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兴峰乡中心小学校
教职工“一岗双责”和“首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绝对安全和万无一失,特签此责任书:
一、强化思想教育。教职工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拒绝邪教,崇尚科学,加强道德建设,做高素质学生。
二、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创造性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安全教育,不留安全死角
1、上课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出校园,或独自出教室与家长联系等。
2、上课间应及时到岗(下课后负责疏散学生直至下节上课方可离开),以保证整个教学秩序和处理偶发事件。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3、上课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手机。
4、不得擅自组织班级大型户外活动,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5、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自我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力度抓好心理偏差生辅导工作和后进生转化工作。
7、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放假,提前放学,否则责任自负。
四、强化安全“首遇责任”。教职工第一时间遇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值周领导和学校。
五、落实考核奖惩。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情节,每次年度考核扣1-20分,每扣1分,绩效考核扣10元,取消年度评奖,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第一责任人: 部门责任人:
《教师岗位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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