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救援车使用协议
甲方:嘉兴市永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戚艳 18857369905 乙方:嘉兴经济交通频率FM92.2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奥迪救援车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奥迪救援车的合法所有权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奥迪救援车服务。
2.甲方负责办理奥迪救援车正常使用有关的手续,例如:登记注册、购置附加税、养路费、保险、年检等。乙方在使用奥迪救援车期间,应协助甲方办理各种上述手续,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奥迪救援车的正常保养和维护。 4.甲方为奥迪救援车的保险受益人。
5.协议生效后,甲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内外整洁、手续齐全、性能完好的奥迪救援车交付乙方使用。
6.甲方负责市区内因奥迪救援车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紧急救援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可将救援车作为 活动的救援保障。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例如:身份证、驾驶证、在修车的行驶证。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可获得奥迪救援车的使用权。
4.乙方应在每日行驶前、行驶中及收车后对奥迪救援车进行例行检查。使用期间费用自理。乙方应在中石化、中石油授权的加油站为奥迪救援车加注不低于97号的无铅汽油,以保证奥迪救援车的环保性能不受损坏,并保留加油的原始发票备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车辆的使用期内,发现车辆报警、发生故障或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及时进行修理。
6.奥迪救援车应由协议中列明的驾驶员驾驶,该驾驶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
7.奥迪救援车使用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奥迪救援车转租、转借、转让或抵押给
拒赔及其他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使用奥迪救援车期间,如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等各种意外事件,乙方应于2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在有关部门及甲方调查核实后,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向保险公司的理赔事宜。若保险公司理赔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欠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经公安机关核查为报假案,乙方将负法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车辆防盗系统及附加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按协议约定时间归还奥迪救援车。如果协议期满如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争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如果发生逾期三天以上未通报甲方的情况,甲方有权按乙方非法占有或诈骗车辆行为,上报公安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奥迪救援车期间,牌照或证件丢失须及时向警方申报,甲方负责协助申请补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使用奥迪救援车期间,如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应及时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因隐瞒违章或未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罚,而给甲方造成奥迪救援车不能年检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将不再享有奥迪救援车服务的待遇。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使用奥迪救援车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险公司对事故奥迪救援车拒赔或责任免除的(如驾驶证未按时年审、乙方原因车辆未能按时年检及车辆被骗等),应由乙方承担奥迪救援车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依据车辆的技术规范、用途及操作规程使用奥迪救援车,并不得使用奥迪救援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上述行为造成车辆损坏、损毁、丢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受到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车辆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为确保奥迪救援车安全使用,甲方在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法人或自然人做以担保。 5.《奥迪救援车交接单》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如一方违约,履约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本协议内相应条款的违约责任,此外另向履约方支付损失额的20%的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归还奥迪救援车后,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归还奥迪救援车后,并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最终截止时间为用户车辆维修竣工时间,借车人须归还奥迪救援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3.甲乙双方按协议条款履行期满后,本协议各项条款将自动终止。但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违约责任仍具有可追溯性。
4.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保存协议书及其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归档。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使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