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8: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常政发规字【2010】74号)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外地驻常 单位(以下简称“参保职工”)。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市社保中心每月按同期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4%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转,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满10个月(含10个月)以上;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

、生育医疗费(包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含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

、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参保女职工围产保健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是如何给付的?

女职工围产保健期间发生的检查费,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卡结付。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直接划卡结付。

六、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如何办理就诊登记与结算?

参保女职工持居民身份证、医保证卡(《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IC卡)和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诊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社保系统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在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卡结算并打印生育费用明细结算单。

七、参保女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病理原因流产的,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给付,然后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待遇审核给付手续。 市社保中心审核后,打印《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给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额。其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给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给付。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

八、参保女职工如何申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补贴标准为:生育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

参保女职工应在产后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直接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九、女职工节育手术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或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影响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足额支付给女职工。

十、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享受那些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持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市社保中心审核后,打印待遇结付凭证,由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十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的,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男职工(包括符合条件的异地转入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的,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参保女职工按居民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待遇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及户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市社保中心审核后,打印待遇结付凭证,由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十

二、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什么标准给付?

女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本人持医保证卡、《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由医保机构经医保系统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并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参保职工完成手术与定点医疗机构结账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付。

参保女职工异地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后,然后持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联系单、结算单据等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核结付手续。结付标准按本市同类定点医疗机构结付定额执行,其中: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超过部分不予结付。 十

三、用人单位如何申领节育津贴?

用人单位经办人在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后,持《常熟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及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市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打印《常熟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十四、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违法生育的费用;

、在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除外);、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因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十五、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虚报、冒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如何处理?

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虚报、冒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150501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珠海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阜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职工生育保险管理程序(材料)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推荐)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推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