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项目施工分包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3 04:40: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项目施工分包协议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友好协作,共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及主要工作量 1.1 工程内容:【】。 1.2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编号:【/】。

工程项目编号:【】。

1.3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施工进度计划:【/】前完成以上项目施工。

1.4 分包方式:【1】 (1)非主体工程分包,其中分包项目承包的非主体工作内容及主要工程量:/。

(2)单项作业分包。 (3)其他:

。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根据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按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将由甲方或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材料供应到指定的场所。

2.1.2 提供工程施工设计图、工程委托函,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处理有关工程技术问题。甲方委派项目经理,联系方式;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联系方式。

2.1.3 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督促工程进度,并监督乙方施工质量。检查乙方施工安全措施、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或进行处罚;对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工作的乙方派驻各类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调离。

2.1.4负责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改进措施、复工申请等项目实施相关的材料。

2.1.5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 2.1.6督促、指导乙方编制竣工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2.1.7负责对乙方实施本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制定考核方式和要求;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2.1.8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办理项目价款的结算工作。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指定【,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乙方内部及与甲方、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定【姓名:,联系电话:】为现场工程师;指定【姓名:,联系电话:】为工程结算联系人,负责与甲方之间结算相关的协调联系工作。 2.2.2 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所需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改进措施、复工申请等项目实施相关的材料并提交甲方审核。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或甲方审核的施工图及其说明组织施工;若有变更,须经由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

2.2.3严格执行部、省颁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按甲方要求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上述标准,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修理,并负担其全部费用。因乙方修理等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第5.2、5.3款承担违约责任。

2.2.4乙方须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参与施工的人员名单、人身伤害意外险复印件、施工车辆清单、施工车辆保险复印件(必须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额度最低不能低于人民币50万元)及资料作备案,在施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甲方变更。

2.2.5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做好现场管理,按进度计划落实各项工作,配合甲方按工程约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施工申报审批、综合赔偿事宜;按照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自筹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做好甲方或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接收、分运、节约使用、现场保管工作,严格按质量要求和材料配比进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有拆旧材料或工程余料的,乙方负责集中运送到建设单位或甲方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工作,签署交收证明。

2.2.6 按时向甲方提交各类工程进度报表、月份施工统计表、工程质量事故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2.2.7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环境保护等的规定;否则,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

2.2.8乙方负责配臵质量、性能合格的乙方所需施工工具、交通工具和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的车辆需手续证照齐全,确保驾驶员准驾车型符合法规要求,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油费、保险费、检测费、安全设施费等。

2.2.9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交通、治安、噪音、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施工管理的规定。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开始前做好防护措施;对特殊的专业和特种作业的岗位要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杜绝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负责应为其项目人员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2.2.10乙方必须按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要求,按人民币【3300】设臵专项安全费用,投入到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购臵,风险管控工作投入、安全培训投入等并建立专门台帐备查。如发生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的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扣减甚至全部扣除安全生产费用。

2.2.1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切实做好岗前培训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与第三人发生争吵、打架以及偷盗等损害第三人利益行为的,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

2.2.12负责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的记录,确保项目质量,按期竣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须事先通知,经建设单位或甲方验收并由现场代表在隐蔽和中间验收记录资料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若因项目质量、进度等乙方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或监理方要求拆除或返工的,乙方必须自付费用拆除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造成甲方被扣罚的,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

2.2.13认真配合甲方或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初验和终验,参加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后,按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2.14 负责项目竣工后但未交付建设单位之前的现场保护工作(包括设备、材料、设施及工程成品等);若在保护期间发生工程成品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延期竣工或交付的违约责任;发生设备、材料和设施遗失或损坏的,乙方据实赔偿。

2.2.15负责按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向甲方提交【2】份交工验收资料和【2】份结算资料进行项目结算;结算时,乙方需开具乙方所得价款等额的发票给甲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分担项目结算的资金风险。

2.2.16若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影响建设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及甲方的声誉受损,由乙方按结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17接受建设单位或甲方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指导、评估考核。

2.2.18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项目价款。 第三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结算审定依据包括:【

1、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清单;

2、建设单位对本工程质量、服务、安全的考核评估;

3、甲方对乙方的评估考核。

3.2计价方式:

3.2.1按完成工日单价计价:

(1)每个技工工日单价/元,每个普工工日单价/元;

(2)每个综合工工日单价/元(综合工工日=技工工日+普工工日); (3)其他费用:

3.2.2按完成工作量计价:

(1)费用计取办法:本项目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2)按项目工作量清单计价。

3.2.3其他:/。

3.3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800元/一个站点(包含BBU安装、RRU以及天线安装跳通站点,开通站点。未安装BBU按每2800元/一个站点)】(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以上工程总报价包含税收费用、安全生产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措施费。该总价为预算价,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3.4工作量核算和确认

3.4.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现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现场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4.2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项目价款支付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现场工程师不予计量。

3.4.3最终结算费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审计机构或委托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及由甲方核实后的施工费用为准。若结算额超本协议总价【/】%,则甲方和乙方另行签订结算余款支付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建设单位审计机构或委托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及未由甲方核实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5支付进度

(1)甲方于每个月1-7号内支付给乙方上个月完成站点的50%作为进度款。

(2)在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单个站点的30%。 (3)在甲方收到款项后,支付给乙方单个站的的20%(甲方须在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尾款)。

(4)

3.6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度的纸质确认表、乙方提交的《请款申请书》、建设单位的相应进度拨款后,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如因建设单位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款项,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在乙方提供等额合规财务发票后【7】天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乙方开户行:【】 银行地址:【/】 账号:【】 户名:【邓必祥】 其它方式:【/】。

当采用单项劳务作业分包方式时,乙方应当提供《劳务费用分发表》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按照本条规定支付费用。

乙方全面、清晰地理解和认识项目及其全部收益来源并依赖于建设单位的付款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资金结算风险:若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或主张任何款项。 3.7甲方和乙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均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

3.8若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乙方有支付违约金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且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3.9协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安全、竣工验收及工程变更

4.1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的各项国家标准、建设单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2施工过程中发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甲方以《整改通知书》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如期(不多于3天时间)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直至质量达标,并交甲方验收。乙方未能按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命令停工或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期间的整改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对已完工部分不支付任何费用。

4.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在完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报告、结算汇总表及报告等)。如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或提供竣工资料不完整造成工程无法审核或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检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检查。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按照以下质量、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及组织验收:

(1)按照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规定》(CXC-QW-XM-01-02)的要求,在抽检、巡检、自检以及验收的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的评定分数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需扣减项目施工的结算款。以95分为基准,取各次检查的平均分值,低于95分的(不含95分),每扣1分,扣减0.5%的项目结算款。 (2)按照甲方制定的《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CXC-QW-XM-01-03)的要求,在抽检、巡检、自检的过程中按《项目项目安全施工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取各次检查的平均分值,低于90分的(不含90分),每扣1分,扣减0.5%的项目结算款。 4.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当尽快予以修复。因修复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项目质量如有争议,以建设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4建设单位要求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提前完工,乙方应予配合。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商定提前完工的内容、日期等。

4.5在履约施工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项目经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有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项目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调整后的施工期限,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成为最终的竣工日期,乙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按期按质完成所有工作量、签证以及提交竣工资料。

4.6除本合同4.5款列明的因素外,因建设单位使用需要和施工环境变化,确需变更设计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意见变更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造成的施工费用变化在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4.7乙方在施工前需了解清楚施工项目的施工难易,工期长短,价款结算方法,明确应承担的风险。合同一经签订,需按期、按质、按量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若乙方无故终止施工,过去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得结算,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商誉损失,甲方有权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或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构成违约。

5.2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3如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进度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款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接受甲方的考核并在以下方面承担违约责任: (1)工期考核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或未能如期竣工验收的,每延误1天,甲方扣减乙方项目总结算金额的0.5%的作违约金;当违约金总额达到项目总结算金额或项目预算金额1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通报批评违约金:因乙方施工的质量原因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报或批评投诉的,甲方扣减乙方项目总结算金额的5%的作违约金。。

(4)安全事故违约金:因乙方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死亡的,甲方扣除乙方项目总结算金额的20%作违约金。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需要向建设方赔偿经济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总额低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5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管理或施工人员有破坏通信设备或管线、到政府机关或项目建设相关单位闹事等行为的,视影响程度每次扣除乙方项目总结算额的1%-8%,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对上述事项,乙方拖延不处理或不配合处理,造成甲方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乙方项目款项中直接扣除垫付的相关费用及其同期贷款利息。

5.6乙方对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如乙方对违约金的扣除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5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5.7乙方应按实申报工程结算费用,对乙方申报的工程费用,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查,审减额为送审总额【5】%(含)-【5】%的,在施工费中扣除等于审减额的违约金,如审减额超过总额【10】%(含)的,则将扣除双倍于审减额的违约金。

5.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或不能完全满足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自行安排施工,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权益、信誉及声誉受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第六条 承诺

6.1 乙方保证为项目提供工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触犯任何法律法规。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或有第三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法律程序”),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成果或资料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程序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交通费、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裁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行政处罚的金额等。

6.2 乙方应为其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其他险种,按照法律规定与其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名单上交一份给甲方。乙方与其施工人员间发生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纠纷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6.3乙方保证不拖欠其聘用的施工人员的工资。乙方聘用的施工人员的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期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为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应当认为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实施下列行为:(1)立即暂停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2)在协议履行相应时期的进度款范围内,甲方有权扣留等于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总额的款项,直接发放给施工人员,款项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发生劳资纠纷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4如因本工程的发包方(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乙方在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双方共同努力促使发包方(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6.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者分包。

6.6乙方提供的是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若乙方提供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甲方有权对每张发票扣减【/】元施工费,造成的支付延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履约金

7.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顺利进行,甲方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

(1)预付款中扣除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预付款后,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本协议总价【/】%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开具等额的履约金收据给乙方。剩余部分¥【/】(人民币大写【/】)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预付款的合法发票后支付给乙方。

(2)直接支付或开具银行保函

乙方在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或提供金额相等的银行履约保函。

7.2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如履约金不足以支付该等款项,或者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内另行支付违约金/补偿金。

7.3工程保修期过后,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凭履约金收据要求甲方退还履约金。甲方收到收据【/】天之内全额无息退款,将履约金汇至乙方账户。

第八条 税收条款

8.1 双方将各自按照当地税务部门依照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费。

8.2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复纳税的,由乙方负担相关多缴的税费。

第九条 工程保修 9.1本协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

9.2保修期从本协议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3保修范围包括: 【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4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采取下述第【1】种方式。

(1)从质保金中扣除。 (2)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天内支付该笔费用。 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该等款项,或者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年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年度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另行支付款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广州】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 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双方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关于本合同项目的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规定或权力机关明令要求及实施合同原因外,则任何一方均不能对第三方披露或泄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技术等。

11.2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或双方约定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1.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地震、台风等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冰灾等自然灾害。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加速项目实施,降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1.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1.7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机构[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道路施工分包协议

单项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协议

施工总包、分包配合协议

长期施工劳务分包合作协议

项目施工安全协议

项目绿化施工协议

施工分包承诺书

施工分包合同

项目施工分包协议
《项目施工分包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