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职业化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目标责任状
根据《朝阳市职业化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责》和全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为充分发挥职业化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期限
2008年3月1日—2009年2月29日
二、责任目标任务
1、完善所属区域、行业的工会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所属8人以上非公企业动态建会率稳定在95%以上,7人以下个体工商户全部建立工会联系点。(2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
2、大力发展会员。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职工入会率和会员信息实名录入率分别达到100%。(2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
3、健全各类工会组织机构,建立三委会,同时完善基础建设,做到“八有”: 有批复、有法人资格证、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档案、有制度、有工作活动记录。(8分,缺一项减1分)
4、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区域性行业性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0%以上。(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
5、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做到
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效。(5分,视工作情况酌情减分)
6、结合企业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职工参与活动覆盖面不少于50%。(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
7、实施“送温暖”工程,大力开展帮扶工作。建立特困和困难职工档案,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分,视档案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减分)
8、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8分,视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减分)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状由市区总工会共同考核。
2、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90分以上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的评为优秀,60-89 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60%以上的评为称职,59分以下且民主测评满意率不足50%的评为不称职。对优秀和不称职的分别按照《朝阳市双塔区职业化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七款予以奖惩。
考核方:责任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