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2.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9:03: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

开发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

产品创新部

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产品相关概念 ......................................................................3 第三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机构和职责 ...............................5 第四章增值业务新产品需求受理 ..................................................7 第五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引入 ..........................................................8 第六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建设实施 ................................................10 第七章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 ....................................................13 第八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入库 ........................................................15 第九章增值业务新产品运营 ........................................................16 第十章 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其它要求 ...............................18 第十一章附则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体系,理顺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臵,提高增

2 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水平,增强湖北联通综合竞争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基本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流程优化为核心,理顺工作职责、加强协同运作、突出效益观念、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增值业务新产品是在网络、平台或终端上开发的、能够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收益的各类应用和专业服务。各种新技术开发与试验、软课题研究、新技术测试、产品预研以及套餐制定等不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对增值业务新产品相关概念、开发管理机构与职责、开发流程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湖北联通产品创新部所有。

第二章产品相关概念

第六条 产品分类

根据服务客户群不同,产品可分为大众客户产品、集团客户

3 产品(行业解决方案)。

根据发展定位不同,产品可分为核心产品(符合公司战略、使用全网营销资源、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非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原则上自建自营。

根据资产归属不同,产品可分为建设类产品、合作类产品。 根据产品使用价值不同,产品可分为收入型产品(能够带来用户和收入增长)和维系性产品(能够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客户黏性、降低离网率或辅助其它产品发展)。

第七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

增值业务新产品是指在湖北联通产品目录中尚未出现,需要通过新业务开发、业务组合、产品改进(二次开发)等方式,实现了功能变化、首次面向市场提供的产品。

第八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主要流程

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产品需求受理(含方案的制定及评估)、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实施(引入或建设)、增值业务新产品评测或试商用、增值业务新产品入库、增值业务新产品运营五项。

(一)产品需求受理是指在湖北联通总体战略指导下,分析市场需求与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考虑竞争形势,对需求部门的需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方案制定和论证评估;

(二)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实施是产品规划及竞争发展需要,结合商业模式及技术创新,引入合作伙伴的创新业务(或采

4 用投资建设方式),并进行现网测试、业务验证的过程组织进行增值业务新产品的开发、验证和测试;

(三)增值业务新产品评测或试商用是指通过一定范围商用试验来检验增值业务新产品市场能力和内部运作流程的过程,主要包括收集产品质量、定价模式、宣传方式、客户接受度、渠道组合等市场反馈以及包括销售、服务、维护、计收、统计、分析等内部运营流程运转情况;

(四)增值业务新产品入库是指收录整理通过了试商用产品的功能说明、受理流程、使用手册、售后服务等资料的过程。

(五)增值业务新产品运营是指产品正式商用的管理过程。包括产品封装与发布、产品营销计划、产品运营分析、产品客户服务以及产品统计分析等产品日常经营管理过程。

第三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省分市场部是产品管理归口部门,相关职责包括:

(一)组织审批各类产品管理规章制度;

5

(二)组织编制湖北联通产品滚动规划;

(三)负责湖北联通业务目录、产品目录的整理以及产品相关信息的发布和解释工作;

(四)参与产品开发需求前评估、产品开发完成后业务验证以及产品运营后评价。

第十条 省分销售部和集团客户事业部是产品需求的发起部门,相关职责包括:

(一)销售部负责大众产品整体规划与生命周期管理,负责制定产品管理办法和产品定价政策,并负责增值业务产品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范,协助新产品的试商用和推广;

(二)集团客户事业部负责集团产品业务资费的制定、审批,并监督执行,并负责组织集团新产品的测试、试商用、商用;

(三)集团客户事业部参与集团合作类业务接入评审,负责运营考核。

第十一条 省分产品创新部是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组织和管理归口部门,并负责本专业的产品营销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湖北联通产品滚动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增值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计划;

(二)编制新业务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大众业务规范、产品手册、客服手册等,参与编制集团业务规范、产品手册、客服手册等;

(三)负责汇总新业务平台需求,制定新业务平台建设规

6 划和相关规范,组织新业务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和实施;

(四)组织制定大众增值业务营销推广方案并落实;

(五)负责跟踪市场需求及竞争发展趋势,收集本专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改进以及下线需求;

(六)组织与管理大众增值产品试商用、产品运营、产品下线等;

(九)负责提出本专业产品规划需求与建议;

(十)负责增值业务新产品各类合作协议的签订。 第十二条 省分支撑部门与职能部门(信息化部、网络建设部、运行维护部、计划管理部等)配合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与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相关的技术研究、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的管理以及技术方案的论证;

(二)负责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立项审批;

(三)配合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试商用、推广、下线等工作。

第四章增值业务新产品需求受理

第十三条 新产品需求由产品创新部进行受理,各前台业务部门(按照附则8格式要求)提交《产品开发需求》后,由

7 产品创新部协调相关部门就业务需求进行专项调研,并召集市场部、信息化部、运行维护部等协助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编写,形成相关的标准规范,作为系统设计、开发的依据。

第十四条 需求分析阶段具体流程

(一)各业务前台部门填写或汇总《产品开发需求》,并附上市场调研报告,在文档齐备的前提下,产品创新部予以受理,集团客户事业部负责汇总分公司集团业务及产品需求。

(二)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市场现状、业务需求和发展预期等情况,对增值业务新产品需求进行专项调研。

(三)产品创新部组织前台业务部门、后台支撑部门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论证开发需求的可行性,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产品创新部根据业务形态、各部门意见、厂家合作意向,确定合作方式和建设方式。

(五)由产品创新部组织需求发起部门、后台支撑部门、有意向的厂家共同依据《产品开发需求》完成需求细化工作,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对所提出需求做点对点的应答。《需求规格说明书》由产品创新部、厂家、需求方等多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系统开发、测试及后期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五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引入

如采用合作模式满足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需求,则参考如下新产品引入管理。

8 第十五条 省分产品创新部为增值业务新产品引入牵头部门,负责增值业务新产品引入的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 省分产品创新部邀请有意向的合作伙伴共同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功能需符合《需求规格说明书》。

第十七条 合作伙伴资质审核

合作伙伴根据合作模式,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供产品创新部审核,具体资质文件要求参见附则10《合作伙伴资质要求》;

第十八条 业务预审

产品创新部根据合作伙伴提供的《湖北联通合作业务申请表》、资质证明文件、业务方案及商业计划书进行业务预审。

第十九条 业务初测

产品创新部作为业务接入、产品评审的牵头部门,需对产品的技术实现、业务流程进行全面了解,并在业务评审前对业务产品进行初步测试,从而准确预估该产品是否能达到既定的功能需求。

为降低合作伙伴接入成本,业务初测可采用非本地化平台测试,即已有应用案例的业务,在当地开通测试账号进行测试即可。无应用案例的业务,则必须在本地搭建测试环境。

第二十条 业务评审

产品创新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团一般应包括市场部、销售部、集团客户事业部等,如果业务情况特殊,可以适当扩大范围,邀请其它部门或分公司参加。参加评审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业务知识,并

9 具备相关业务管理经验。评审周期一般为一月一次,视情况可作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集团新产品引入

集团新产品引入由集团客户事业部和产品创新部共同负责,服务集成商(SI)的管理由集团客户事业部和产品创新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并由产品创新部配合实施。

集团客户事业部负责和服务集成方(SI)确定集团产品的业务预评估、价格,合作模式(商务模式)、服务集成方的考核打分、分成收入确认等工作,产品创新部配合完成以上工作。

产品创新部负责产品引入,与SI确定具体的技术实现方案,ADC平台接入和SI合作协议的签订,协调运维部和业务平台维护中心完成平台对接和网元设备互联、SI结算等工作,集团客户事业部协助产品创新部完成以上工作。(具体流程参见附则9:《集团产品接入流程图》)

第六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建设实施

第二十二条 产品创新部作为产品开发牵头部门,负责自有增值创新业务平台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

10 第二十三条 建设类新产品开发、测试与验证

(一)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立项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涉及到相关系统升级改造的,由省分产品创新部向计划管理部提交《项目建议书》。

(二)产品创新部组织有关机构进行增值业务新产品功能开发,完成《技术规范》、《测试规范》等相关文档前台部门及需求提出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进行开发过程监控。

(三) 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中涉及须签订设备购臵合同的,由产品创新部提出采购需求,物资采购部根据需求完成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如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采用合作模式,由产品创新部确定合作伙伴,并组织各方进行谈判,并确定合作模式、分成比例等,完成合作合同签署。

(四) 完成招投标或者合作合同签署后,由需求提出部门、产品创新部与技术配合部门、厂家等指定明确的负责人员,组成项目小组。

(五) 产品创新部组织厂家与相关配合部门共同完成《项目实施计划》编写(厂家必须在实施计划中明确产品实施阶段所需时间),同时开始定时上报《项目周报》、《项目月报》。

(六) 产品创新部组织厂家与信息化部等进行技术讨论,完成系统设计,要求厂家提交《概要设计说明书》(必须包括系统规格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系统接口说明部分,特别是与信息化部的接口说明部分)。

(七) 产品创新部组织技术人员对《概要设计说明书》进

11 行审核,确保其涵盖了实际的业务需求。

(八) 按照《概要设计说明书》的要求,产品创新部组织厂家完成程序开发或者修改已有程序。厂家开发完毕之后,组织设备到货、进场施工,完成软硬件安装与网络调试等,并与配合部门的相关系统进行接口联调。

(九)产品创新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产品测试及网络联调测试,包括功能测试、计费测试、大业务量测试等,进行试商用前的产品评估,形成《产品评估报告》,作为可以开始试商用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大众类合作业务上线测试

获准接入后,合作伙伴即开始组织业务调试,业务调试完成后即可提交申请上线测试。当申请上线测试的业务集中达到10个以上,由产品创新部组织集中上线测试,客服部、信息化部各派1人参加。产品创新部的参加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产品网络以及相关技术情况,客服部的参加人员必须是负责产品投诉处理的相关人员,信息化部主要负责验证计费是否准确。

参加上线测试的各合作伙伴事先准备好业务测试表格、业务有关文档(包括业务方案、客服文档等)、测试终端,依次进行业务演示、现场拨测,并现场回答评审人员的提问。

湖北联通评审人员对各业务从系统资源占用、对通信网络的影响、客户服务的难易程度、业务文档的完整性以及是否违反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评审,商议决定是否允许上线。

12 如在上线测试过程中发现业务内容与通过业务评审的内容不符,联通公司将取消其业务接入资格。

业务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业务仍未上线商用,该业务终止继续测试,需要重新参加评审。

同一公司仍然有业务在测试过程中,不得申报新业务参加评审。

第二十五条 大众类合作业务测试完成后,组织需求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业务验证,包括产品功能、计费处理、受理流程、客户服务等内容。业务通过验证后,由产品创新部更新业务目录,编写产品手册。

第二十六条 大众类合作业务通过验证后,将业务验证结果以及试商用计划建议(包括试点内容、试点单位、时间安排等)组织相关部门会签,通过后由产品创新部负责新产品各类合作协议的签订。

第七章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

第二十七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进入试商用阶段,由产品创新部负责、销售部配合制定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计划(包括试

13 点内容、试点单位、时间安排等),并提出具体试商用要求(包括目标市场、资费标准、销售渠道、客户服务、促销方案、广告宣传等)。由产品创新部负责编写《测试报告》、《产品手册》、《用户反馈表》等文档。

集团新产品试商用及试商用评估工作由集团客户事业部承担,产创配合进行产品测试及技术支撑工作。

第二十八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流程

(一)增值业务新产品涉及到码号及资费标准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批报备,由市场部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上报;省内码号及资费报批报备的,由省分市场部牵头。

(二)产品创新部结合产品特征及客户群需求,下发试商用通知(包括营销方案、试点工作要求等)以及《业务规范》、《技术规范》、《测试报告》、《产品手册》、《用户反馈表》等文档到试点分公司;

(三)试点分公司根据省分试商用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选择合适的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并组织人员培训,进行产品试商用;

(四)产品试商用用户应达到一定的规模,以产品市场接受程度检验(包括产品定价、用户界面、受理方式、渠道应用、客户咨询与投诉等)和公司内部流程运作(包括客服、维护、统计、分析等);

(五)试点分公司应监控产品试商用的变化情况,并且根据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保证试商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14 第二十九条 合作类业务试商用

通过上线测试的业务,由产品创新部下发业务通报后正式开放业务,并在湖北联通合作伙伴在线公告上公告,如已经开放的业务与上线测试不符,业务将立即下线,合同中止,一切造成的损失由合作伙伴承担。

第三十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评估

(一)增值业务新产品试商用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在3个月内达不到要求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点分公司应分阶段进行产品试商用情况检查,至少要分为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

(二)在试商用结束时,试点分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功能、性能、业务流程、网络支撑能力、支撑系统能力、预期财务指标、政策风险等方面进行试商用评估,形成试商用总结报告,提交省分公司;

(三)产品创新部汇总试商用总结报告,提出下一步处理建议。对于进入产品运营阶段的产品,进行产品发布,并更新增值业务产品目录。

第八章 增值业务新产品入库

第三十一条 产品创新部建立标准产品库,并负责上传及分类存放各成熟产品详细资料。已入库标准产品资料可供业务部

15 门查询调用。

第三十二条 具备入库条件的产品,是指在试商用期间通过了功能、计费、结算(分成)等环节测试的产品。

第三十三条 产品开发人员在完成产品开发工作后需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给产品创新部,提交文档包括产品手册、用户使用手册、产品测试报告、业务受理流程等。

第三十四条 入库后的标准产品若出现变更,需及时提交更新文档给产品创新部完成相关文档更新工作。

第九章增值业务新产品运营

第三十五条 试商用产品进入产品运营阶段(即正式商用),产品创新部负责大众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产品封装与

16 发布、产品营销计划、产品运营分析、产品客户服务以及产品统计分析等,集团客户部负责集团产品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产品封装与发布

产品创新部负责对本专业产品以正式文件进行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产品营销指导意见、产品营销脚本、产品资费与码号、折扣管理、以及《产品手册》、《客服手册》、《业务受理单》等相关文档。

第三十七条 产品营销计划

产品创新部负责对本专业产品制定年度经营计划以及考核指标,明确销售渠道、营销成本等主要内容,并负责产品营销的监督与过程管理。

第三十八条 产品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部负责跟踪用户对产品咨询、查询、投诉等处理情况,总结产品运营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十九条 产品统计分析

产品创新部负责对本专业产品提出统计分析要求,明确收入归集的具体要求,并进行日常的经营分析。

第四十条 产品运营分析(后评价)

产品运营半年至一年后,由省分市场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产品管理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品功能、性能、用户规模、获利能力、市场占有率、盈利贡献等运营情况进行产品后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改进建议。

17

第四十一条 集团产品商用及考核

集团产品正式商用后,集团客户事业部负责对SI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产品创新部,产品创新部依据考核结果负责完成和SI的结算工作,集团客户事业部确认结算。

第十章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其它要求

第四十二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中涉及到BSS需求管理、产品促销管理、增值业务新产品名称管理、码号资源管

18 理、增值业务新产品报批报备等相关工作,按照集团总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第四十三条 对湖北联通自主开发的增值业务新产品,企业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对合作开发的增值业务新产品,应争取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或共有知识产权。涉及到商标及专利的申请和使用,参见集团总部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 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属于企业商业秘密。参与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推广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对于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的创新奖励,纳入到集团总部和湖北联通的创新奖励体系。

第四十六条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应按照相关税收管理规定,申报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管理办法中用到的文档模板和相关规程详见附则。

19 1.产品管理流程

1.产品管理流程图.doc

2.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需求前评估管理办法

2.新产品开发需求前评估管理办法.doc

3.湖北联通合作业务申请表

3.湖北联通合作业务申请表.doc

4.湖北联通产品申报备案明细表

4.湖北联通产品申报备案明细表.xls

5.湖北联通产品预审意见表

5.湖北联通产品预审意见表.doc

6.XX产品交流会会议纪要

6.XX产品交流会会议纪要.doc

7.湖北联通产品准入评审表

7.湖北联通产品准入评审表.xlsx

8.产品开发需求表

20

8.产品开发需求.doc

9.集团产品接入流程图

9.集团产品接入流程图.doc

10.合作伙伴资质要求

10.合作伙伴资质要求.doc

21

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渠道推广安全承诺书

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办法3

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

联通固网增值业务营销战略探究

北京联通语音增值业务安全承诺书(客户)

新产品开发项目制管理办法(改)

新产品开发策划书

2.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2.湖北联通增值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