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打架斗殴处理规定
1, 我院学生应该养成讲文明的习惯,同学之间应相互帮 助,友好相处,如发生矛盾,应相互谦让讲道理,或报告班导师、系部助理、学生处,予以妥善解决。任何学生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得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是学生最严重的违纪行为,严重的可能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乃至触犯刑律,必将给学校、给他人、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2, 我院学生发生一般打架斗殴事件时,当时人或发现人应 及时向班导师、系部或学生处报告处理。如发生比较激烈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或发现人需要报警时,有权直接报警处理;或先报告学生处,由学生处决定是否报警。打架斗殴学生双方各有几人参与,各有责任的情况下,报警后,可能视为打群架,双方均可能作严重的治安或刑事处罚。 3, 情节轻微、人数很少,后果不严重的打架事件,经系部 或学生处处理的,责任人一般给予记过处分。
4, 打架斗殴事件中,一方或双方均有流血,身体受伤害, 经学生处处理的,其责任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5, 殴打事件中,有一方完全处于无辜被打状态,不承担责 任,不受处理。
6, 因打架斗殴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处理,当时人被处以治
安行政拘留达15天的,或作刑事拘留的,返校后应予以开除学籍处分。拘留不足15天的,视其本人悔改态度,返校后应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或勒令退学。
7, 学生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处2008年2月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打架斗殴处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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