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责任书
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规范办学,落实到位,江安县留耕镇杨坳小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二、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
三、严格违规补课,“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受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
四、严格作息时间,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学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排名排位。
六、办学行为纳入教师的考核中,对有严重违规办学行为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 :学校教师(签字):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规范教学行为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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