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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会丰科技技术公司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6:50: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使用林地

可行性报告

会宁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二0一一年四月

1 作业设计成果单位人员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会宁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法人代表:周建勋

设计单位资质:丙级

设计负责人:周建勋

设计人员:

张志刚

设计时间:二O一一年四月

2 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使用林地

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

2、法人代表:成

3、项目负责人:成

4、项目核准单位: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5、项目建设目标:计划建成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年生产2万吨以上的草加工厂1家,引进存栏10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企业1家。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985万元。

7、项目林地使用规模: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征用甘沟驿镇甘沟村2002年度4小班退耕还林地5.133公顷,77亩。

(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3 (4)《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第2号令);

(5)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字[2003]73号);

(6)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

(7)《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及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甘林资字[2002]29号)

2、有关批复文件

(1)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甘沟驿镇草畜产业园建设的会议纪要》(会政办纪[2011]5号)

(2)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会发改备[2011]9号);

(3)会宁县林业局与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使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4)其它相关文件。

二、项目区域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1、项目区域: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区位于甘沟驿镇甘沟驿村大河坪草畜产业园区、国道309线东南侧。是我县2011年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20亩,其中退耕还林77亩,耕地243亩。

2、项目区基本情况: 甘沟驿镇位于会宁县中部,地处北纬35°48′—36°03′,东经104°48′—104°05′。东与四方吴乡相邻,西接汉家岔乡,南连柴家门乡,北靠河畔镇。全镇为梁峁状的黄山丘陵地貌,海拔1780—1900米,属干旱、半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6.8°C,年降雨量320毫米左右,年蒸发量达1723毫米,无霜期为146天,土壤为山地黄绵土和黄麻土。区内自然植被稀疏,现有林木资源稀少。

甘沟驿镇总面积33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5万亩,现辖12个行政村,8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908户,人口24059人,人均耕地3.6亩。

三、项目拟占用林地调查情况

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是我县2011年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根据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在甘沟驿镇草畜产业园建设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征用林地的申请报告》、会宁县甘沟驿镇人民政府《关于甘沟驿村大河坪退耕还林异地造林的申请报告》的申请,按照《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本着少占林地的原则,经甘沟镇镇政府组织退耕农户与会宁县林业勘察设计队、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勾绘,对照2002年度甘沟驿镇甘沟村4小班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作业设计,准确量算面积,共同确认甘肃会

5 丰草业技术有限公司共需征用退耕还林地5.133公顷,77亩。项目竣工后,饲草加工范围将辐射到甘沟、汉岔、四房、河畔、韩集、大沟等乡镇。

四、征占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该项目征用林地后,全县林地总面积将减少77亩,森林覆盖率和蓄积有所下降,水土流失有一定的影响,森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程度不十分明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对森林生态防护效能有轻微影响,生态效益有一定损失,对林业总体发展影响不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加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征用林地选址做到了科学公正,最小面积征用林地立足于全局且有利于有效控制林地递转。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可以补偿对生态效益造成的影响。同时,对征用的退耕还林地在周边进行异地造林,能有效地预防水土流失,提高植被盖度,涵养水分,保证生态效益的提高和改善。

五、综合评价

该项目的实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能够增加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补偿对生态效益造成的影响。同时,对征用的退耕还林地在周边进行异地造林,能有效地预防水土流失,提高植被盖度,涵养水分,保证生态效益的提高和改善。因此,我们认为该

6 项目建设征用林地必要、可行。

六、保障措施

(1)该项目建设拟征用的林地,工程建设单位均按照《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林地经营单位签订了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的补偿协议。用地单位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批准后要向甘肃省林业主管部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据此征收补偿费用分别为:

1、林地补偿费385000.0元;

2、林木补偿费32870.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410687.2元; 合计费用共828557.2元。

(2)该项目在前期考察及论证期间,通过严格的踏勘,选址及对甘沟驿镇甘沟驿村大河坪草畜产业园区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技术措施都进行了论证。同时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措施也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论证,得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程序,通过各种保障措施的实施,使各项环境影响程度降低在最低限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区林业主管部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有专门从事森林资源管理及营造林生产的部门和技术人员,他们长期从事林业专职工作,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能够满足植

7 被恢复专业技术的需要。

(4)用地单位与林地经营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期间的森林资源保护协议,提出具体的森林资源保护措施,要加强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地内使用明火,不许使用、毁坏、埋压被批准范围以外的林地,施工中不得造成山体滑坡等等

(5)资金保障是森林植被恢复的关键。根据国家和甘肃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业主应主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且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在科学规划设计下,确保森林植被的成功恢复。该项目建设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将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印发《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甘资综字[2005] 19号)的规定,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在异地建设森林植被恢复点,恢复不少于被征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除森林植被恢复费外,项目使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林地附着物补偿费等,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6)加强管理,严格施工秩序。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在规定的林地范围尽可能减少作业带的宽度,加强对周边林地及植被的保护,规范施工行为。在林地附近施工时,要严禁破坏周边树木、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时,应采取集中作业,加快施工进度的方式,以尽可能的缩短施工时间,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并注意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弃渣,要指定地点堆放,控制在施工带以内的植

8 被稀少地段,严禁乱堆、乱撒。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靠实责任。建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执行者。并且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不定期的检查联系起来,作为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动态工程监管。

(8)成立由项目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施工期间的林地征用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可行性研究结论

经实地调查,并对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对环境、林业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可行性论证,结论如下: (1)该工程建设拟使用林地总面积5.133公顷,77亩。该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林木、林地权属明晰。工程建设拟征占用林地仅占项目区林地面积的较少部分,不会对当地森林资源和生态效能产生重大影响。

(2)工程建设前进行了充分的路径论证,对占地位置、地貌、林地占用量、路由情况、运行通道、建设条件等进行了多方案对比,建设方案科学合理。

(3) 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草产品加工项目征用林地可行性调研报告已经完成,其中制订了较详

9 尽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系统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带来大的不良影响。

(4)对工程建设征收植被恢复费,用于破坏植被的异地恢复造林与当地林业建设,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总量保持在原有规模之上,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森林资源及林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5)项目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同意项目征占用林地,对此相关部门间无不同意见。

(6)依据甘肃省林业厅甘林资字[2002]29号《关于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及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征占用林地必备的资料基本齐全。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林业厅甘林资字[2002]29号《关于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及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该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程序合法,征占用林地不会对当地生态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到项目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工程建设使用林地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八、相关说明

该项目批准单位是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单位为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0 受建设单位委托,2011年4月,会宁县林业勘察设计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林地调查小组,对该项目建设拟征占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权属、起源、林种等森林资源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完成了本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

该项目建设共需征用林地面积5.133公顷,77亩。该项目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字[2002]73号)规定的缴费标准,由项目建设单位足额上缴,待项目核准后上缴财政。

项目建设单位交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使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对征用的退耕还林地在甘沟驿村大河坪张家湾实施异地造林77亩,林种不变,树种侧柏、柠条,并且不占年度造林任务指标,保证工程建成后森林植被不会减少,不会影响到当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的规模执行,不得随意超范围使用林地;要严格保护好使用林地区域外的林地与林木;主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林地、林木补偿费等。

报告中所有的林业数据均经过四方代表(会宁县林业

11 局、甘沟驿镇镇政府、林权所有人及林地使用方甘肃会丰草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签字确定。会宁县林业勘察设计队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委托书

委托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协议书

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林地使用恢复报告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甘肃会丰科技技术公司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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