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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1 19:24: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相关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表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应填写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相应地址。

2借款人信息部分“现详细住址”应填写学生家庭详细地址。

3、就学信息部分“年级”为学生申请贷款学年时的年级,如现在的08级学生申请2010至2011学年助学贷款,则年级应为大三。

4、申请贷款情况部分“申请贷款金额(元)”应不高于学生学费与住宿费的总和,并确保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待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带回学校,由学校负责填写)学生欠缴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一致。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与合同回执单中的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不一致,将被视作无效合同。“申请贷款金额(元)”应为整数(如4576元)。“申请期限(年)”最短为7年,最长为14年,上限=学制-年级+1+10,学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5、资格审查情况部分“资格审查部门”可从村委会(居委会)和县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选其一。

6、村委会(居委会)或县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市、区)资助中心应在《申请表》两联上均加盖公章。

7、《申请表》第一联由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交开行,第二联由县(市、区)资助中心存档。

8、学生凭申请表、高校贷款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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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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