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健美操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章
本协会制度公开化,财政透明化。协会以健身、健美、健心、丰富学生日常业余活动为宗旨。本着“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精神,坚持“自愿、业余、多样、受益”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健美操运动,特举办健美操协会,其规章制度如下:
第二章 入社规定
第一条 凡博达学院学生,无论任何专业均可加入健美操协会,入社费5元。
第二条 本社团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宣传部、实践部、策划部、秘书部。入社同学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入四个部门。
第三条 四个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成员管理,四个部门由社长直接管理。
第三章组织形式与机构
第一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其职责包括:
1,领导协会发展,组织策划各项活动,协调内部关系。 2,对外代表本协会的利益与形象。
3,与协会成员,保持沟通,听取会员的意见与建议。
4,监督日常训练。
第二条:本协会设副会长一名,其权利责任包括:
1,协助会长处理内部事务,组织活动草拟计划,监督日常工作。 2,监督组织并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与工作汇报。
3,必要时代替会长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协会设一秘书长,其职责包括:
1,编辑撰写文件及材料,开展内部会议并做会议相关记录。
2,听取下面各部室的工作计划并协助各部室搞好各项活动。
3,可临时做活动计划。
第四条:本协会设一宣传部,其职责包括:
1,以海报,展板等形式为协会及活动作宣传。
第五条:本协会设一实践部,其职责包括:
1,负责平时训练工作。
2,编排操练。
第六条:本协会设一策划部
1组织策划各项活动
2,负责协会内部组织,联络工作。
第四章 协会负责人员管理
第一条 协会由社长及副社长共同管理,下属四个部长共同监督,如社长或其他负责人有违反社团规定的行为,社员有权利撤换该负责人。
第二条 协会负责人任期为一年,期满后,以社员投票的方式选出下任社长,期间你,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本社团换届工作。
第三条 换届结束后,需院里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章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协会每学期都会开展一到三次的活动,协会的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
团活动。
第二条:入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服从协会的领导。协会下达会议通知,社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如有无故出席会议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条:活动期间,如有什么问题需及时上报社长或老师。
第四条:活动过后本社团将会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第五条:活动期间,社员准备节目中如有任何需要,可向社内负责人申请,一切费用由社团经费负责。
第六条:对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予以除名并失去会员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使社团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协会成员有义务上交会费和活动费,协会成员有权拒绝上交不合理的会费和活动费。
第二条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列出明细帐,和公共物品一起记入帐册;社团负责人负责管理财务收支和公共物品。
第三条公物记入帐册时,以购进时的票据为参考,任何形式的花销都要以学生社团负责人签名为证。
第四条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用品、奖品等的开支,合用时须经各社团研究决定。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查当事人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社团成员入社时所交会费,统一由社长及副社长共同管理。
第二条:会费只能用于社团活动支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非法挪用,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自协会批准成立之日有效。
第四条:本章程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健美操协会所有。
吉林师范大学博大学院健美操协会
二0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