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党费收缴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3 04:25: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费收缴标准 1.1党费

1.1.1党费的收缴

1.1.1.1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计算基数=固定部分(岗位工资、技能保留工资、年功津贴)+活的部分(奖金、津贴)。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奖金、津贴是指:按月发放的奖金和工资性津贴(奖金、浮动工资、奖励工资和各类津贴)。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是指:每月的医疗费、养老保险补贴、一孩费、妇女卫生费、住房补贴及政府特殊津贴、一次性重奖和误餐费、差旅费、特岗费,离退休人员的交通费、护理费、电话费等。 1.1.1.2交纳党费的比例计算: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1.1.1.3下列人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单独计算:

a.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b.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当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c.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d.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1.1.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1.l.5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推荐]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