工资待遇比较低的实际情况,要教育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度过难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讲评、以及体育活动,使之大家心不散,人不乱,秩序正常。

殡仪馆

2010年9月8日

根据局集中推进会会议精神及我馆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承诺:

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全程引导服务制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尽心竭力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坚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有求必应。

诚信服务,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公开,商品明码标价。切实保障丧户消费自主选择权,不强硬推销,不欺骗丧户。

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共同建立规范有序的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不做有损群众和益和行业形象的事情。

惠民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价廉物美的服务,真正让利于民,对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廉洁服务:自觉遵守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接受丧户的任何礼品,不接受

按时上下班制度: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包括领导和职工都能做到每天四点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安全负责制度:馆内安全,车辆安全等事务,馆里3个付主任各负责任,分工合作,能做到不危不乱,井井有条。

第11篇: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在新都大丰镇吾爱幼儿园的投资份额已于2012年5月22日转让给何晓红,后敏。本人慎重承诺,在白贵强与何晓红、后敏之前的转让协议生效(2012年5月22日生效),之前的在与原合伙人魏玲、白文合伙经营吾爱幼儿园期间的债务已结清。若将来发现转上协议生效之前尚有未结清的债务概由本人承担的责任,与何晓红、后敏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白贵强

2012年5月22日

幼儿园合伙经营协议

新都区大丰镇吾爱幼儿园合伙人魏玲、白文与原合伙人白贵强于07年10月7日合伙投资创办的,现因原合伙人白贵强于2012年5月22日将其原在幼儿园的合伙份额50%全部转让给新的合伙人何晓红、后敏,为便于对合伙事业的管理,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合伙人魏玲、白文和何晓红、后敏充分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的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发展我国的幼教事业。

二、合伙人姓名及合伙人各自的合伙份额:

1.魏玲:女,身份证号:;

合伙份额:与白文共同拥有50%的份额,计价人民币80万元整。

2.白文:男,身份证号:;

合伙份额:与魏玲共同拥有50%的份额,计价人民币80万元整。

3.何晓红:女,身份证号:;

合伙份额:31.25%,计价人民币50万元整。(系新入伙时的实际出支)

4.后敏:女,身份证号:;

合伙份额:18.75%,计价人民币30万元整。(系新入伙时的实

际出支)

三、合伙事务的管理:

1、经营管理

吾爱幼儿园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魏玲任院长,对幼儿园的日常

事务进行独立管理,其他合伙人不直接参与管理,但对幼儿园的重大事务院长应在征求并充分考虑各合伙人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2、财务管理

幼儿园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由魏玲、何晓红分别担任出

纳会计,对幼儿园的财各实施规范管理。

四、其它约定

1、合伙人任何一方应本着对幼儿园负责的态度处理幼儿园的合

伙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幼儿园的资金,不得将幼儿园的资金出借他人,不得私自将幼儿园的资产用于自身债务和第三方债务的担保。

2、合伙人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不得私自将自己在合伙

中的份额转让他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应在不损害合伙事务的开展、不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并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且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受让权,因合伙份额的转让,可能导致合伙人的仅存一人时,合伙事务终止,合伙人应对合

伙事务进行结算,结清合伙事务的债权债务。

3、合伙事务的终止:第2条中的情况出现,可能导致合伙事务终止的原因以外,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因其他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合伙事务无法进行继续时,合伙事务终止。各合伙人应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结清合伙事务的债权债务。

4、违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任一合伙人不遵守上列合伙协议所例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向其他非违约的各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幼儿园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利润的分配及亏盈的承担:每月月中各项收入扣除当月日常费用开支及工资后,若有剩余即为毛利润,提取发展基金,剩余部分即为可分配利润,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若无剩余,则为亏损,不再提取发展基金,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亏损。

6、人员工资:园长工资暂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以后随幼儿园的利润,经过合伙人协商同意,按比例提高。其他合伙人不领取工资。因业务发展需外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园长与外聘人员协商后,并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后确定。

7、幼儿园的发展:幼儿园从2012年6月起按经营利润的8%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求。由于幼儿园用于经营的场所是向他人租赁取得,原租房合同约定的租期为10年,租期从2007年10月起算,至今租房合同已履行四年多时间,仅有五年多时间租房合同即到期,租房合同到期后,无论是在原址上续租,还是要

新址上另租,各合伙人均继续合伙经营。

第12篇:承诺书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单位):

为了积极配合贵校进行的(招标名称)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徐工集团、贵校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贵校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7.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校纪检小组举报(电话:0516—83862315)。

8.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徐工集团和贵校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校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校制度规定的赔偿金额(自愿从已付的履约金中累积扣罚)及一切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第13篇:承诺书

承诺书

(一)承诺人:郑永芳,女,1940年6月19日生,(身份证340121194006195528),年龄74岁,户口于2007年5月2日转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岗西村上岗组,现住长丰县岗集镇金岗社居委小店组63号。

(二)被承诺人:范恒元,男,1965年11月18日生,(身份证340121196511180019)原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岗西村上岗组。于1985年顶替父亲范德金到长丰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现住长丰县水湖镇长合居委会百货五金公司宿舍。

(三)承诺人与被承诺人的关系:承诺人郑永芳与被承诺人范恒元的父亲范德金于2004年3月22日结为夫妻,因此承诺人郑永芳与被承诺人范恒元的关系为继母与继子的关系。

(四)承诺事由:承诺人郑永芳,户籍所在地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岗西村上岗组,位于合肥市两大水库上游,因保护合肥市两大水库上游的环境,岗西村上岗组面临整体搬迁,在搬迁时,每个户籍在搬迁地的人享受政府给予的用老住房30平方米置换30平方

米安置房的权利,因承诺人郑永芳户籍所在的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岗西村上岗组没有老住房,没有置换条件,自愿放弃置换的权利。

(五)承诺人郑永芳自愿将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岗西村上岗组搬迁置换房屋平方的一切权利让归给被承诺人范恒元所有,所办理置换房的各项条件和手续由被承诺人范恒元出据,以后所置换房屋产权归被承诺人范恒元所有,任何人无权干涉。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承诺人与被承诺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后生效。

承诺人:被承诺人:

见证人: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4篇:承诺书

承诺书

按照市委、市政府“学整树”活动剖析查摆阶段工作安排,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职能承诺

第一条 为了为保证全所“学整树”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整治“庸懒散软”问题,规范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文明的服务型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市政府的职能职责要求,制定本承诺。

第二条 本承诺适用于军干四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承诺是指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三)投诉方式;

(四)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

第五条 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定服务承诺, 1

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第六条 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一)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二)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三)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四)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五)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六)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七)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不制定服务承诺的;

(二)服务承诺不向社会公布的;

(三)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四)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本承诺第八条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二、整改承诺

通过对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我单位重点在四方面进行整改:

(1)以整治精神懈怠、平庸无为为重点,着力整治“庸懒软散”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克服在其位不谋其政,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消极思想;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4、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克服工作墨守陈规,因循守旧的思想。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20日

责任部门:**室

责 任 人:***

(2)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重点,着力整治执行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坚决克服消极怠工,敷衍塞责的不负责行为;

2、完善工作学习机制,工作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机制,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作风;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有损单位形象的不良作风。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20日

责任部门:**室

责 任 人:***

(3)以整治纪律涣散、贪图享受为重点,着力整治心浮气躁、管理不善、自由散漫、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六条禁令,认真执行请销假规定;

2、严格规章制度落实,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克服各自为政的乱象;

3、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克服高高在上,贪图享受、无所事事的不良行为;

4、认真落实廉洁规定,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20日

责任部门:**室

责 任 人:***

(4)以整治重权轻责、不敢担当为重点,着力整治有责不负、有职不履、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党方针政策教育,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激发干部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领导干部应对复杂问题的魄力和勇气;

3、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克服工作疲沓、不负责任,

乐于当“老好人”的不良作风。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20日 责任部门:**室

责 任 人:***

以上承诺恳请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

第15篇:承诺书

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市场营销类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本人就诚信考试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条款》中的《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我对内容知晓、认可,并将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我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3.我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承 诺 人:

考 籍 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机电技术应用类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本人就诚信考试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条款》中的《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我对内容知晓、认可,并将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我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3.我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承 诺 人:

考 籍 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第16篇: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冯宪臣,位于英俊镇四合村有住房一套。房主名为冯兆

田,与本人是父子关系。经与母亲及家人协商,该房归本人所有。如遇征占,补偿归本人所有。今后发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其它单位无任何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第17篇:承诺书

承诺书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_______(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作为符合贵公司准入要求的合格分包商,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承接贵公司业务后我公司将以自身的名义与贵公司签订合同、提供合同约定类型的发票、收取分包款,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制订的相关处罚措施。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劳务企业签章:

20 年 月 日

第18篇:承诺书

承诺书

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完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我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组织保证:

1、统一思想,从工程施工大局出发,讲协作、讲配合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2、信守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和职责。

3、实行业务对口管理,勤碰头、多沟通、多商量,协调一致。

二、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劳务分包相关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捡、交接检、专业检),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 1

材料、以及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6、树立质量忧患意识,增强质量意识和紧迫感。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劳务队各工种、班组长认真学习建筑施工质量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增强施工质量意识。

7、调整组织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我劳务部已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责任,调动积极性。并要求所属劳务队增加钢筋、模板相关管理人员,与我项目部质检配合工作,达到对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验、改进的目的。

8、对已经存在质量问题,开展质量活动,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人员,进行整改。

9、隐蔽验收技术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必须参加、做好有关的纪录,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能二次出现。

三、工期保证

1、组织措施:

及时落实材料、机具的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

(1)、下达班组和个人的生产任务,明确岗位职责。

(2)、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进行考评,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

3、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和业主要求的工期编制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关键工序的工期,以保证工期。

4、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流水施工方法,集中力量完成关键工序,加快施工进度。

四、施工安全:

1、承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的相关规定,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2、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项目部相关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劳务方停工整改。

3、承诺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临近居民,合理安排、调整工序。

4、要求施工队配全职安全员二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用电安全

(2)、安全措施

a、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b、执行安全规范。

c、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和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

2、工地建筑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存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实行卫生责任区负责制,道路每天清扫、洒水,无积水、无扬尘,保持施工现场24小时处于受检状态,达到郑州市文明工地的要求。

5、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按照甲方和监理指令,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思想上重视、认识到位,监管有力,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人(签字):

日期:2014年10月2日

第19篇:承诺书

承诺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自愿向公司郑重承诺,2015年过年期间(公历2月15日—3月15日)正常留在公司上班,若在此期间向公司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公司有权停发我的工资,并按旷工对我进行处理,从工资中扣除我的年终奖、开门红包等公司提前发放的现金福利。

承诺人:

2014年12月30日

承诺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自愿向公司郑重承诺,2015年过年期间(公历2月15日—3月15日)正常留在公司上班,若在此期间向公司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公司有权停发我的工资,并按旷工对我进行处理,从工资中扣除我的年终奖、开门红包等公司提前发放的现金福利。

承诺人:

2014年12月30日

第20篇:承诺书

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针,团结带领XXX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共克时艰,结合XXX单位当前工作实际,做如下承诺:

一、在工作作风方面,不断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在安排落实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经营效益这个中心谋划、推进物管科各项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

二、在廉政建设方面,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级及矿各项规章制度。

平时养成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廉洁自律,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反腐倡廉的表率。

三、在个人修养方面,业余时间多读书看报,自觉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自身防腐能力。

承诺人:XXX

2014-2-24

政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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