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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6: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失信被执行人

由来: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

条件: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过程:

程序性规定:提示——启动——认定——生效四个环节的程序。

第一款为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在《执行通知书》中明确向被执行人告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风险。

启动程序:“双重启动”,申请执行人申请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两种启动途径。

认定形式: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制作决定书。

生效时间: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的工作机制,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完成时间,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即刻可以录入。

获取名单信息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会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

对行为人本身的影响:

1.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2.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4.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5.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6.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 7.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8.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投标领域的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

(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

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在对评标专家聘用审核及日常管理时,应当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及时清退。

(四)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从业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前,应当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办法,查询相关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限制自失信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之时起终止。

删除途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撤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撤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完美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关于纠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典型案例

如何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和如何取消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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