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周山镇实验小学小学
保安、门卫工作协议
一、安保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相关的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并协助学校考勤负责人做好教师考勤工作及学校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安保人员要按学校规定时段和轮岗安排按时到岗工作,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学校者,必须办好相关登记验证手续后,方可入内,离开后办好相应手续,方可离去。
三、安保人员上班期间,保持警方报警装置24小时布防状态。当班人员要经常巡查学校各科室的安全问题。清校后,发现门窗和电灯、风扇等没有关好要及时关好,夜间要打开相关的照明设备(路灯、廊灯)及红外线报警器,保证通讯畅通。发现失窃、学生打架及其它社会滋事等行为要及时协调制止,或报告学校相关领导处理解决,情节严重启动报警装置,报警处理。
四、保安人员必须负责学校师生出入校园时的交通安全疏导工作。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教师上下班期间;家长接送学生期间更应该高度注意,布置好警戒线条并进行指挥引导,确保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五、安保人员必须着统一服装,举止文明。保管好学校警用器械,合理合法使用警用器械,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六、责任追究
1、安保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绝对禁止出现无故
旷工,谁当班,谁负责。因安保人员迟到、早退或旷工,造成严重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请假制度按《学校保安劳务合同》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值班。
七、学校保安员工资待遇面议。
八、以前的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
保安、门卫:校园安全责任人:
周山镇实验小学
2013年9月
《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工作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