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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现状

发布时间:2020-03-01 21:09: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现状

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监理工作的现状和作用,监理的任务,监理的权利,监理的重要性。根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各个阶段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以减小公路工程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现状;环境保护;误区;作用;任务 ;工程监理安全、工作、重要性。 一、概述

工程监理是对工程建设有关活动的“监理”,就是监理的执行者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对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行为及其职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与约束,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等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避免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工程建设目标以最优实现。工程监理不同于一般性的监督管理,而是一个以严密的制度构造成为显著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工程监理将向两个方面发展:一是考虑我国特点,大部分监理企业向专业化及其旁站监理发展;二是考虑国际接轨,一部分监理企业有条件的可向全过程、全方位项目管理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我国监理事业向新的高度和高的水平发展。在过去20多年间,我国开展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公路建设,走完了发达国家40年走过的路程,实现了公路交通的跨越式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监理现状

1.1 我国工程监理概念是上世纪80年代末根据当时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而从国外引入的。国内第一个采用工程监理方式的项目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监理工程为该项目带来了明显的效益,工期大为提前,结算费用比标底大大节约。随后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致经历了规划准备阶段、试点与稳步发展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三个阶段。虽然工程监理本身是中国工程建设行业接轨国际的重要举措之一,其最初参照的对象是国际工程管理领域或通行的工程师管理制度。但是我国现阶段工程监理的工作主要是在施工阶段,工作内容以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为主。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 1

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

1.2 现阶段工程监理特点:

1.2.1

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1.2.2

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性推行的制度; 1.2.3

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1.2.4

工程监理实行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1、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1.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 2

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1.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2、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2.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2.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2.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3、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

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

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

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

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3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 2 )、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当前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1.1、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主观上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在客观上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工程监理单位由此承担很大风险。

4.1.2、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责任认识不清楚,有的盲目乐观对安全监理工作不重视,有的十分重视但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4.1.3、委托监理合同增加安全监理工作,但是没有增加相应的监理费。多数监理企业考虑成本因素,在项目监理部没有配备安全专业工程师。

4.1.4、包括总监在内的多数监理人员关于安全工程方面的后续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对工地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识别能力较差。

4.1.5、我国目前的监理理论和监理规范滞后于法律、法规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安全监理是2003年才提出来的,相对来说算是新生事物,监理人员在具体的安全监理过程中,很多是处在探索阶段,可能找不到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手段。

4.1.6、安全监理应该是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在监理资质申报审查中也无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的要求,很多监理单位无专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且素质不高。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应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应将安全监理纳入监理企业的风险管理之中;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编写安全监理的详细内容;加强监理人员安全工程方面的后续培训,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必要时项目监理部配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安全问题时监理单位应注意收集有关证明自己尽职尽责的证据,学会自我保护。同时,也希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以后的各级监理资质申报审查中明确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强制培训一批安全监理人员陆续补充到监理队伍中,使安全监理工作早日健康快速地驶入建设的快车道。

4.2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加强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4.2.1.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 5

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我们的党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主人。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有利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人民的需要,最重要的莫过于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健康的需要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是关系到保护劳动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此,当我们谈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的时候,决不能忘记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在我国,不顾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盲目追求产值利润是决不允许的;为了个人发财致富去剥削他人,不顾劳动者死活,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写进了我国的宪法条文。

安全生产还关系到社会主义安定和国家一系列其他重要政策的实施。安全生产搞不好,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频繁发生,不仅使职工本人受到伤害,而且使其家庭蒙受不幸,给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造成心理上难以承受的负担。对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独生子女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劳动力。这些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至少要影响三个家庭、六个中老年人的生活,那时人们对伤亡和职业病的心理承受能力将十分薄弱,即使实行高额赔偿抚恤政策,也很难消除人们的悲痛和愤慨。这些问题必然对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说搞好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4.2.2.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是由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方面构成的。而在生产力中,人是最活跃的、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工具要由人去创造和使用,物质资料的生产必须经过人的劳动才能实现。因此,发挥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经济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健康,使之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神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体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得不好,不注意改善劳动条件,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不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要遭到危害,生产也会受到巨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这样,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由此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3.安全生产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在企业现代化管理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管理现代化,使生产过程顺利、高效率地进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生产。这个基本目标只有搞好安全生产才能实现。

有的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盲目追求一时的产值和利润;有的企业将改善劳动条件的钱挪作他用;有的企业用砍掉劳动保护项目的办法来扩大生产;有的企业不是从预防事故入手,要钱无钱,要物无物,出了事故,多少钱物都拿得出来。这样的企业和企业领导者,完全违背了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很危险的,终究要吃大亏。

一个企业要搞好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企业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在生产中不重视安全生产,不注意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发生事故造成伤亡或职业病,以牺牲一些人的生命或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去换取产品,就失去了搞生产的目的和意义。所以,搞好安全生产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5、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5.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5.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5.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5.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

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5.6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5.6.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

5.6.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

5.6.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

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5.6.4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5.6.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5.6.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三、工程的环境保护

根据公路工程自身的行业特点,以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等各个阶段为契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是减小公路工程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必要途径。

1.贯彻公路勘察设计新理念 1.1 规划与设计对环境的影响

长期以来,公路的规划、设计人员主要以满足交通功能要求、降低建设造价和维护费用、节省交通时间和运行费用、减少交通事故损失等为目标,进行路线方案论证及勘测设计,而对于公路的环保问题如何解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也要求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公路工程可能对沿线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景观资源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大多没有量化的指标(难以用价值或价格来衡量),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管理层到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工程建设与使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公路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先天”缺陷。尤其对于高等级公路,为了满足技术标准,这种“忽略”引起的后果更甚。

公路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缺陷常常表现为:不合理占用价值较高的土地(如农业用地、森林用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用地等),使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破坏森林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水质污染,影响沿线动植物生长;穿越风景名胜区且未很好地结合自然,破坏景区景观;穿越或靠近居民稠密区,造成大气、噪

声污染,影响居民作息,危及居民身体健康;侵占有价值水体,改变天然水系的自然流态,造成局部区域水资源枯竭;深开挖和高填方路段单调的边坡设计及雷同的防护工程设施使原本生动的自然风光黯然失色;为节省造价、方便施工而依照标准图设计而成的桥涵缺乏艺术造型,从而失去一次景观再造的机会等等。 1.2 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新理念

早在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人类环境大会”上,世界各国认识到人类必须在自然环境所提供的时空框架内发展社会与经济,从而重新界定了人于自然的关系,改变“人定胜天”、“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以环境为中心”、“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

面对我国的公路建设现状,2003年交通部按照“安全、舒适、环保、示范”的方针,组织开展了川九公路示范工程。2004年召开的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议, 在“六个坚持、六个树立”的公路勘察设计新理念中,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要求树立“不破坏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限度的保护、最小程度的破坏、最强力度地恢复,使工程建设顺应自然,融入自然,要把设计作为改善环境的促进因素,抛弃先破坏、后恢复的陋习,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1.3 公路勘察设计环保措施

1.3.1 珍惜自然环境,规划好公路用地范围

对于工程方案,除了要考虑自然地理、交通功能、工程技术标准外,还要结合自然价值、社会价值和美学价值来综合考虑公路的用地,使路线规划有利于环保。

①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合理产生新的生产用地,保护和增强现有的土地利用。

②路线应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促进城镇更新及改善环境。一方面尽量减少项目与城镇规划相干扰,又要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方便车辆进出城镇,尽量保持项目与城镇的合理间距——“靠而不近,离而不远”。

③避开环境敏感性区域。如学校、工厂、医院、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鸟类栖息地、精密仪器基地和军事设施等等。 1.3.2 设计要结合自然地形

①平面线形: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采用较低技术指标是使路线顺应地形的一个好办法,多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②纵面线形:合理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使纵面线顺应地形成渐变、顺滑的纵坡线,避免大填大挖。深开挖路段要多考虑隧道方案,可避免山体开挖,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资源。许多山谷不仅是流水,而且是大气流通的通道,可考虑选择桥梁方案来代替高路堤,这样可避免阻碍大气流通,不会威胁到冷温植物的生长。

③边坡设计:在确保稳定的情况下,边坡的形状要尽可能与周围的景观协调,并用植物进行绿化(可结合各种土工防护结构和其它绿化基础工程综合实施)处理,坡脚、坡顶、坡面相交处等处的棱角要进行弧形整饰,可产生自然美又可防风蚀。

1.3.3 重视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

一是设计时注意填挖平衡,减少土石方量,减少借土弃土;二是做好边坡防护设计工作,应根据地质情况多采用种草植树的绿化护坡方法;三是做好沿线排水设计;四是合理取土、规范弃土、保护耕地,少占良田。应尽量在荒地或低产耕地集中取土,取土后对取土坑进行后期利用。弃方应集中堆弃,不占农田,堆弃后应上覆表土,播种绿化。

1.3.4 注意保持原有的灌溉系统和自然水网体系

①桥涵设计尽量避免影响河流水文、水流特征;

②避免改移或堵塞大型河沟;

③对小型排灌系统如遭破坏应予以恢复或加以调整,合理设置小桥涵位置,必要时对原有排灌体系进行优化合并或改移;

④做好项目自身的排水系统,增加必要设施以防止路基路面排水对农田水利的冲击。

1.3.5 合理设置临时施工用地

减少或避免占用农田,避免用地范围以外的耕地被机械碾压或堆放材料。临时用地在竣工后应及时复耕还田,恢复植被。 1.3.6 做好道路沿线景观设计工作

①公路选线、定线时,要尽量与地形地貌相吻合,减少土石方量,减少对自然风景的破坏,避开受保护的景观空间。②重视路线空间造型设计,包括路线线形(平面、纵面、平纵组合)和其它景观因素(边坡、挡墙、分隔带、护栏、路面标线、标志牌、广告牌、收费站及服务区建筑等)的造型设计。③做好沿线绿化设计工作,利用绿化来补充和改善沿线景观,如边坡尽量采用种草植树的护坡方式。

1.3.7 做好道路降噪设计工作,可通过沿线种树绿化达到减噪目的,必要时设置隔音屏。

1.3.8 自然环保材料质地

运用当地的天然建筑材料,采用环保建材,外露原材料自然质地,这是虚度设计者所追求的。 2 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2.1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放样、场地清理、征地及拆迁安置、建立施工驻地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式组织施工两大活动。

施工期间拟建项目由于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开采料场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地形改变、沟谷大量消失,恶化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加速地表侵蚀,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改变自然流水形态,加剧水质恶化,从而直接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各种混合料拌合、借土开挖及弃土堆放、土石方调运等活动会造成短期内粉尘污染。另外,由于施工期增加大量机械作业的尾气排放,使空气质量恶化。

运输车辆的增加和调整运土石方的落土也会使相关公路交通条件的恶化,对原有交通秩序产生较大干扰。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车辆作业产生较大噪音,对沿线居民的正常作息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不当的临时施工用地安排(如施工驻地、预制加工场所、储料场和仓库等等)也会额外增加对自然环境的侵害。 2.2 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组织广大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学习环保知识和有关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在施工准备工作阶段,认真调查收集沿线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有效的环保措施,施工时加强环保管理和监测。 2.2.1 减少水土流失

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置边坡的坡度;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2.2.2 减少噪音污染

禁止噪音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平时注意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集中点的干扰。 2.2.3 防止大气污染

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减少扬尘。组织好材料和土方运输,防止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材料运输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用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防尘。 2.2.4 防止水质污染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处理,严禁将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对路基清除淤泥表土应回收到路上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堆弃;弃石弃土应运到合理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更不能淤塞河道;对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除工作,避免阻塞河道;桥梁施工机械还应避免油污的污染。 3 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

3.1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开始意味着项目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发挥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沿线环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的开始。随着交通量的与日俱增,噪声和汽车尾气及粉 尘污染逐渐加剧,噪音对沿线居民、学校和机关单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尾气、粉尘、油污对沿线居民生活、农田、土壤、水质等影响较明显,呈逐步加重的发展趋势。

收费站点收费人员、沿线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和沿线管养人员所产生的污水、垃圾也造成一定的污染。

3.2 营运期环保措施

⑴加强公路管养工作,对路面和边沟应定期清理。加强边沟、边坡、涵管、急流槽、导流坝和路田分界墙的养护维修工作。对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的垃圾及污水要进行环保处理。

⑵加强公路绿化及其养护工作,既创造良好的视觉景观,也可降噪防尘。

⑶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不符合环保和技术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路线靠近或穿越居民区应限制鸣笛,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持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状态。 4.结束语

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公里工程监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环境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如何通过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对公路建设进行周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加强维护,完善和提高人与自然和谐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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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交通部公路司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版 .

[ 11 ] 韦立林.论公路工程的环保途径.

公路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公路工程监理先进事迹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公路工程监理总结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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