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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4 05:52: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生活水平的提高,园林绿化事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受到省市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创园工作如拆墙透绿、街道小游园、社区公园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我市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绿化养护市场。在现有的养护队伍中,除少部分技术人员由农林院校的毕业生担任外,多数从业人员来自转岗、失业下岗工人及农民工组成,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及园林管养技能,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很多己完成的绿化工程,常常出现养护不到位,植物缺乏生机、死亡率高等问题,既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没能发挥应有的景观效果。因此,建立规范化的养护市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的工作迫在眉睫。通过制定养护规范、科学的确定养护标准,为各级职能部门培训、考核、指导、监督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改变目前重建轻养、管理混乱的被动局面,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创造基本条件。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昆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有效维护园林绿化成果,确保绿地养管质量,发挥好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修编的过程中,对昆明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结合昆明城市绿化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本规程共9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乔木的养护管理、花灌木的养护管理、宿根花卉及草花养护管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草坪地被的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绿地容貌的养护管理。 1 总 则

1.1 为提高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含量,统一绿地管理质量标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和园林绿地分类分级养管的原则,并相应制定各类各级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

1.3 各类绿地、树木、草坪地被、花卉、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园林植物的生长习性,根据植物生长状况、植物群落规律和景观要求,调整种植结构,使植物配置合理,趋于自然,生长正常。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昆明城市园林绿化的立地条件。

4.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有益生物的栖息、繁衍害虫天敌的保护。

1.4 本规范适用于昆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园林绿地、树木、草坪地被、花卉和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1.5本规范养护管理工作内容:浇水排涝、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6本规范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2 术 语

2.1 乔木整形修剪

指调整树势,平衡枝条,使树冠枝繁叶茂,疏密适宜,充分发挥观赏效果;达到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2.2灌木修剪

指逐年循序更新老枝,整理株形,控制高度,去除过密枝、病虫枝和枯死枝。

2.3 观花灌木修剪

指为促进花繁叶茂、整理树形,达到年年开花的修剪。

2.4 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包括: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 2.5 宿根花卉

植物地下部宿存越冬而不膨大,次年继续萌芽开花,并可持续多年生草本花卉。

2.6 植物休眠期

植物自身暂时停止生长发育的一个阶段,也是植物适应环境条件的一种表现。

2.7 返青水

植物在萌发前,人工对其进行的灌水,一般在早春进行(昆明地区在2月-5月初进行)。

2.8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的趋势。指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9主干

树木从地面到第一主枝基部分枝处之间的部分。

2.10 中央领导技

树木主干延伸成为树冠中轴,并直达树顶,其上着生主枝的部分。

2.11主枝

由树干直接分生出来的永久性大枝。

2.12 侧枝

由主枝上直接分生出来的大枝。

2.13营养枝

只着生叶芽而没有花芽的枝条。

2.14结果枝

着生花芽的枝条。

2.15 徒长枝

也叫明条,这种枝生长直立,叶大而薄,节间较长,组织不充实。

2.16 春梢

树木春季生长的部分。春梢一般发育充实,可形成良好的骨干枝。

2.17 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18 花芽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19 树木整形

对树木施以一定的措施,使之形成人们所需要树形。

2.20 短截

就是剪去枝条的一大部分,还保留一定长度。

2.21 疏剪

把枝条从基部剪去。

2.22 截干

对主干(或主枝、骨干枝)进行截断的修剪。

2.23 缩剪

将较弱的主枝或侧枝,回缩到一定的位置,使之复壮。

2.24 冬季修剪

自秋季落叶后至春季发芽前进行的修剪。

2.25 生长期修剪

树木自春季发芽后至休眠前都称为夏季修剪。

2.26 植物群落

在一定生境下,通过人工的自然规律群生在一起。一定植物种类的组合,在环境相似的不同地段有规律的重复出现,每一个这样的组合的单元为一个植物群落。

2.27 古树名木

古树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2.28 保墒

保持绿地土壤的水分,以满足植物生长发育需要的措施。

2.29 pH值

是用于分析土壤的酸碱度的指标。通常以pH值表示。pH等于7.0时为中性,小于7.0时为酸性,大于7.0时为碱性。

2.30中耕除草

对树木生长的土壤进行翻挖,使其增加透气性,除去杂草的过程。 2.31灌水

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水分的需要。

3 乔木的养护管理

3.1灌水与排涝 3.1.1 应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

3.1.2 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3.1.3 必须浇返青水,根据昆明的气候早春(2月-5月初)为干旱季节,浇水量不得少于2次。

3.1.4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

3.1.5 应避免草坪地被浇水对针叶树的危害。

3.1.6 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及时补救。

3.2 施 肥

3.2.1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适时进行施肥。

3.2.2根据树种需要,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以及专用肥。

3.2.3 施肥时间符合下列要求:

3.2.3.1.树木在休眠期施有机肥做基肥(在11月-翌年1月)。

3.2.3.2.叶面施肥应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无雨天气(至少3-4天内)进行。 3.2.3.3.树木施肥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必须及时浇水。

3.2.4 施肥方法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40c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

3.2.5 施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化肥不得结块,酸性化肥与碱性化肥不得混用。

3.2.6 阔叶类乔木叶面喷肥,浓度应控制在0.2%~0.3%。

3.2.7 针叶树种宜施菌根肥。

3.2.8 采取促花、抑花、矮化等特殊措施时,可选用激素类、生长抑制剂等进行调节控制。

3.3 修 剪

3.3.1 乔木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3.3.1.1.应在保持自然树型、冠型条件下,及时剪除树木的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3.3.1.2.造型修剪应符合树木生长习性。

3.3.1.3.剪口应平滑,不得撕裂表皮,从基部剪去的枝条不得留桩。

3.3.1.4.进行枝条短截时,所留剪口芽应能向所需方向生长,剪口位置应在剪口芽上1cm处。

3.3.1.5.截除干径在5cm以上的枝干,应涂保护剂。

3.3.1.6.因特殊原因必须对树木进行强剪时,修剪部位应控制在主干分枝点以上,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茬口必须涂保护剂。

3.3.2 针叶树修剪应符合以下特殊规定:

3.3.2.1.主轴生长优势的松柏类、杉类等针叶树,应保持自然树形,保护中央领导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

3.3.2.2.疏剪应留1~2cm小桩;修剪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再剪其余部分。

3.3.3落叶树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

3.3.3.1.有明显主轴的树种应保持中央领导枝。

3.3.3.2.幼龄树应逐年修剪主干下部的侧枝,提高分枝点,达到规定的分枝点高度。 3.3.3.3.行道树应适时进行定干修剪,定干高度不应低于2.5m。

3.3.4 修剪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3.3.4.1.修剪行道树时,必须选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3.3.4.2.在高压线和其他架空线附近进行修剪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防触电或损坏线路。

3.3.4.3.上树修剪的梯子必须稳固。严禁高空修剪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3.4.4.各种修剪工具必须安全可靠,动力修剪工具必须有安全防护部件。 3.3.4.5.解决树电矛盾的修剪,应在雨季到来前结束,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操作。 3.3.4.6.现场必须要有经验的懂技术的老师傅指挥操作。

3.4 中耕除草

3.4.1 应适时中耕,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深度宜10~15cm。

3.4.2 树干周围的杂草、藤蔓植物(如菟丝子)应及时铲除,根部附近的土壤应保持疏松。

3.4.3 清除的杂草应随时清运拉走。

3.5 补植

3.5.1 枯死的树木,应连根及时挖除,并选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新苗木补植。新补植的树木应视情做加固性保护。

3.5.2 特殊环境下的树木应做以下保护:

3.5.2.1.车辆人流量大的地点,应设围栏保护。

3.5.2.2.处在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应用草席或草绳等材料包扎树木。 3.5.2.3.在树木生长期内的移植适情况需包扎树干,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不影响树形的情况下)。

3.6 防寒、防冻

3.6.1 需要冬季防寒的树木应采取必要防寒措施。

3.6.2 设风障防寒应在迎风面搭设,高度应超过株高,风障架设必须牢固。

3.6.3 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 3.6.4.如遇到下雪天气及时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 4.灌木的养护管理 4.1灌水和排涝

4.1.1 春季(2月~5月)干旱季节,必须浇返青水。夏季(6月~8月)雨季,注意排涝。积水地方不能超过12小时。

4.1.2应根据灌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

4.1.3 灌水时注意上下层植物的关系,特别时有针叶树的地方,不影响的情况下适时灌水。

4.2 施肥

4.2.1根据灌木开花特性、生长发育阶段,适时进行施肥。开花灌木可在开花前施肥,以追施磷、钾肥为主。

4.2.2根据树种需要,选择施用有机肥和无机肥配合使用。 4.2.3 施肥时避免触及叶片,施完后及时浇水。

4.2.4 施肥时,肥料不能裸露,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进行。 4.2.5根据灌木的种类、用途不同,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

4.3 中耕除草

4.3.1 必须清除灌木周围的杂草保护根系,适时松土保证土壤的通分透气性。

4.4 修剪

4.4.1根据灌木的种类及用途,及时剪除灌木的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保持通风透光性。

4.4.2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4.4.3观花灌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4.4.4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4.4.5 藤本植物应依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4.4.6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4.4.7及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4.4.8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4.4.9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4.10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4.4.11剪应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8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

4.4.12及时清除剪除的枝条、落叶。

4.4.13应严格按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注意安全。

5 宿根花卉及草花养护管理

5.1 宿根花卉养护管理

5.1.1 应根据宿根花卉不同品种的开花结实、越冬休眠等生长习性,采取相应养管措施。

5.1.2 宿根花卉进入休眠状态后,应及时清除地上部枯枝、残叶。

5.1.3 对根蘖成丛的宿根花卉,宜结合调整栽植密度,过密时要进行重新进行分栽。 5.1.4.适时进行中耕除草,防止土壤板结。

5.1.5对宜倒伏的宿根花卉应适时修剪,及时清除倒伏叶片。

5.1.6在生长期间应进行追肥或叶面施肥。

5.1.7 应根据土壤墒情适时浇水,特别在早春萌发期(2月~4月)要浇返青水。

5.2 草花的养护管理

5.2.1针对春季播种、夏秋开花的一年生草花和秋季播种、翌年春季开花的二年生草花,采取不同的养管措施。

5.2.2 草本花卉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摘心。

5.2.3 草本花卉开花后,应及时摘除残花、施肥。生长季节应及时清除黄叶。缺株应进行补栽。 5.2.3.在春季开花的草花必须及时浇水、施肥。

5.2.4.应适时浇水、施肥或叶面施肥。

6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6.1 立地条件

6.1.1 立地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6.1.1.1.土壤疏松、透气性好,有效孔隙度应在10%以上,容重应在1.35g/cm3以下;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7%~20%之间;松柏类古树生长土壤含水量应在14~17%之间;土壤pH值应在6.5~7.5之间;土壤含盐量应在0.3%以下。

6.1.1.2.树穴直径不得小于4m。半径10m之内不得采用硬铺砖。如因条件限制需要铺砖,必须采用透气铺砖材料。

6.1.1.3.树木生境地势低洼、土壤粘重、含水量高、地下水位高,必须设置渗水井、铺设盲管等有效的排水设施。雨季应及时排除树木根系区的积水。

6.1.1.4.树木根系分布区域应适时进行中耕松土,清除杂草。

6.2 灌 水

在干旱季节要及时灌水。浇水要浇足浇透。

6.3 施 肥

6.3.1 施肥应符合以下规定:

6.3.1.1.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

6.3.1.2.施肥应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缘,采用环施或穴施、沟施,沟或穴深0.3~0.5m,沟施或穴施均应分布均匀,施肥位置每年应轮换。 6.3.1.3.施肥应根据树种(如针叶类施菌根肥或阔叶类腐叶土)而定及土壤质地情况而定。

6.3.1.4.施有机肥在休眠期(11月~翌年1月)进行。

6.3.1.6.叶面施肥应在生长期进行。每年可进行2~3次叶面施肥,叶面施肥配比为氮:磷:钾=1:1:1,施肥浓度0.2~0.3%。叶面施肥宜在无雨(3~4天内)或无风的傍晚进行。

6.4 病虫害预防

防治应采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物理防治与化学防治配合实施,化学防治尽量采用低毒、低残留量、高效的药剂。

6.5 保 护

6.5.1 凡树体不稳或树体倾斜的古树,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或设立支架。支撑部位要衬垫耐腐蚀性缓冲物,不得损伤树皮。

6.5.2 古树树体有树洞必须及时填充修补。修补树洞应先刮除腐烂部分,涂抹防腐剂。可使用聚脂类发泡剂和青灰、石膏、混凝土等材料填充。

6.5.3 严禁在古树名木上乱划乱刻或晒凉衣物,严禁向古树名木乱泼污水,周围有污染源要及时进行治理,严禁在古树名木旁挖土、取石;严禁在古树名木树冠下修筑建筑、堆积废土垃圾和架线。

6.5.4 如有需要的对古树名木进行圈围保护并挂牌。

7 草坪地被的养护管理

7.1 浇 水

7.1.1 根据昆明的气候每年的2月~5月和11月~翌年1月处于干旱季节要进行浇水,有条件可采用中水浇灌,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浇水时不影响周围的乔木和灌木。

7.1.2 病害易发期不宜在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没有露水时浇水。

7.1.3 雨后应及时排除积水。

7.1.4 浇水应避免对草坪的冲刷。应避免烈日下喷灌。

7.2 修 剪

7.2.1 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草坪高度超过10~15cm时应修剪。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4~6cm,非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6~8cm。

7.2.2 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集中处理并及时对草坪进行病害防治。

7.2.3 剪下的草屑应及时从草坪上清除。

7.2.4 剪草不应遗漏,剪草机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割灌机操作。

7.3 施 肥

7.3.1 施肥时间,宜在春季进行,以氮、钾肥为主,夏季宜少施氮肥,以钾肥为主。

7.3.2 复合肥应不超过20~25g/m2/次。

7.3.3 施肥应均匀,应避免叶面潮湿时撒施,撒肥后必须及时灌水。

7.4 中耕除草

7.4.1 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5%~98%。

7.4.2 可通过剪草控制杂草。

7.5 更新复壮

7.5.1 应通过梳草、打孔、添沙等措施增加土壤的通风透气性,清除枯草层。

7.5.2 用补播、补栽、定期封闭、覆盖裸露斑块等措施,对草坪更新复壮。 8 病虫害防治

8.1园艺防治

8.1.1 应及时剪除上层乔灌木的病虫枝、徒长枝、枯死枝。

8.1.2 有土传病源的土壤应及时消毒。

8.1.3 夏季应适量控制氮肥,增施磷肥、钾肥,不得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和植物残体。

8.1.4 应保护好土表的无病源落叶或经粉碎的枝叶碎屑和地被植物。

8.1.5 及时清除残枝落叶,减少病虫源。

8.2 人工防治

8.2.1 及时清除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体和建筑物上的虫茧、虫囊、卵块、卵囊、虫体。

8.2.2 应剪除有虫枝叶、网幕。

8.2.3 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有假死性或飞翔能力不强的成虫。

8.2.4 应挖除在土壤中休眠的虫体。

8.3 生物防治

8.3.1 应利用天敌资源,引进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优势天敌。

8.3.2 宜推广使用致病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制剂和防治病害的生物制剂。

8.3.3 释放天敌昆虫应正确掌握防治虫态、释放比例、释放时期和释放量。

8.3.4 天敌利用的原则

8.3.4.1.遵循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原则。 8.3.4.2.遵循优势天敌优先利用的原则。 8.3.4.3.遵循利用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8.3.5 天敌保护

8.3.5.1.在园林绿地范围内的有益生物(天敌昆虫、蛙、蟾蜍、鸟类等)均应保护,严禁灭杀和捕捉。

8.3.5.2.释放天敌昆虫防治害虫期间的区域内,应不再使用有毒化学药剂,保证天敌存活和防治效果。

8.3.5.3.施用化学药剂时应注意,保护天敌种群。

8.4物理防治

8.4.1 在成虫发生期应利用有效的黑光灯(短光波330~400nm)诱杀成虫,在诱杀害虫时应防止误伤益虫(调节开灯时期)。

8.4.2 利用害虫的趋色性,在有色的纸上涂药剂进行诱杀。

8.5 化学防治

8.5.1 宜用触杀剂防治虫口密度大、发生范围广的害虫。

8.5.2 宜用胃毒剂防治取食量大的食叶害虫或较隐蔽的地下害虫。

8.5.3 宜用熏蒸剂防治病虫源或进行土壤消毒。

8.5.4 宜用激素剂抑制害虫生长发育或诱集、迷向,抑制其繁衍。

8.5.5 宜用保护剂、内吸剂等防治植物病虫害、杂草。

8.6 合理用药

8.6.1 使用化学药剂应选用低毒、低残留(易分解)、无公害或基本无公害、对植物安全的药物。

8.6.2 同一种化学药剂不宜连续使用,在一定绿地范围内应有计划有针对性施药。

8.6.3 化学药剂的应用必须按单位面积、有效成份计算用量,禁止随意加大用量。

8.6.4 化学药剂混用必须掌握药剂的理化性和对植物的安全性,未经试验,不能随意混用,达到科学用药。

8.6.5 使用生物药剂,应掌握使用的最佳环境条件和防治时期,严格按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存。

8.6.6 掌握防治对象、防治适期、适药品种、适量、适合浓度、使用方法,严禁盲目打药。

8.6.7 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

8.7 园林植保人员保护措施

8.7.1 操作使用化学农药的植保人员应选用质地较好、透气性良好的工作服、胶鞋、胶皮手套、防毒面具或口罩及防护眼镜等。

8.7.2 使用有毒化学农药,作业人员严禁喝酒、吸烟、饮水、进食、嬉闹,不得用手擦抹眼、脸和口鼻。

8.7.3 施药人员如有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离开现场,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洗手、脸和裸露皮肤,并在通风清静处休息或送医院。

8.7.4 施用有毒农药,其施药人员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连续喷药4天后,应停止一天。

8.7.5 严禁怀孕期、哺乳期以及经期妇女施用有毒农药。 8.7.6 误食农药时,及时到附近医院处理。 9.绿地容貌养护管理

9.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9.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9.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每年更换水池水2~3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9.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9.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9.6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9.7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9.8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9.9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修订)

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暂行

昆明市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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