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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考试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1: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 .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

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2.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3.侦查文书功用:侦查文书是侦查活动的产物,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刑事侦查权的主要文字载体,是对侦查活动的真实记载。

4.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5.立案决定书的功用:是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和法律依据,只有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才能对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否侧,侦查活动就是违法的。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7.检察文书:检察文书即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施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司法文书。

8.检察文书的功用:由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凭证,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都具有重要意义。 9.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以及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是所制作的文书。

1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14.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15.申诉书:主要是指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等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

16.公证文书:是指由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出生、死亡、学历、经历、婚姻、继承、收养以及合同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 .选择题

1.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2.侦查文书的分类:按照现行侦查文书可分为以下八类:

(一)立案、破案文书: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破案报告书等共12种。

(二)律师介入文书:包括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共6种。

(三)强制措施文书:包括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及逮捕证等共21种。

(四)讯头号犯罪嫌疑人文书:包括讯问笔录等共6种。

(五)调查取证文书(含搜查、扣押等):包括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6种。

(六)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七)侦查终结文书

(八)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三 解答题

1.法律文书的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 2.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3.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二、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四、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五、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六、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七、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八、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4.搜查证使用的条件

1)为了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2)对犯罪嫌疑人及犯罪有关的人身、住所、物品进行搜查; 3)呈请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5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现场勘查笔录。

6.什么是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是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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