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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考试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8: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2010年夏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及《余杭区教育系统2010学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要求,按《综合基础知识Ⅱ》达到55分以上、《专业知识》45分以上的基础上(缺考一科的取消面试资格),分别按各招聘学校各学科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至4:30;

2.资格复审地点:余杭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无效);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应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报考临平职高数控和良渚职高烹饪岗位的,应提供相应工种高级工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考中学、幼儿园教师,对有任教经历要求的,应提供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其中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B)岗位的还应提供区内公办幼儿园出具的编外教师证明;

报考校医按报名条件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属未就业的2009届和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应提供本人未签约过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和“报到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复审其他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即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公布在余杭教育网上,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1.面试报到时间: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

2.面试地点:余杭区成教中心(余杭电大:余杭区临平街道荷花路100号);

3.面试内容:专业素养、仪表气质、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4.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①参加面试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室,自觉接受验证,不得身着制式服装进入面试场所。证件不全或超过报到时间30分钟者不得参加面试,作为放弃面试对待。

②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等通迅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等待面试人员集中在候考室,不得随意外出,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聘单位或考官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

③面试先后顺序由考生本人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试场,参加面试。

④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后,须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试场或候考室周围逗留、喧哗。

⑤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对象及体检时间、集中地点等要求将通过余杭教育网告知大家,请考生继续关注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571-8623326

7、89160282(组织人事科)或

0571-86235644(值班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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