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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针灸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8: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医医院针灸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针灸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针灸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针灸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针灸科加强中医针灸特色建设与管理,发挥科室中医针灸特色,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针灸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是中医特色治疗优势科室,是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疗病种广泛涉及内外妇儿皮科、骨伤五官等各科疾病,应在中医理论和针灸学理论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针灸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针灸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针灸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开设独立的针灸门诊,根据就诊病源情况,可开设专病门诊或针灸特色疗法门诊,进行专病专法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针灸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针灸急诊。

第八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针灸诊疗室。其中二级医院诊疗室治疗床应不少于4张,三级医院诊疗室治疗床应不少于10张。针灸诊疗室内应设置排烟设备,保证通风良好。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治疗区域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置。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中医医院针灸科病房应当设置操作治疗室,二级医院的针灸科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0张,三级医院不少于15张。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理疗室、康复室,理疗室、康复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防火,铺设防滑设施。

第九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针灸治疗室的,应当配备废弃针具收集设备、火罐消毒设备等;设置理疗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理疗设备;设置康复室的,应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应急呼叫装置、吸氧装置等。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制定针刺(包括毫针、电针、快针、腕踝针等)、灸法、放血疗法、罐疗(包括拔火罐、走罐等)、头针、耳针、舌针、梅花针、穴位贴敷、穴位注射等针灸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制定芒针、火针、针刀、微针疗法、特色灸法、埋线、割治等特色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本科室收治病种情况,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优化。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医师中中医针灸专业技术人员应占9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当合理。搞好人才梯队建设,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研究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医生在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均应接受一年以上的针灸科专门训练,掌握针灸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中西医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针灸科常用针刺(包括毫针、电针、快针、腕踝针等)、灸法、放血疗法、罐疗(包括拔火罐、走罐等)、头针、耳针、舌针、梅花针、穴位贴敷、穴位注射等基本操作技术,掌握常用中药方剂110首(见附件2)。

中医针灸主治医师应当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熟练掌握一种以上特色疗法,对某些病种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能够及时发现诊疗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指导下级医师。

中医针灸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当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针灸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疑难病的诊断和处理疑难、危重病症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针灸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针灸常见病、优势病种的中西医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规范和基本诊疗方法、针灸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特色针刺技术的操作。

中医医院针灸科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针灸学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掌握一项以上中医针灸操作特长或在某一疾病针灸治疗方面有专长。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危重病症的诊疗技术方法,国内外针灸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应具有从事相关针灸临床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应当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当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针灸专业临床工作15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针灸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的学术继承人,应从事针灸临床专业8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针灸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针灸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跨地区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护理人员均应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护士应掌握针灸科常见病的基本知识,掌握针灸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常规和方法。应经过针灸科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针刺、灸法、罐疗、放血疗法、穴位按摩等针灸科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同时应承担针具的修整、消毒、管理工作。基本了解针灸科特色技术操作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关护理措施,能进行具有针灸特色的常见病康复和健康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护士长是针灸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针灸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应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针灸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鼓励应用中医针灸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针灸特色诊疗技术(非药物疗法)应用、辨证论治优良率、中医治疗率、中药辨证使用率、急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完善激励机制和职称晋升制度。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注重继承发扬中医针灸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针灸特色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具备内、外、妇、儿、骨伤、五官科、皮肤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能开展如痛证(头痛,牙痛,颈、肩、腰、腿痛,痛经,胃脘痛等证)、中风偏瘫、面瘫、哮喘、带状疱疹等常见疾病的诊疗工作。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建设专病门诊,并能开展针灸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开展针刺(包括毫针、电针、快针、腕踝针等)、灸法、放血疗法、罐疗(包括拔火罐、走罐等)、头针、耳针、舌针、梅花针、穴位贴敷、穴位注射等针灸服务技术;可根据各地域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芒针、火针、金针、针刀、微针疗法、特色灸法、埋线、割治等特色服务技术。应制定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晕针、滞针、烫伤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制定本科室常见病、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方案,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安全、有效、方便、经济为核心,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有条件的针灸科可以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针灸理论、技术方法、针灸用具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针灸特色文化。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理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针灸防治疾病的理念,宣传中医针灸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知识,介绍针灸防治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技术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本科室诊疗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针灸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季节、地域特点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摆放针灸人体模型,悬挂针灸挂图、中医针灸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塑像或照片、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设立养生保健常识及针灸历史渊源等宣传栏,开设橱窗、展柜、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

六、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医医院针灸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针灸防治疾病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民族医医院针灸科建设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医医院针灸科设备配备目录

一、二级中医医院妇科设备配备目录

腹针、头皮针、芒针、火针、耳针等特殊针具、磁疗穴位治疗棒、足底反射治疗仪、小针刀设备

二、三级中医医院妇科设备配备目录

腹针、头皮针、芒针、火针、耳针等特殊针具、磁疗穴位治疗棒、足底反射治疗仪、小针刀设备

附件2

中医医院针灸科常用中药方剂目录

1.麻黄汤(《伤寒论》) 2.桂枝汤(《伤寒论》) 3.九味羌活汤(《此事难知》) 4.小青龙汤(《伤寒论》) 5.止嗽散(《医学心悟》) 6.银翘散(《温病条辨》) 7.桑菊饮(《温病条辨》) 8.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伤寒论》) 9.败毒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0.大承气汤(《伤寒论》) 11.温脾汤(《备急千金要方》) 12.麻子仁丸(《伤寒论》) 13.济川煎(《景岳全书》) 14.小柴胡汤(《伤寒论》) 15.大柴胡汤(《金匮要略》) 16.蒿芩清胆汤(《重订通俗伤寒论》) 17.四逆散(《伤寒论》) 18.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9.痛泻要方(《丹溪心法》) 20.半夏泻心汤(《伤寒论》) 21.白虎汤(《伤寒论》) 22.竹叶石膏汤(《伤寒论》) 23.清营汤(《温病条辨》) 24.犀角地黄汤(《小品方》录自《外台秘要》) 25.黄连解毒汤(《肘后备急方》) 26.凉膈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27.普济消毒饮(《东垣试效方》) 28.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 29.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 30 泻白散(《小儿药证直诀》) 31.清胃散(《脾胃论》) 32.玉女煎(《景岳全书》) 33.葛根黄芩黄连汤(《伤寒论》) 34.芍药汤(《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35.白头翁汤(《伤寒论》) 36.青蒿鳖甲汤(《温病条辨》) 37.理中丸(《伤寒论》) 38.小建中汤(《伤寒论》) 39.吴茱萸汤(《伤寒论》) 40.四逆汤(《伤寒论》) 41.当归四逆汤(《伤寒论》) 42.阳和汤(《外科证治全生集》) 43.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4.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5.补中益气汤(《内外伤辨惑论》) 46.生脉散(《医学启源》) 47.玉屏风散(《医方类聚》) 48.四物汤(《仙授理伤续断秘方》) 49.归脾汤(《正体类要》) 50.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辨惑论》) 51.炙甘草汤(《伤寒论》) 52.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决》) 53.左归丸(《景岳全书》) 54.大补阴丸(《丹溪心法》) 55.一贯煎(《续名医类案》) 56.肾气丸(《金匮要略》) 57.右归丸(《景岳全书》) 58.地黄饮子(《圣济总录》) 59.天王补心丹(《校注妇人良方》) 60.酸枣仁汤(《金匮要略》) 61.朱砂安神丸(《内外伤辨惑论》) 62.安宫牛黄丸(《温病条辨》) 63.紫雪丹(《苏恭方》录自《外台秘要》) 64.苏合香丸(《广济方》录自《外台秘要》) 65.真人养脏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66.四神丸(《内科摘要》) 67.桑螵蛸散(《本草衍义》) 68.保和丸(《丹溪心法》) 69.枳实导滞丸(《内外伤辨惑论》) 70.健脾丸(《证治准绳》) 71.枳实消痞丸(《兰室秘藏》) 72.越鞠丸(《丹溪心法》) 73.枳实薤白桂枝汤(《金匮要略》) 74.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 75.苏子降气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76.定喘汤(《摄生众妙方》) 77.小半夏汤(《金匮要略》) 78.旋覆代赭汤(《伤寒论》) 79.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 80.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 81.小蓟饮子(《济生方》录自《玉机微义》) 82.川芎茶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83.小活络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84.牵正散(《杨氏家藏方》) 85.羚角钩藤汤(《通俗伤寒论》) 86.镇肝熄风汤(《医学衷中参西录》) 87.天麻钩藤饮(《中医内科杂病证治新义》) 88.大定风珠(《温病条辨》) 89.杏苏散(《温病条辨》) 90.桑杏汤(《温病条辨》) 91.清燥救肺汤(《医门法律》) 92.麦门冬汤(《伤寒论》) 93.增液汤(《温病条辨》) 94.养阴清肺汤(《重楼玉钥》) 95.百合固金汤(《慎斋遗书》) 96.平胃散(《简要济众方》) 97.藿香正气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98.八正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99.三仁汤(《温病条辨》) 100.五苓散(《伤寒论》) 101.防己黄芪汤(《金匮要略》) 102.苓桂术甘汤(《金匮要略》) 103.真武汤(《伤寒论》) 104.实脾散(《重订严氏济生方》) 105.独活寄生汤(《备急千金要方》) 106.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07.温胆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108.清气化痰丸(《医方考》) 109.三子养亲汤(《皆效方》录自《杂病广要》) 110.半夏白术天麻汤(《医学心悟》) 中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推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推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以推拿手法为主的治疗方法开展常见骨伤科疾病的诊疗工作,并可开展其他科相关疾病的治疗,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推拿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推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推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为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推拿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开设独立门诊,有条件的可进行二级分科,如设置内科推拿、妇科推拿、儿科推拿等。有条件的可以开设病房,三级甲等医院应当开设病房。

第八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断区、治疗区,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推拿科病房应当设置治疗室,有条件的应当设置熏蒸室、药浴室,敷贴室、理疗室、练功室等。熏蒸室、药浴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设施。

第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熏蒸室、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熏蒸设备、煎药设备、浴器、水温调节与定时装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推拿技术、熏蒸、药浴、敷贴、理疗、湿热敷等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推拿技术操作分级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80%以上。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当合理。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医师均应接受过中医推拿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推拿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常用推拿手法、推拿科内服外用中药方剂,应掌握活血化瘀类方剂20首(见附件2)以上,掌握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当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某些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应当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推拿科少见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推拿科疑难疾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病症的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推拿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推拿科疾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方法、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在本专业方向具备一定特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推拿科少见疾病和推拿科疑难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掌握中医推拿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 推拿科主任应具有从事推拿科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推拿科主任应当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推拿科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当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推拿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学术继承人,从事中医推拿科专业10年以上,二级中医医院应具有中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推拿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有条件的可跨地区进行相关特色推拿培训。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护理人员应全部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护士应熟悉中医药治疗常见推拿科疾病的基本知识,掌握推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推拿科中医护理常规和推拿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推拿科疾病康复和健康指导;并可在医师指导下,进行拔罐、刮痧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设置病房的,护士长是推拿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推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应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推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技术与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中医外治方法治疗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完善激励机制和职称晋升制度。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能开展常见骨伤科疾病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骨伤科疑难疾病的诊疗工作;并可开展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等各科疾病的推拿治疗;还应开展推拿为主要手段的“治未病”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开展推拿手法、膏摩、中药、敷贴、湿热敷、理疗、练功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腿疗、药浴、熏蒸、罐疗、针灸、刮痧、穴位注射、中医骶疗、中医微创疗法等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制定常见推拿科疾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安全、有效、方便、经济为核心,不断优化诊疗方案。特殊手法与技术实行分级准入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制剂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传统外治疗法和外用制剂是体现中医医院推拿科诊疗特色的重要方面。应当在保持现有传统特色制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新的制剂,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病种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推拿科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塑像或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

六、附则

第三十三条 推拿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中医推拿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民族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医医院推拿科设备配备目录

一、二级中医医院妇科设备配备目录

推拿手法床、牵引床、三维多功能牵引床、颈椎牵引器、脊柱矫正床、坐立二用颈椎牵引机、远红外按摩理疗床、踩跷床

二、三级中医医院妇科设备配备目录

推拿手法床、牵引床、三维多功能牵引床、颈椎牵引器、脊柱矫正床、坐立二用颈椎牵引机、远红外按摩理疗床、踩跷床 附件2

中医医院推拿科常用中药方剂目录

1.麻黄汤《伤寒论》 2.桂枝汤《伤寒论》 3.羌活胜湿汤(利湿之剂)《内外伤辨惑论》 4.独活寄生汤备急千金要方》 5.二妙散《丹溪心法》 6.当归拈痛汤《医学启源》 7.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8.半夏白术天麻汤《医学心悟》 9.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0.四物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1.金匮肾气丸《金匮要略》 12.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 13.复元活血汤《医学发明》 14.桃核承气汤《伤寒论》 15.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6.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 17.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18.当归四逆汤《伤寒论》 19.黄芪桂枝五物汤 《金匮要略》 20.天麻钩藤汤《杂病证治新义》

中医医院针灸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精)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版)

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针灸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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