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5:21: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濮阳市二次供水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保障供用水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依据《城市供水条例》、《河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濮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使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通过贮存、加压等设施为用户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储水设施、加压设备、供水泵房、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城市二次供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发改、城乡规划、住建、水利、国土、财政、质监、环保、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监督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二次供水设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擅自停用、改动、拆除二次供水设施。

第五条 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应急保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用水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与建设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二次供水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等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推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实施一户一表,抄表、服务到户,专业化管理。

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业主委托供水企业统一改造、维护管理。

第七条 二次供水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告知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具体规模,提交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第八条 新建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可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并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任何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移交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及工程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建设费用参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建工程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尚未开工建设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已开工建设的,经供水企业认定其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要求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可委托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

第十条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可由业主委托管理单位继续管理维护;若业主有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意愿的,业主应根据有关规定与供水企业签订改造和委托管理协议,由接收后的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在保修期内的,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保修期的,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卫生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改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商业、消防等非居民生活用水混用,供水管道不得互通,并用不同颜色标识;

(二)储水设施不得使用混凝土、碳钢板、玻璃钢等对水质有影响的材料,不得采用地下埋设方式;

(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

(四)水表安装的公共空间应当满足抄表、检修、更换要求,并设置排水、照明、防冻设施;

(五)加压泵房应当单独设置、封闭管理、用电单独计量,具备通风、排水条件,满足检修、防冻要求,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六)储水设施应当设置消毒设备、具有自控功能的溢流防护设备;

(七)设置远程监控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调度系统相连接,并服从城市公共供水调度管理;

(八)国家、省、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验收,并邀请供水、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及供水企业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管网安全运行要求的设备、材料、器具、仪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完好和不间断供水。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清洗消毒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告程序,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用用水低谷时间向储水设施蓄水;

(二)水泵机组运行噪音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三)屋顶水箱及裸露在外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异常寒冷天气正常供水的要求,采取防冻、防腐、加盖加锁等措施;

(四)建立运行、管理维护档案,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记录归档;

(五)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标注清洗、消毒的单位和时间。

二次供水设施未委托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其管理维护单位还应当负责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及二次供水用户纠纷的处理。

第十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公平负担、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费用应包括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发生的电费、日常维修养护费、管理费等。费用未核定前,由供水企业或委托管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商定。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十八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建立水质检测和公示制度,检测项目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规范》(GB17051)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标注清洗、消毒的单位和时间。清洗、消毒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第十九条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查验清洗消毒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健康证明。

第二十条 出现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必须立即暂停使用,并进行清洗消毒,同时通知卫生、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同时共同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保证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第二十一条 供水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运行的监督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的监测,每半年至少抽检一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持证上岗的;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三)未制定应急预案或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

(四)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五)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检验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三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一)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三)二次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五)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六)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

(七)二次供水设施所用产品、材料和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的;

(八)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供水、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高层(以室外地坪高开始计算,建筑高度大于18米(含六层),小于等于100米)、超高层(以室外地坪高开始计算,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算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天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湖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株洲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