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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02 21:09: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5月30日)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30/032822552018.shtml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程序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审核—轮候—摇号—选房—签约—入住

公租房申请人的标准: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公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租赁公租房应提交的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庆公租房咨询申请办理地点(地址)和电话大全

为了方便各位关注公租房,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士更加快捷迅速的了解和办理公租房,公租房网发布一下信息仅供参考: 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地点

8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11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电话 023- 62870103 13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8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

19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电话 63833022 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

20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 电话 63846561 21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电话 02363862914 22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电话 023-68810936 24 经开区 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 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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