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8:07: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五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企业食品生产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生产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技术科、班组长和质检科、质检员组成。 4.要求

4.1企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食品生产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2食品生产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4.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辅料生产产品。

4.4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4.5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6做好食品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4.7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厂《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4.8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4.9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企业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4.10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4.11生产人员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规范:

(1)凡感染或接触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上岗。

(2)流血时应对伤口采取正确的包扎方式,有严重割伤、烫伤或伤口感染的人员应避免从事接触产品、原料、包材及水的工作。

2、着装规范

(1)所有进入车间的人员都应穿着全套整洁的工作服装,工作帽。

(2)工作服上除了必要的拉链、搭扣外不应有其他装饰,如领带、纽扣、流苏、针饰等,并随时检查、修补。

3、职业健康检查

(1)委托卫生防疫站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办公室组织新进厂人员在安全教育期间去卫生防疫站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装入健康档案中。对身体异常的人员书面通知本人,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3)按国家规定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在岗期间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对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存在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厂办公室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1、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岗位的培训要求和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经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性质、参加人员、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法等。

3、人员培训内容:

(1)质量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3)产品标准、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质量管理知识;

(5)质量手册;

(6)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及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

4、培训方式

(1)参加各类培训班、讲座;

(2)送外部机构培训;

(3)邀请有关专家来企业指导、讲课;

(4)企业内部组织培训。

5、对人员新上岗或转岗,或由于技术文件更新,或新扩建项目等造成人员不适应工作时,各部门应及时提出人员培训要求,办公室及时组织培训。

6、人员考核

6.1办公室每年年底组织对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工作实效(如质量部门工作实效、检验人员工作实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知应会”知识。 6.2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上岗资格,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进货管理制度

1、进货时索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2、在食品添加剂进货台帐中注明进货时间、数量、用途、添加剂名称、类别、复合添加剂所含成分、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进货发票编号、本批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采购员及保管员签字等内容。

二、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食品添加剂时核对本添加剂是否适用于GB2760国家标准适用范围。

2、严格按照GB2760国家标准规定适用范围及添加量使用。

3、使用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中注明进货时间、数量、用途、批次、添加剂名称、类别、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生产企业名称、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人签字等内容。

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检验规程。 3.2质检科负责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生产技术科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放给质检科。

6、进货检验或验证(见第十八章)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由检验员按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质检科;质检科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

1、目的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企业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2、职责

质检科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质检科。

4、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5、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6、质检科对各项检验记录、报告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其内容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7、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质检科签发产品合格证,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8、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质检科会同生产技术科、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9、对经返工产品,质检科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重新检验合格后,质检科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出厂。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齐全、清晰。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由质检科保存。

11、对※项目企业没有检验能力,每年委托德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由质检科根据生产情况确定。

12、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每年进行一次实验室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13、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企业产品召回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出厂后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3、启动程序

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的,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产品。

3.2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在1-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3.3及时向社会发布产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3.4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在3-5日内通过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 交产品召回计划。

3.5保存所有召回记录,包括产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3.6 及时对不安全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应当销毁的产品,及时予以销毁,对后处理有详细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有效地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迅速和协调能力,特制定企业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2、使用范围

企业区域内出现事前无征兆,事前信息不掌握,突然发生等形式突然暴露出来的食品中危及人身健康,引起社会、政府、媒体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3、工作原则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筹兼顾、分工协作、统一指挥、整合资源、系统联动、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4、组织领导 根据企业源头抓质量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分工和上级有关产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5、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内容

产品质量问题报告后,在企业产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小组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一、依照程序,做好现场检查及产品质量提取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对“问题产品”的依法封存强制性措施。

二、快速查清“问题产品”的流向、批量、生产日期等情况,并责令相关车间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和采取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尽力缩小“问题产品”造成的影响。搞好现场抽样、检测,监测机构应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三、组织相关人员或部门对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四、现场查处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及时填写书面报告,并根据事实处理进展情况,分阶段书面向经理报告情况。

6、事后处理工作

本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要依法查处个人,对劣质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封,对劣质产品进行停产和销毁,并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适时将事件的原因、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共同确保我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严重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7、应急小组使用范围

一、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发生的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工作;

在处理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当的处理措施。

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对于超出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对于在重大情况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