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谐长治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感恩 尽责 专业 互助 超越 信任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所吸烟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给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的环境,避免二手烟的伤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创建企业文明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本部、项目部的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2、餐厅、宿舍禁止吸烟
3、在集体培训和团队建设的活动进行过程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员工可能受到影响的封闭区域禁止吸烟;
4、个人有单独办公室,可允许其在办公室抽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吸烟人员可以到办公楼外吸烟,但注意防火,把烟头火熄灭放在垃圾箱里。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行政人事中心
1、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的处理;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甲一号院荣昌大厦二号楼 电话:010-80429727 80429728 邮箱:hxcz@hxcz.com.cn 北京和谐长治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感恩 尽责 专业 互助 超越 信任
3、所有罚款补充行政基金。
(二)各部门
1、各部门(项目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项目部)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部)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行政人事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项目部)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项目部),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公司本部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项目部直接由工资扣除。
5、对部门(项目部)给予罚款处理的,由行政人事部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中心。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甲一号院荣昌大厦二号楼 电话:010-80429727 80429728 邮箱:hxcz@hxcz.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