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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0: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龙海供电启动“百日会战”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2010-09-26 10:45:1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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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福建龙海供电公司召开“营销管理百日会战”启动大会。召号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的战略部署,结合开展“农电管理提升年”和“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等活动,不断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会上该公司总经理林建昌、书记方鹏飞与基层各供电所签订了2010营销管理百日会战考核责任书。

该公司一要认真落实各项营销管理措施。围绕“量、价、费”这条主线,努力开拓电力销售市场,建立电费风险预警制度,加大电费回收预警控制,积极推广预存电费新模式,防范电费风险,确保电费颗粒归仓,实现年底电费双结零。二要强化线损管理及用电稽查。强化台区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高损台区的分析、排查、整治和改造工作;开展以台区为单元的用电普查及线路巡视工作,努力堵漏增收;深化营销用电检查及稽查。三要力保圆满完成各项经营绩效指标。将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科学调配工作资源,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避免出现顾此失彼;完成各项经营绩效指标,力争绩效指标在漳州各县公司中排名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

在分析当前的形势,安排部署营销管理百日会战工作,该公司总经理林建昌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电费风险防范能力,保证电费回收100%;二是要深入挖掘营销管理潜力,打好增供扩销攻坚战;三是要加强营销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营销安全责任事故;四是要不断完善客户用电监督检查内容,建全客户电力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长效机制;五是要深化营销督查管理,以查促改,提高营销各专业规范化作业水平;六是要加大营销标准化执行力度,做好营销管理精益化工作;七是要深入推进服务地方发展举措,持续提升服务形象。

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全民参与;专项整治,部门配合;城郊同步,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针对城市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难点,实施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形象明显改善、城市环境明显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实现“文明、卫生、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时间安排

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

三、整治范围

(一)区域范围:海安火车站铁路沿线以西、黄河路沿线以南、朝阳路沿线以东、海安大桥至田庄桥公路沿线以南、西园大道沿线以东、长江路至328国道沿线以南、新204国道沿线以东、黄海路沿线以北、永安南路沿线以东、东海路沿线以北、中坝南路沿线以东、南海路沿线以北、通榆路(老204国道)沿线以西。

(二)沿线及视野范围:沿海高速公路出口、海防公路沿线、开发大道沿线、立发大道沿线、晓星大道沿线、开园南路沿线、恒联路沿线。

四、整治内容

突出抓好县城区出入口路沿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后街里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和施工场地等“一线六点”以及河道(沟塘)、交通秩序、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违法建设等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管理由主次干道向后街里巷延伸,由中心城区向城郊延伸。

(一)“一线六点”专项整治。“一线”即:城区出入口路沿线的环境整治。重点整治环境卫生、有碍于观瞻的市政设施、沿线店铺前有碍市容市貌的问题、道路两侧乱堆乱放、绿化管护、广告位的设置、乱设的摊点等。“六点”即: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后街里巷。做到清扫保洁常态化,每日清扫保洁时间为6:00~20:00,无乱堆乱放、无乱丢乱扔、无违章种植养殖、无乱贴乱画、无扰民的噪音,垃圾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继续加大投入,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对老旧小区实施房屋修缮、道路平整、管道疏通、路灯修复、绿化补植、设施完善等工程,提升老旧小区的基本居住功能,达到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观、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涂乱画、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实现小区长效管理;大力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实现小区管理全覆盖。各类市场的环境整治。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各种车辆分类停放有序,无乱设摊点,场内卫生设施齐全,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无污水横流,保持经营场地整洁。施工场地的环境整治。施工场地按标准设置围挡,出入口铺设硬质道路,设置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滴漏,建筑垃圾(渣土)按指定地点堆放,无扬尘、噪音扰民现象。

(二)河道整治。对城区所有河道(沟塘)按规划要求,分阶段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全面整治,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沟塘)达到管护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无人为破坏河道等水利工程行为;在等级河道建立保洁责任公示牌;河面(含沟塘)无漂浮物、水花生等植物;河水洁净,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动物尸体等;河坡(含沟塘)无垃圾、废弃物倾倒;河道长效管理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对列入重点疏浚的河道要按规划要求实施疏浚整治,对列入城区范围内的各类河道(沟塘)进行全面清理保洁,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条件的镇结合城区建设规划清除两岸杂树,栽种观赏树木和岸边坡植草。

(三)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客货运三轮车,客货运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遵章守纪、秩序规范,服务文明优质。车辆停靠站点(台)规范合理,主次干道无车辆乱停乱靠及随意调头。人力三轮车定位候客,规范营运;电瓶三轮车禁止驶入禁区,电动三轮车禁止载客;做好重要节会、节点期间及在建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各行其道,规范有序;机动车不超载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落实沿街单位、商家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整齐有序;挖掘、整合停车资源,增设停车区域,设置停车标识,实行收费管理;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影响交通和损坏人行道板行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商店、超市、饭店等无店外经营和店外标牌;查处建筑施工单位违规、违章堆放建筑材料等侵占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

(四)市政设施整治。建设、交通、环卫、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邮政、绿化、亮化等市政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整洁卫生;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及时维修破损的路牙、花坛、护栏等设施。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广场游园绿地清洁,行道树、草坪等养护管理效果良好。对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进行拉网式维修,做到道路平整,无破损、塌陷、隆起现象;道路两侧、空隙地带杂物全面清理并及时绿化或硬化;路沿、绿化池、窨井盖等及时维修或更换;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排水顺畅;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5%以上,加大后街里巷、老旧小区亮化设施投入,彻底解决夜间照明问题;加强道路挖掘、绿化移植、环卫设施迁移等市政设施工程审批管理,严肃查处盗窃、损坏、破坏市政设施行为。

(五)户外广告整治。按照《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对县城区的户外广告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对破损、低劣、不符规范的户外广告限期改造升级;城区主次干道的广告招牌尽可能亮化,商业集中区的广告招牌亮化力求具有动感。经批准设置的霓红灯等亮化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按规定要求开闭,确保城市夜景效果;规范城区公共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上的广告设置,大型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以及商家用车车身一律不得设置商业广告;采取措施彻底根治城市牛皮癣,合理规划市民信息发布设施;对新设大型户外广告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开转让设置权,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市场;积极开展户外广告精品街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构筑城市亮丽风景线。

(六)违法建设整治。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区内房地产项目和村居民建房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县政府批准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对历史形成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类处理,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形象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日~6月10日) 1.全面动员: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任务。各镇、各相关部门分别在6月5日前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并将相关台帐资料报送至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新闻宣传:电视台、报社、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进行大篇幅、大信息量的宣传报道,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基层第一线跟踪采访,适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各社区(村委会)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反映环境整治动态,在全县营造大力倡导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建设美好家园、共创文明城市的浓厚舆论氛围。

3.社会宣传:以各镇、街道、社区为基本单位,通过设立专门宣传点,制作宣传牌、横幅标语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发动。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动宣传车进行高强度、全方位的巡回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自身的文明卫生意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8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清理整治,解决城区出入口路沿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后街里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和施工场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解决城区河道两侧乱堆乱放、河水污染、杂草丛生的问题;解决城区交通混乱无序、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解决环卫设施不能满足市民需求、不方便群众使用、破损严重、污秽不堪问题;解决市政设施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规范统一报刊亭、电话亭,做到一亭一景,整齐美观;解决绿化及其设施损坏问题;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问题;全面遏制违法建设,拆除临街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9月1日~9月10日)

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街道、社区(村)分别由牵头单位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对各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在总结城市管理经验的同时要借鉴外地城市管理的先进经验,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海安的城市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相关镇、部门、单位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和久治不愈的顽症入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精细管理,注重长效,切实做到从根本上改善城区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由县城市管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能。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充实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以对县政府和广大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组织开展好环境综合整治。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把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认识、领导、措施到位,真正把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镇、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由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总牵头;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一线六点”整治由县城管局总牵头。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后街里巷由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负责,联合交通局、建设局、城管局落实;老旧小区整治由城管局总负责,海安镇、城东镇具体实施;施工场地由建管局牵头负责,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各类市场的整治由粮食局牵头负责,联合

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局落实。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单位庭院内外(含下属单位及单位自管房)和卫生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按照县双创指挥部《关于调整县城区挂钩联系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的通知》(海创指〔2010〕1号)文件执行。

河道(沟塘)整治由县水利局牵头,联合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物价局、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等单位组织实施。

市政设施整治由县建设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民政局、广电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供电公司、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等单位组织实施。

户外广告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海安工商局组织实施。

违法建设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县建设局、国土局、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等单位组织实施。

各镇(开发区)、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抓好落实,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周密安排,立足自身,攻坚克难,主动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对职能交叉的任务,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补位,争当主角,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顺利推进。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要设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专题专栏,安排专职记者全程参与、跟踪报道、宣传典型、对整治工作情况和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脏乱差典型单位予以跟踪曝光。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为契机,不断深化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在县城管局设立热线电话88330000,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在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发挥典型和样板的示范作用。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建立指挥协调和现场办公制度,综合协调整治工作进程,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现场办公,全力快速解决;指挥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工作存在问题;继续完善“交办单”、“督办单”和“通报”制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及时在《海安时报》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简报》公布,并上报县有关负责人;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负责人,按《海安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各部门也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奖罚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 1.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联系表(样表) 2.社区(村委会)负责人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责任 分工联系表(样表) 3.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办法

4.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3

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会战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顺利实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海安镇政府、城东镇政府(开发区)、胡集镇政府及相关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2.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建设局、交通局、建管局、粮食局(商贸办)、卫生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化局、财政局、广电局、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公司。 3.其他县级机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评分标准》中明确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时限

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

四、考核方法

1.查看资料与现场明查暗访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验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每旬进行一次,根据每旬的中心工作和日巡查督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按《海安县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和验收考核各占50分。

3.单体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对海安镇政府、城东镇政府(开发区)、胡集镇政府的考核,属镇政府工作范畴的直接考核镇政府,其他考核事项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基本考核单位,采取加权平均办法考核计算。

五、考核措施 1.建立考核组织。县城市管理指挥部下设督查考核组,督查考核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从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海安工商局、县粮食局(商贸办)、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新闻中心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按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评分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2.完善日巡查督办制度。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日巡查督办,指挥部督查组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巡查督办,并形成台帐。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出交办单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由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开出督办单,每开出一份督办单在平时考核中扣责任单位2分。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县有关会议批评的,视同督办单的情形予以扣分。

3.实行通报制度。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编印简报,报县四套班子全体负责人,发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督查考核组将各部

门、各单位、各镇(开发区)、各街道办、各社区(村委会)每阶段考核得分情况在《简报》和《海安时报》上公布排名。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各镇(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缴纳的县城区精细化长效管理责任保证金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绩效挂钩。对在2010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按县委、县政府《海安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在《海安时报》和县电视台予以曝光。

5.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列为县“创建文明城市”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和“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镇村、文明社区”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

6.在考核验收阶段,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将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加减分一般不超过5分。

许昌公司督察问效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1-05-13 来源:河南省电力公司

5月12日,许昌供电公司抽调监察部、农电部、营销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组,深入各单位基层一线,对供电优质服务、临时用电管理、供电所标准化管理等营销工作进行督察。这标志着该公司营销管理督察问效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营销管理督察问效工作重点是该公司营销部、各县(市)公司营销部门“一部四中心”的规范建设情况、“抄、核、收、营、配”五分离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情况等8方面内容。通过5个月的督察问效,进一步规范营销机制建设,规范供电所管理,规范员工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营销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为保证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许昌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督察问效领导小组,对督察问效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督察问效过程中,该公司要求督察组严格按照“三严”(严格管理、严格督察、严格考核)的要求,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基层一线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查询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察问效。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组织调查核实,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并对各单位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将考核结果与部门业绩考核挂钩,对于

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低,消极应付的单位,按照效能督察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凯里供电局提升营销稽查助营销管理工作上台阶

来源:黔东南人民网 2012-03-17 15:53浏览: 267 次已有( 稿 【大 中 小】

0)条评论,我要评论 我要投 本网讯 为完善营销管理工作,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营销稽查的规范化、精益化服务水平,强化对供电营销管理的过程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自3月初开始,贵州凯里供电局根据计划对所属16个分县局的营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营销稽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助推营销管理工作上台阶。

据了解,营销稽查在营销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加强营销稽查工作是降低业务差错率、提高业务办结率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该局加大了营销稽查工作力度和深度,按照“监控、分析、落实、整改、总结、规范”的工作思路,采取现场稽查和网上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营销管理工作中的抄核收、业扩报装、用电检查、客户服务、电能计量、营销监控六方面的服务质量进行了一次“检阅”。稽查中,按照“四不放过”的工作原则,对查出的问题,除营销稽查人员进行逐项现场点评,下发《营销稽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外,还将从严着手,对尚未整改和整改不及的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做到查出一处整改一处,进一步促进营销稽查常态化管理和闭环管理。截止目前,该局根据计划对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进行了现场稽查,对其它县局进行了网上稽查,共稽查样本数3204户,发稽查整改通知书9张,涉及金额5192.21元。

该局表示,2012年将立足实际,紧紧围绕营销中心工作,常态化地实施营销稽查效能监察,全面加强营销各个环节的管理,尤其重在现场管理,不断提升营销稽查服务综合管理水平,纠正不规范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为该局的依法经营提供坚强保障。(

通讯员 宋新成 报道:12月28日起,天富供电公司按照天富热电客户服务中心的要求,组织开展营销工作业务检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营销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该公司营销管理工作水平。

本次自查自纠活动内容多、面广,涵盖营销专业所有业务。活动共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公司检查通知的要求,对用电营销部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第二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此次活动实行对口督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

检查小组分别对营销管理、电价电费管理、安全管理、台区管理、合同管理和市场开发、流程管理、优质服务及高低压管理等10余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对检查中的亮点工作进行了推广。

目前,该公司用电营销部正在对检查出的5项问题逐一进行解决、整改和完善。此项活动的开展,既推动了营销管理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又对全面提升营销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力营销业务抄表、核算、收费、计量管理、用电稽查\"五分离\"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保证\"五分离\"改革顺利进行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通过强化监督、完善各种管理机制、规范经营、改进作风等进一步巩固\"五分离\"工作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管理水平.

近来,冀州市电力局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工作,以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科技创新、打造标准化管理流程为重点,全面实现了营销管理水平的新突破。

冀州市电力局将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作为提升全局优质服务水平的根本手段。一是强化培训学习,通过服务评比激发员工的服务意识。要求客服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10分钟的例行培训,每周进行一次交流学习,每月评选一名服务标兵,并将评选的标兵在LED显示屏上进行公示。二是为窗口人员编写了“供电营业窗口员工培训工作指导手册”,包含了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介绍,岗位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优质服务培训试题等,成为窗口人员的宝典。三是结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写我所做、做我所写”活动,每名员工写下自己在优质服务工作中的心得和想法,逐步细致地梳理自己的工作流程,查找出不足并加以改进,调动起员工优质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

冀州市电力局在优质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实现了服务窗口标准化、服务内容规范化、服务方式人性化、服务功能多元化,在该市营造了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一是服务窗口标准化。对标准化建设开展“回头看”,梳理标准化服务流程,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平台。在客户服务大厅内设置触摸屏、LED显示屏,同时配置了沙发、茶几、便民箱、雨伞架、报刊架等。二是服务内容规范化。进一步细化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模式,严格落实省公司的要求,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搭建起企业与客户和谐发展的平台。为强化业扩报装效能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效能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就业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各所的业扩专责进行了专门培训。三是服务方式人性化。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为客户提供人性化服务。在大厅内设置了引导员,不仅为客户指明办理窗口,同时有效地维持了大厅秩序。在每名员工柜台前摆放了精心设计的“温馨提示牌”,标有该名员工的主要受理业务,办理业务时所需的材料,以及对顾客的温馨提示等。提示牌朝向员工的一面还印有引导员工塑造阳光心态,提高服务水平的座右铭。还为每个业务受理人员安装了服务质量评价器,方便客户监督。同时,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开展向广大电力客户发放“征求意见书”活动,广泛征求客户意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四是服务功能多元化。对电力服务热线“95598”呼叫中心进行了改造,结合现代网络技术、GPS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通过电话快速查找故障地点,提高事故抢修速度。为能及时掌握各线路、各台区停电情况,进一步服务客户,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开发应用了“停电信息上报系统”与95598

系统相配合,充分发挥了报修、监控、服务指挥中心作用,有效避免了工作被动及客户投诉,提高了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客户服务中心的信息平台优势,统一调度企业的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精简业务手续,完善操作流程,打造出多元化的服务功能。

结合标准化建设工作和“制度落实年”活动,冀州市电力局将完善优质服务规章制度作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根本保证,不断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以强化考核为手段,加大考核力度。一是定期对基层单位的优质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包括:工作质量、工作状态、资料完成情况等,每月以电话方式进行考试,每季度进行包括所长在内的优质服务测试。二是进一步规范了95598服务流程,加强了对停电信息的管理,开发应用了停电信息上报系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每月根据供电所各类工作完成情况及执行力度在同业对标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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