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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09:25: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天津师范大学第四十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1.竞赛时间: 2013年4月28日

2.竞赛地点: 主田径场

3.竞赛项目:

3.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3.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4.参赛办法:

4.1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各院代表队须报领队1人,教练1至2人。

4.2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4.3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比赛项目除外),每队限报50人。

4.4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佩带与秩序册一致的号码,未佩戴号码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径赛运动员胸前、背后必须佩带号码)。

4.5 各参赛单位必须于盖公章)和电子版(组委会专用报名表)一并报送至体育科学学院公共体育办公室石磊老师、宋会涛老师(体育馆F106室;电话:23765667),逾期一律不予补报。电子版报名表可从tjsdxyh2012@163.com邮箱下载,密码tjsdxyh。

4.6各参赛单位报名单一经上交,一律不准更改。比赛中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个人名次及该单位精神文明奖评比资格,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4.7 运动员参赛时须持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相片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5.竞赛办法:

5.1 本届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5.2 径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及4×100米进行预、决两个赛次的比赛,其它项目一律按成绩决出名次。

6.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6.1 个人名次取前八名,按9,

7、

6、

5、

4、

3、

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团体名次取前八名,按单位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列前;如得分相等,破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单项第一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6.2 破校运会纪录加10分,破天津市高校纪录加20分,并颁发破纪录奖。如一人在某个单项上破两个以上级别纪录,只取其中最高级别加分和奖励。

6.3 大会设精神文明奖,具体规程另发。

7.领队会时间与地点:

8.比赛所用号码:由竞赛部门根据各学院分配号码段统一进行安排。

9.申述事宜: 参赛单位向大会申诉事项,必须由该单位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形式呈报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申诉成立,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成立,申诉费不予退回。

10.未尽事宜:大会组委会在不少于距比赛开始24小时前通知到各单位领队或教练。

注: 1.预赛时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

2.预赛地点:主田径场

天津师范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筹备组

2013年3月12日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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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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