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流程
a)参与原材料定点前的考察和对供货厂家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估工作;
b)仓库和现场接收的材料都必须按项目和材料型号分类;
c)物资供应部(仓库保管员)提供进货报检单,由保管员按照报检单上的物品名称带领质检员到指定的位置对到货物品进行检验;供方应提供采购文件要求和报检材料清单,由原材料质检员根据物资供应部的采购合同、ERP报检单,对供方资格、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等进行核实和检查。 材料接收检查应以进货报检单、供方应提供原钢厂材质证明书,材质证明书应包括生产厂家、钢种钢号、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化学成份、冶炼炉号等内容,保管员必须将材质证明书上的批号与钢材本体上的原钢厂批号进行核对,以确认该材质证明书的有效性。
d)到货材料与进货报检单相符时,质检员应对合格原材料进行原材料检验记录对合格品进行相关记录。
1)质检员根据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要求,对材料的主要尺寸进行检查,对采购时有定尺、倍尺要求的材料,还应对其长度(宽度、面积)进行检查。
2)对合结钢无缝管,应取样在截面中部测试硬度,对硬度值低于HRc18,应在材料本体、收料单、库存报表上注明。
3)对无原钢厂材质证明书或证明上的批号与材料上的不相符的钢材,应取样送计量站进行成分化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化验单应与被化验材料建立唯一性联系。
4)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所使用的钢材,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超声波检验。
5)任何情况下,验收人员对某种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应通过有关的化验进行确认。
6)型材和用于产品不加工表面的其他材料,锈蚀程度达到Ⅲ级及以上的不得入库、达到Ⅱ级的应得到技术部认可。质检员可采用下述方法判定锈蚀级别:
Ⅰ级:用1 1/2-2#砂布手工打磨可完全去除的表面锈蚀。
Ⅱ级:按上述方法打磨后,材料表面呈现分布稀疏、小而浅的蚀坑。
Ⅲ级及以上:密而深的蚀坑、氧化物起层剥落、蚀穿、造成加工量不足等。
e) 钢材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进行标识,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对不合格品进行相关记录。
f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前隔离放置则这些材料,联系物资供应部、相关仓库保管员,退还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