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成都市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1: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南(房屋建筑)

一、申报条件

1.建筑面积4000m2以上,具备本指南

三、四要求的硬件条件,并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完好、安全;具备本指南五的软件条件。

2.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自检、自评得分达优良标准,按时报送自检评分表,经本站各次安全监督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达优良标准。 3.未发生过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

4.未被新闻媒体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曝光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申报流程

三、标准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五牌一图

五牌一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出入口及场内道路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防锈铁花大门,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带(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施工出入口及场内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地坪硬化长度不小于两辆大车车长且不小于10m。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宽200mm的黄色油漆条带及排水沟,道路边缘设置降尘水管。主要施工出入口必须设置岗亭。 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交叉路段(社会出入口)应设置防尘降尘措施,并将路面硬化,硬化方式可参照施工出入口或铺设钢板,在出入口两侧铺设10m范围麻袋,并组织人员定时保洁。

3、围墙

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高度不低于2m,围墙采用实体材料砌筑(厚度不应小于240mm)或轻型装配式彩钢板搭设。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4、办公室

办公室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提倡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5、宿舍

原则上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民工宿舍,如果设置应与施工作业区隔离,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提倡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6、食堂

现场设置食堂的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的上风方向,搭设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参考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7、厕所

厕所应为水冲式厕所并设化粪池。无条件的可设置移动式厕所。男女厕分设,进出口设明显标志。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参考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8、浴室

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浴室,冷热水管分开铺设,相邻喷淋头间距不小于0.9m,并设置必要的衣帽挂钩和皂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9、民工夜校

新开工工地实行民工夜校开学典礼制度,项目经理开讲第一课。教室内讲桌、课桌、座椅、讲台、黑板及电视播放系统须齐备。民工夜校管理机构及教育培训计划须上墙。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注: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及民工夜校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详见《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切实抓好工地安全卫生的通知》(成建安监发[2008]15号)。

10、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

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11、消防及施工降尘水源

建筑工程主体楼层上每层必须设置消防、降尘水源,设置增压泵,水源应能覆盖到楼层的各处,确保湿法作业,并于文明施工措施上明确如何保证使用。

四、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要求 1.加工棚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材料加工棚,包括钢筋棚、木工棚和搅拌棚等,加工棚立柱及各部件应符合其相应的标准规范,并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安全通道防护棚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安全通道,采用双层木板作硬防护,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立柱及各部件应符合其相应的标准规范。另外应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3.楼梯防护栏杆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楼梯防护栏杆,楼梯防护栏杆底部设置挡脚板。另外防护栏杆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挡脚板应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4.临边防护栏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底部设置挡脚板,立柱高度应控制在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两立柱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m。另外防护栏杆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挡脚板应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5.电梯井口防护门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电梯井口防护门,防护门固定使用,防护门高度应控制在1.0~1.2m,另外防护门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6.水平洞口防护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水平洞口防护,固定使用,另外水平洞口防护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7.卸料平台

搭设卸料平台的采用的相关构配件以及搭设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8.总配电箱

现场配电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的原则,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9.分配电箱 10.开关箱

11.交流电焊机专用开关箱 12.安全帽分色管理

工人、安全员、塔吊指挥人员、外来参观人员 机具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含塔吊指挥)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员、塔吊指挥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机具操作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工人佩戴白色安全帽。 13.袖套分色管理

专职安全员佩戴红色袖章,袖章上注有“安全员”(字样白色),胸前佩戴吊牌;班组安全员佩戴黄色袖章,袖章上注有“班组安全员”(字样白色)。

五、安全管理资料

共12个档案盒,分别为(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目标管理;(3)施工组织设计;(4)安全技术交底;(5)检查、检验;(6)安全教育与培训;(7)安全活动;(8)特种作业管理;(9)工伤事故处理;(10)安全标志;(11)文明施工管理;(12)民工夜校、浴室管理。盒内资料归档及时、完整、齐全、有效、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推动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自我约束、自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工地形象,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 第三条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遵遁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依据为《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鼓励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五条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具体负责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初评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工程地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

(二)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

(三)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

(四)体育场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

(五)体育馆、影剧院和多功能厅(单体建筑)500座(含500座)以上;

(六)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申报单位为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

第八条 市管工程申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由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的三十日内将《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报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各区(市)县监管工程申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由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的三十日内将《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将申报情况通报市安监站。 第九条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创建文明工地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实行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管理,对各次监督抽查平均得分未达到80分的,应取消其创建资格。

第十条 申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工程在主体封顶前或市政、地铁等到其他工程在完成50%工程量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工程报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初评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复印件;

(二)工程概况和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

(三)“一师两员”的管理情况,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登记表,专职安全工程师任命文件。

(四)获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需提供奖项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

(六)各区(市)县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的抽查表复印件。 第四章 初 评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初评申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第十三条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初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检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及“一师两员”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四)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五)查看现场,并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入初评范围:

(一)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以上的或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因施工原因造成过周边建筑或构筑物安全隐患的;

(三)工地因不文明现象、火灾、治安或恶性食物中毒事件、扬尘污染等被媒体负面曝光的;

(四)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安全协管员的;

(五)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初审合格的创建工程项目名单报市建委。 第五章 评审与发证

第十六条 市建委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创建工程评审为合格工程。

(一)工地经检查小组初评时,实体防护和安全生产行为评分均不得低于80分;

(二)初评后,工地应继续保持创建标准,其后期装饰阶段每次抽查得分均不得低于80分;

(三)工地在主体阶段以后,未发生第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市建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及抽查复检情况对评审合格的创建工程授予“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市建委每半年对获“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地进行表彰。并将其纳入每年度最佳项目部评选的主要内容之一。各有关单位可对获得“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单位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或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公平竞争,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申报资格,对已取得“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予以取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标化工地工作汇报

标化工地总结

标化工地承诺书

成都市医院评审办法

标化工地汇报材料

创标化工地总结

标化工地汇报材料

标化工地创建材料

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标化工地定型防护

成都市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成都市标化工地评审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