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
计算机应用专业首届FN杯
平面创意大赛
实施方案
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
计算机应用专业首届FN杯平面创意大赛
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刘伟
副主任:张泽民、张立新、袁苗
委员:宋月鹏、陈嘉曼、沈尚奇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陈嘉曼
委员:FN工作室行政监理部成员
(三)大赛仲裁委员会
主任:刘伟
副主任:张泽民
委员:袁苗
二、大赛规程
(一)竞赛内容及规则
1.参赛范围
鸡西市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专业全体学生。
2.竞赛内容
平面作品创意设计,具体竞赛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1(二)比赛时间安排、形式及流程
1.时间安排:
初赛(海选)5月14日
复赛5月20日
决赛5月23日
2.比赛形式:
(1)初赛:由个人提交作品,素材、内容不限。
(2)复赛:由个人提交作品,组委会命题,素材由个人收集。
(3)决赛:由组委会命题、提供素材,选手现场制作,计时3小时。
3.比赛流程:
(1)初赛
①选手作品必须经本人制作,不得到网上摘抄。
②通过上交作品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海选,按照班级提交作品总人数的30%入选下一轮。
③本轮比赛成绩由大赛教师评委进行评判审核。
(2)复赛
①选手按照要求完成作品,并按指定的编号对作品进行命名统一上交作品。
②通过提交按要求完成的作品情况参加评选,按照复赛总人数50%进入决赛。
③通过大赛教师评委、学生评委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审核。
④参加复赛选手自带素材应事先报送到评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决赛
①选手按照要求现场完成作品,并按指定的编号对作品进行命名统一上交作品。
②通过提交按要求完成的作品质量和完成时间参加评选,按照最终成绩评出奖次
③通过大赛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的评选审核。
(三)比赛分组及奖项设置
1.分组
本次比赛分为高
一、高二两个年组
2.奖项设立
1.个人奖:
各组别: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团体奖:
最佳人气奖、最佳优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参与奖、最佳团队奖各一个
具体安排见附件
2(四)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细则
1.标准制定原则:
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原则。借鉴全国大赛评分标准,充分考虑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2.评分细则:见附件
2三、决赛地点
实训楼,具体实训室另行通知。
四、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采用地点,可选用为实训楼三楼会议室或实训楼五楼报告厅
五、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以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程序由选手向大赛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时需说明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事件、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赛点仲裁员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收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当事人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作品版权:
(一)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作品不得重复参赛;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法律后果。
(二)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主办方享有刊发、推广、出版参赛
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参赛作品均不得在内容中显示参赛者、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其他相关信息。
(四)活动冠名单位鸡西市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专业FN工作室拥有获奖作品展览、出版(含电子版权)、收藏、使用的权利。
七、比赛须知
(一)选手参加比赛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对班级团体总分进行减分。
(二)如若比赛机器出现故障选手需与监考交流后更换机器。
(三)选手不得私自串机如若发现按作弊处理。
(四)如发现作弊行为废除选手比赛资格,并所在班级不可评选最佳团队奖。
鸡西市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专业
FN工作室
201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