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围绕“中华民族祖陵圣地,历史文化名城,融祭祀、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山水城市”的城市定位和“天蓝、水绿、山青、城美”与“水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山水之中”的特色城市构型,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以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以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基础,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城市环境机体与功能,充分利用山、河、城、陵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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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县城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园林式居住小区占60%以上。
(六)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至少有两座服务半径达到500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公园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总面积在8公顷以上,公园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有较高水平。
(七)城市广场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绿地率达到60%以上。
(八)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群众性绿化活动。
(九)县城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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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为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效果的提高奠定基础。同时做好在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绿化指标达标。
(三)以公园、广场建设为重点,实施大环境绿化、千里绿色长廊工程、沮河造景工程、庭院增绿、道路绿化、城中村绿化六大工程建设。
1、大环境绿化
继续抓好环县城的“四山”绿色屏障建设、实施县城西部门户区、印池公园、沮河桥休闲广场的建设力度,县城增加公园绿地20万平方米以上,各公园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同时加大常绿树、彩叶树的比例,使植物配置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形成富有特色的供赏绿地。制定相应的公园管理措施,使规范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2、千里绿色长廊工程
加快“千里绿色长廊工程”进度,重点对城市建成区外围铁路,高速公路,210国道、省道两侧坡地植树种草、见缝插绿,做到黄土不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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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达100%和80%以上。
6、城中村绿化
积极实施城中村绿化,加快村庄道路、巷道绿化,栽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村户门前屋后和闲散地栽树植绿,确保道路绿化率达1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从整体上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加快梨园大道、黄中河滨路、轩辕大道和商业街景观通道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巩固完善已有基础设施,对城区路面下水道进行全面修复,加快县城人行道改造,增加一批城市公厕,确保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尽快完成污水管网二期建设任务,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加快燃气事业发展,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管理,城区燃气率达到80%以上;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加强县城公交车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体系,使万人拥有公交车10辆(标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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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城市居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要求每个适龄公民按照规定的标准,履行植树义务,并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共建美好家园,增强爱绿护绿意识。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1、制订《黄陵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成立黄陵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2、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动员会,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3、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4、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2013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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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迎检阶段(2013年6月15日开始)
1、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摸拟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救。
2、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3、做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另行文),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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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和养护分离的原则,加大园林绿化养护的市场化改革力度,改变当前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监督、养护混为一体的现状,不断引入市场机制,在竞争中选择有实力的园林公司进入,提高绿化施工水平和质量;实施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养护改革,通过招标形式将养护工作推向市场,同步跟进养护质量监督,切实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五)加大园林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县政府要将创建工作任务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根据创建标准,明确实施的建设项目要纳入年度计划,列出专项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政支持。
(六)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让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要在城区重点地段设立创园宣传牌,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栏,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宣传窗口,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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