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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期末作业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9: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活动自由?出版自由

2.非法拆阅邮件或窃听公民电话等通讯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权利?通信秘密

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劳动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4.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社会权的范围?文化活动自由

5.公民吴某(27岁)原籍东北某省,后去广东A市务工,因业务突出,深受单位和同事好评,2002年A市人大换届时,吴某被推选为人大代表候选人。该事件中,涉及吴某的哪一项公民基本权利?选举权

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下列选项中的哪一职务的人员?国务院秘书长

9.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可以推荐候选人

1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职位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家副主席

多选题

11.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看,人格尊严主要包括下列选项的哪些主要内容?公民的姓名权、公民的肖像权、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公民的荣誉权

1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内容?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平等地予以追究、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和守法上都一律平等

13.总结世界上民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民主选举应该遵循的根本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几项: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自由的原则

14.我国现行《宪法》所称的爱国统一战线由以下哪几项组成?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15.根据我国《宪法》,下列主体中,可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有哪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简答

16.我国法律对集会游行示威的限制。

(一)主体的限制。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二)地点的限制。《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三)时间的限制。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四)方式的限制。和平与合法。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7.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含义。直接民主,是指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制度,它强调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

间接民主,又称代议制民主,是指公民通过选举出来的“官员”来代表公民的利益实行统治的制度,它强调人民通过其代表来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

18.政党的职能和作用。政党的职能:组织动员职能。即指政党所应具有的最大限度地发现、集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实现以本阶级为基础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目标服务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技能.价值导向职能。即指政党所应当具有的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提供价值导向的政治品质与技能。桥梁中介职能。即指政党所

应具有的把社会公众和国家政权有机联系起来的政治品质与政治技能。人才保障职能。即指政党所应当具有的通过人才供给和组织体系的力量,保障国家政权运转方向与本党价值取向相一致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技能。利益协调职能。即指政党所应当具有的将社会构成的各方面、国家系统的各个部分的具体利益诉求从根本上统一到国家基本价值取向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技能。发展稳定职能。即指政党所应具有的维持政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政治品质与政治技能。

政党的作用:争取和教育群众。政党的首要作用就是争取本阶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包括争取更多的同盟者。集中阶级意志。政治统治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所进行的统治。政党是争取和实现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集中它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意志。掌握政权,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政权从来就是各种政治派别发挥政治作用的基本领域。

19.立法机关的职权1.立法权。这是议会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2.财政权。主要是指议会有审议财政法案以决定国家财政和对政府财政进行监督的权力。3.监督权。主要是指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监督。另外,无论是责任内阁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议会都拥有弹劾权。最后,议会对高级官员的任命以及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条约等都有一定的决定权或者相当大的影响力。

20.作为广义的财产征收,应当具备的几个要件。作为广义的财产征收,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财产。传统上财产仅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后者例如知识产权。20世纪以来,德国、美国等国将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也是为财产,并获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例如,社会福利、廉价住房、免费教育、经营许可、公共职位等。

公共利益的目的。任何财产都负有社会义务,其使用应为公共利益服务。国家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才能征收或征用私人财产。一般来说,只有经过选择的、重大的且特别的公共利益而非所有的公共利益都可以成为征收的理由。

财产权人遭受的损害是一种特别难以忍受的损害,而非普遍性的损害。即“特别损害赔偿或补偿”。公民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予以纳税,这是普遍性的损害,不同于财产征收,后者是一种特别的损害。因此纳税是不会得到国家的补偿的,是公民应该履行的普遍义务;而财产征收则是超出了普遍损害之外的增加的损害,需要赔偿。

应当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按照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政府对私有财产进行的征收、征用,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程序,否则是违法的。

对财产的限制或剥夺与其所要达到的公共利益的目的之间应当符合比例原则。并非任何情况下公共利益都必须优先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有大有小,只有为了较大的公共利益,才能牺牲或侵害到较小的私人利益。 政府给予公正的补偿。政府给予被证人公正的补偿,不仅是财产征收合法的不可缺少的要件,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21.立法机关的多数决制度。答:多数议决原则已经成为代表机关议事程序中的一项基本定律。但是,“多数”一词的意义并不确定。在不同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的问题,往往对“多数”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民主社会中的“稳定的多数”与“变动的多数”

首先,占多大比例?一般而言,多数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超过半数”,即简单多数或普通多数;但也有可能指一群内最多的一部分,而不论是否超过半数,即相对多数或比较多数。在一些特殊问题上,普通多数所保护的范围可能不够大,于是要求2/

3、3/

4、甚至4/5的赞成票方能作出决定,这就是特别多数,或绝对多数。 其次,是什么范围的多数?世界各国议会机关对议案的表决主要有三种计票标准:

是“出席且参加表决人数“的多数。出席而不参加表决(如放弃或者投空白票)的不计算在内。

是“全体出席人数“的多数。即以全体出席人员为计票标准,而不论其是否参加了表决。

是“全体成员“的多数。不论是否出席或参加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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