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一、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二、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员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
三、爆破员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四、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五、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六、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七、贯通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对贯通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作业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作业面作业,正常供风。
2、每次爆破前,必须将另一个作业面人员全部撤出警戒,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