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一、总则
(一)本社团的性质为:全校性学生社团,非营利性机构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华北科技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并受其监督。
(三)凡承认本章程且对体育舞蹈有兴趣者,在每学年初招新时均可申请加入体育舞蹈协会,会员入会须填写体育舞蹈协会登记表并缴纳会费20元。
(四)本章程自体育舞蹈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
二、宗旨
(一)传播体育舞蹈文化,传授体育舞蹈技能,丰富我院的校园文娱活动。
(二)锻炼同学们的社交能力,发展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与特长、陶冶情操、锻炼身心、培养气质。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随时了解协会的动向、监督协会的活动情况。
4、有权随时提出与协会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接受体育舞蹈培训的权利。
6、有被评选为学期度优秀会员的权利。
7、会员有退会自由。
(二)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2、积极、热情、高效地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对待舞蹈培训,
按要求着装,不得迟到和早退,请假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3、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美好形象和声誉。
4、会员之间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良好关系。
5、会员训练时要自觉爱护协会训练器材,维护场地卫生。
四、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一)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1、设会长一名,负责各部门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有权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处理相关事宜;对外代表协会。
2、副会长:负责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负责起会长责任。
3、办公室:负责每次会议的组织及记录,会员每次的出勤情况总结,协会的招新和人事安排调动,协会活动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交给会长。
4、财务部:负责协会各项开支、收入等财务工作,并做明确记录,在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中汇报给会长,每周定时到社联办公室开会。
5、宣传部:负责海报、传单的编辑制作、协会活动时信息的收集(如拍照)工作及协会的宣传工作。
6、外联部:负责联系各兄弟社团之间的活动,主持大型会议的司仪以及拉赞助。
7、各部部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辅助两位会长做好协会各项工作。各部长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的落实,每学期学期末向会长递交一份本学期总结以及下学期工作计划,记录各部门情况。
(二)机构的产生
由现任会长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经会员大会选举决定协会各机构负责人。
五、章程修改
协会章程不当或不尽之处,日后由会员达会讨论通过后修改。或根据需要,由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出,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章程的修改方案。协会章程与华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出现矛盾之处以社团联合会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