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学术
论文的进一步说明
经管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第五条第2款的要求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撰写、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符合学术规范并在相应学术刊物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相应学术刊物包括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认定的一类学术刊物、CSSCI刊物、国内检索刊物(见科技处网页)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
下面对有效论文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凡符合下面条件计为有效论文:
1、检索论文
SCI、ISTP检索论文。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SCIE(网络版)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因检索结果公布时间滞后或未在科技处备案的,可以我校图书馆按照规范检索方式提供检索证明为准。
EI检索论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公布的2004年及以前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中国科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公布2005年及以后的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未在科技处备案的,需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检索证明。
2、一类论文
一类论文按学校有关文件认定。在统计近五年发表论文时,按以下三个阶段分别认定:2002年12月31日前,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2005年9月1日以后。(详见科技处网页)
3、国内检索论文
国内检索论文指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国内检索系统收录的中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详见科技处网页)及南京大学公布的人文类CS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会议论文
未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在有正式出版书号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计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每年中国科协年会期间,在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专题分会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号)上发表的论文(全文),计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
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计为有效论文。
5.学院内发表的论文
学院内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见经管学院网站:jingguan.njtu.edu.cn)发表的学术论文计为有效论文。这是硕士研究生准许答辩的最低标准(即:在前4项都没有论文的发表,则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此论文集发表一篇)。
6.前4项的有效论文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如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的导师。第5项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的学术论文必须标明两个作者以上,第一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为本人的导师。
7.一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者)相当于二篇有效论文。
8.公开出版发行的论著或公开出版的教材10万字可承认为一篇有效论文。
注:鼓励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等研究生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