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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考[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8:0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安机关如何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考

解决民生问题是今年全国“两会”的焦点和热点。公安机关如何真正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在解决民生问题

方面担负的重大责任

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职能部门,其性质、地位决定了公安机关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一)解决民生问题是公安机关职能所在。公安工作中,无论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还是惩治罪、服务群众,都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公安机关的积极作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与否、工作绩效好坏,直接关系民生问题的解决。因此,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一切警务活动化作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近距离防范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解决民生问题是公安机关服务现实社会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全国城市化水平从2000年的36%上升到“十五”时期末的43%,城镇人口从4.59亿增加到5.6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调整,当前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利益之间的纠纷和争执也呈普遍化、常态化的趋势,社会问题更加复杂和集中,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只有进一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解决民生问题,才能充分激发社会活力,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三)解决民生问题是公安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人民警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影响人民警察执法形象的问题还很多。如在执法思想方面,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良思潮的冲击和影响,面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面对灯红酒绿和金钱美色的考验,极少数民警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宗旨观念淡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植,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有的民警思想失落,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报案求助等正当要求无故推诿,小事拖大,易事拖难,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重打击犯罪、轻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有的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伤害了群众感情。只有切实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民生问题,才能有效防止各种侵民、扰民、伤民行为,巩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

(四)解决民生问题是新形势下推进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解决民生问题,能让民警亲身感受群众对改善治安状况的强烈愿望,时刻想到群众受到犯罪分子伤害时的痛苦心情,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能让民警亲身感受群众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强烈愿望,时刻想到群众受到不公正执法时的无奈心情,提高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能让民警亲身感受群众对改进民警作风的期盼之情,时刻想到群众对民警中不正之风的愤怒之情,增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性。同时,解决民生问题是民警自我教育的好办法,与群众朝夕相处,晓群众冷暖,懂群众疾苦,知群众心声,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强化;解决民生问题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好措施,与群众熟了、亲了,刑情、敌情、社情就有数了;解决民生问题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的好途径,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接触交流,需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懂得法律和公安业务知识,迫使民警学习理论掌握政策做到有问必答,学法懂法做到释疑解惑,加强修身做到举止文明有礼;解决民生问题是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的好办法,只有深入群众,才能使群众真正理解民警鲜为人知的艰辛和困难,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

二、找准公安机关解决民

生问题的关键环节

公安机关解决民生问题侧重点要放在宏观面上、出台政策措施上、推进举措上。制定政策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决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服务职能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考核评估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衡量标准。

(一)在涉及群众公众利益的政策上把好关。要严格

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稳步推进和深化各项改革,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政策措施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政策措施的调整,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政策措施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有限警务资源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安全保障问题,使得各项政策措施更加顺民意、谋民利、合民心。

(二)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生活安全上把好关。生命和生活安全是民生的第一需要。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命案侦破”、“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斗争,不断组织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排查整治活动,在提高攻坚破案能力和防控能力下功夫,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把好关。要建立利益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获取利益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观念。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联系群众制度、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民生问题能够发现得早、化解得了、解决得好。要建立利益约束机制,加强有关制度建设,约束和规范群众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利益,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行领导接待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在为民执法执勤上把好关。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找准执法与服务、公正与文明的最佳结合点,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执法公正,真正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以更好的执法质量、更低的执法成本、更便捷的执法形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五)在处理群众问题上把好关。要坚持疏堵结合、重在疏导的原则,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对有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要及时、主动介入,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降低社会风险,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科学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促进社会安定和谐。要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又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和未成年犯、初犯、偶犯、“民转刑”犯罪人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各项公安行政管理中尽量做到有情执法,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社会的活力。

三、创新公安机关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路方法

公安机关要将为民服务、为民执法作为公安机关的本质要求,把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努力建设一个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公安机关。

(一)转变思想,着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排查整治活动,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忧为民所解。

(二)改进作风,着力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联系群众是解决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的前提,心系群众是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躬行实践,真正沉到基层一线,沉到群众中去,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公安民警的意见和呼声,广泛了解各方面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反映基层状况,努力把握好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创新机制,着力改进警务运作方式。要创新警务机制,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大力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防范控制能力,推进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探索建设“警务跟着警情走”的动态化警务机制,发展推广“联勤制”、“夜勤制”、“弹性制”、“错时制”等实效、实用的勤务方式,把警力部署到治安复杂最需要的街头、部署到安全防范最薄弱的部位、部署到群众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方,主动适应社会生产、生活和治安的变化,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变“全时警务”为“实效警务”,真正做到群众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就是民警应该出现的时候、群众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方就是民警经常要到的地方。

(四)优化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思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要消除一些基层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完善制度,规范服务,建立方便基层和群众好办事、快办事的办事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特别要从衣食住行这些事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积极研究、尽快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改善形象,着力加强警民关系建设。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注意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的重大决策和行动部署,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公安机关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及查处情况,突出治安问题及防控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查处情况,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项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重大突发案(事)件需立即向社会公布的,随时发布。要加强社会正面和先进典型报道,对负面报道要掌握好度,不可忽视社会舆论监督,互联网和社会上流传的信息,宣传舆论要及时介入,澄清事实,引导群众。

四、大力提升公安机关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效能

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目标,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大力做好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一)顺应民意,积极推出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正当需求,就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取信于民、实践执法为民的重要措施,实现公安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做到既无公安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许可的事项,也无没有法律依据仍在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核定内容、范围、条件,严格监督制约措施。同时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出发,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联合办公制度,优化一条龙办证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相关听证的程序和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安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认真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尊重民权,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才能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工作,进而支持、参与公安工作。要通过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申诉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促使公安行政管理稳定而高效。大力推进警务公示制,编印完善《警务公开手册》,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办证办照窗口上墙公示,继续做好武汉政务网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工作,方便群众上网查询。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利用政务宽带平台和宽带交互中心,通过网络及时将公安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开,开设网上办理项目,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完善每周警情通报和每日播报制度,通过及时、权威、准确的警情通报和警方友情提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增强警民联防的互动性,树立公安机关亲民务实的形象。

(三)集中民智,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安全本质上是人民群众自身的事情,主要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才能使我们耳聪目明,使治安工作发挥实效。公安重大决策等重要管理行为要实行公开透明运作,鼓励公民参与和监督公安行政管理,让公共服务的享用者参与某些决策过程,形成公安机关、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多元共同治理的局面。要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并不定期上门听取意见,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快速反应,对举报属实的群众予以奖励,有力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大力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信访人满意率,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解决、措施早到位。

(四)珍惜民力,精心构筑警民互助的治安防控网络。群众是预防打击犯罪的可靠力量,预防打击犯罪基础在于群众。离开了群众的支持,各种犯罪的信息和线索就上不来,公安机关在防范打击犯罪上就会孤军作战,无所作为。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探索因地制宜、能够长期坚持、并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安保队、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大力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推进防控社会化。要坚持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防范之路,分类落实封闭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包宿舍和保安进社区等有偿防范模式。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加强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提高内部防范能力。要加强秘密力量建设,着力推进各部门建设一支覆盖面广、质量较高、能攻坚克难的秘密力量队伍,形成纵横交错,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情报信息网络。要加大对见义勇为的保护奖励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五)保障民生,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也是人民的根本愿望和基本要求。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厉的惩治,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公共秩序良好,行业管理有序,重大灾害事故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治安案件得到有力查处,人民群众才会安居乐业。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要严打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要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净化社会环境。要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人民满意的公共安全环境。

(六)赢得民心,努力建设亲民务实的公安队伍。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有着内在一致性,只要秉公执法,公正办案,就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戴。当前影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积极性、决定民心向背的重要因素是队伍形象问题。树立好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戴,从而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抓好正规化建设,切实抓好警风建设,切实抓好“三基”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夯实公安工作发展的后劲,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可靠保证。

解决民生问题

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逐渐解决民生问题

民情日记:解决民生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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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基层党建 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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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决民生问题的举措

思想汇报 ——“民生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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