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林中学学生奖励细则
为促进学生认真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提高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奖励对象:
高
一、二年级期末考试、高三月考成绩优秀与进步
很快的学生。
2、奖励名额:
一等奖: 高一年级10名(若文、理分科,各
5名。)
高二年级文、理科各5名
高三年级文科10名,理科10人
二等奖:高一年级20名
高二年级文、理科各10人
高三年级文科20人、理科20人
进步奖:高一普通班进入年级文、理各30
名的学生
高二普通班进入年级文、理科前
30名的学生
高三年级上次月考成绩未进入而本次进入文科前50
名,理科前60名的学生
获得进步奖的人数不定,但不与
一、二等奖
重复
由教务处根据期末考试统计认定的成绩,确定获奖
等次,由学校发给奖状与奖学金。
3、奖金标准:一等奖100元/人,二等奖50元/人,进
步奖 20 元/人。
注:本次只发
一、二等奖。
巢湖市槐林中学
08年2月26日
《槐林中学学生奖励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