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员薪酬调整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并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员工队伍的稳定,结合公司当前发展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就原来的薪酬制度做如下调整。
一、业务底薪及销售提成的调整:
1、当月销售业绩达到3万元,底薪为2000元/月,月提成比例为10%;
2、当月销售业绩达到8万元,底薪为3000元/月,月提成比例为12%;
3、当月销售业绩达到10万元,底薪为4000元/月,月提成比例为15%;
4、当月销售业绩达到15万元,底薪为4000元/月,月提成比例为18% 。
二、薪酬制度调整的激励机制:
1、当月完成销售业绩,给予1000元奖励;
2、成功介绍业务精英且销售业绩达到1万元以上,单笔给予100元奖励;
3、连续两个月没有业绩降级为试用学习期员工,底薪降为1600元;
4、当月业务底薪及销售提成点,以达到的销售业绩为准;
5、销售提成奖金当月发放。
以上薪酬调整方案,从2014年1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关于销售员薪酬调整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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