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黄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建设,根据黄平县重兴枫香革家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经过双方多次协商研究,双方达成如下招商引资协议:
一、建设地点:贵州省黄平县重兴乡枫香村
二、投资规模:7000万元
三、投资时间:十二五期间至十三五期间
四、使用管理年限:50年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协调土地,帮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负责协调供电、供水、通讯设施。
3、负责协调上级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
4、明确专门人员帮助投资方搞好服务。
5、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打击违法阻挠乙方正常建设生产。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筹集7000万元资金分期投入建设。第一期投入2000万于基础设施建设(公路等),第二期投入3000万元建设,第三期投入2000万元建设。
2、负责办理好公司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可建设。
3、负责搞好生态博物馆及景区规划建设。
4、负责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提供相关资料给甲方备案。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纪守法建设经营。
6、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并做好培训和用工手续。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黄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12年 月 日
《招商引资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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