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学校特色与亮点督导评估办法
为迎接好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全面落实2015年济阳县教育干部暑期培训班精神,提升学校内涵,打造学校特色与亮点,经研究,特制定本督导评估办法。
一、创建内容
参见《济阳县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济阳教字[2014]13号文件)。
二、督导办法
督导采用听、看、查、谈、展等方式进行。 1.听(20分)
听校长关于本单位特色与亮点工作的介绍。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形成过程、实施过程、保障措施、取得成效、如何宣传、下一步打算等方面(10分)。
要口头汇报,思路要清晰,语言要流畅(5分)。 要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办学理念(5分)。 2.看(25分)
简单的宣传片或宣传册(5分)。
保障措施(5分)。包括课程开发的材料、特色与亮点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
校园文化(15分)。创设有浓厚学校个性特征的校园文化环境和氛围,校风、校训、教风、学风反映特色与亮点,宣传栏、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特色与亮点。
1 3.查(20分)
《济阳县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济阳县特色学校创建评估标准”的资料。A级5分,B级4分,C级3分。折合20分计入。
4.谈(10分)
随机抽查部分教师和学生,谈师生对学校特色与亮点的认同程度和知晓率、参与率。根据座谈情况,按
10、
8、6计分。
5.展(25分)
师生现场展示成果。每个年级随机抽查部分学生,根据认可率计分,认可率90%计25分,80%-90%计20分,70%—60%计15分,60%以下不计分。
三、本次督导评估成绩计入学校均衡发展分数
《学校特色与亮点督导评估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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