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展部办公室的禁烟通知
为营造更好的办公环境,为大家健康着想,会展部全体同仁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果:
1. 在会展部办公室内部禁止吸烟。
2. 如果违反没收作案工具(烟,打火机),并处罚金50一次。 3. 罚金统一交给杨萍保管,作案工具于一个月后归还由杨萍负责保管。
4. 以上条款大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签字盖章:
2014年10月27日
《会展部办公室禁止吸烟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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