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经 营 承 诺 书
烟花爆竹经营户申请人:(甲方)
监督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乙方)
为切实做好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规范经营、自我约束、群众监督”的烟花爆竹基层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有效保护合法经营户的利益和安全。甲方承诺:
1、做到持证经营、亮证经营、专店(专柜)经营。
2、销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3、烟花爆竹存放点、经销点四周无明火、无人员居住、堆垛符合标准,经营场所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经销的烟花爆竹为合肥市场准入产品,并有进出货记录;不销售非法渠道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5、遵守和服从镇街园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6、自觉接受市、区、镇街园安监部门安全检查及群众监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销售非法渠道及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没收非法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NO: 究刑事责任。
此承诺书壹式肆份,烟花爆竹经营户壹份、镇街园壹份、社(村)壹份,蜀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壹份。
年月日
《安全经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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